彭冰-的相关资讯
          
            
            
              
							[北大金融法中心]
						 · 
2019年6月26日
					 
            
            
             [地方法院作出缓刑判决,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这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实际上,粗糙的刑事立法将很多不应该定罪的行为入罪,非常不公平。(具体分析,参见彭冰:《重新定性]
            
            
           
          
            
            
              
							[彭冰]
						 · 
2019年1月2日
						 · [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
					 
            
            
             [彭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本文为彭冰2018年6月24日在第四届“国浩法治论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法治思维和法律服务”上的演讲稿。以下是演讲全文: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发展迅速,也带来了巨大的]
            
            
           
          
            
            
              
							[彭冰]
						 · 
2017年2月22日
						 · [互联网金融监管]
					 
            
            
             [尽管关于公募众筹人们有很多美好想象,这些想象主要是基于人们对技术进步的迷信。]
            
            
           
          
            
            
              
							[彭冰]
						 · 
2016年10月14日
						 · [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
					 
            
            
             [据说,摸底排查工作比想象中的困难,所以比计划中多花了两个月时间。也就是说,公布的这个时机,正好是摸底排查结束,准备实施清理整顿的时间节点。]
            
            
           
          
            
            
              
							[彭冰]
						 · 
2016年9月7日
					 
            
            
             [彭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本文根据彭冰教授在零壹财经·华中新金融研究院主办的“网贷监管落地与发展策略闭门会”的发言整理而成。经本人审定并授权发布。 《办法》的最大意义是赋予了P2P合法身份。这之前我]
            
            
           
          
            
            
              
							[孙爽]
						 · 
2016年8月25日
					 
            
            
             [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集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该限额有利于风险控制。另外,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和北大法学院教授彭冰指出这是明确“网贷”机构定位的需要,彭冰直言,这是]
            
            
           
          
            
            
              
							[彭冰]
						 · 
2016年8月24日
					 
            
            
             [彭冰/文经过大半年讨论,8月24日中国银监会终于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等四部委正式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应该说,《办法》的出台经历了广泛的讨论。去年7]
            
            
           
          
            
            
              
							[彭冰]
						 · 
2015年8月21日
						 ·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
					 
            
            
             [一种表现形式,只是后来被扩大滥用,构成了现在打击非法集资的主要罪名。这是闲话,在此不提啦。(彭冰:“商业银行的定义”,《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换句话说,若放贷人不吸收公众]
            
            
           
          
            
            
              
							[彭冰]
						 · 
2015年7月20日
						 ·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
					 
            
            
             [文件落脚还是在规范发展,“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重心在“健康”。]
            
            
           
          
            
            
              
							[彭冰]
						 · 
2015年6月18日
						 · [《法律与新金融》]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将股权众筹限定为私募,是对众筹本性的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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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日
            
            
             [风险。非法集资危害巨大非法集资形势如此严峻,到底什么是非法集资、如何界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尽管“非法集资”这个词被广泛使用,甚至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多]
            
            
            
           
          
            
            
              						
2015年6月30日
            
            
             [”,而私募的性质使得股权众筹只能是属于“高富帅”的游戏,把普通投资人完全拒之门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便撰文指出,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模式,核心是公开、小额。]
            
            
            
           
          
            
            
              						
2016年8月25日
            
            
             [一种自由:能借的少了,要背负的利息也少了,为了还贷不得不做的牺牲也少了。钱还是要靠挣得到,不是靠借。 道路漫长,步履不停 如北大法学教授彭冰所言,《办法》出台最核心的意义是解决了]
            
            
            
           
          
            
            
              						
2017年7月27日
            
            
             [-11-14(10)。彭冰:《银行卡非授权交易中的损失分担机制》,载《社会科学》,2013(11)。《电子签名法》第九条:“数据电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发件人发送:(一)经发件人授权发送]
            
            
           
          
            
            
              						
2017年3月29日
            
            
             [在行政立法规制方面的不足。【注释】 彭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安全港”规则——关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载《当代]
            
            
            
           
          
            
            
              						
2016年12月30日
            
            
             [一并作为保证金。参见彭冰:《非法集资行为的界定——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法学家》2011年第6期。徐晓雪:《陆金所富盈产品合理合法性分析—]
            
            
            
           
          
            
            
              						
2016年11月1日
            
            
             [在行政立法规制方面的不足。注释: 彭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安全港”规则——关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载《当代]
            
            
            
           
          
            
            
              						
2018年1月30日
            
            
             [中,产品购买信息里再无“定期宝投资”的信息。见前注4、前注5。彭冰:《投资型众筹的法律逻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64页。同上书,第278页。根据天津市南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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