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90后P2P老板跑路启示录

来源:零壹财经 作者:肖飒 日期:2014年10月13日    【字体:

  四川网贷平台铂利亚老板跑路案件引起了大家热议,一桩少年得志的励志大片落下帷幕。飒姐从法律、情理等方面做个人解读,请诸位看官自行斟酌。
 
  首先,铂利亚案件是否涉刑。目前,平台跑路案件基本落入三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其中,前两个罪名为主流罪名。东方创投案所定罪名即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罪名是这类案件的基础罪名。如若出现老板携款潜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转化为较重的罪名:刑法192条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则是“口袋罪”,当其他罪名的构成要件不被满足时,办案机关考虑用刑法225条来定罪处罚。
 
  再次,案件未来走向。关于滕某是否判刑的问题:滕某本人未到案,只能收集客观证据和其他人的证人证言。依据飒姐办案经验,滕某本人如果在国内,可能已经被边控(即各边境机关限制其出境);如果已经外逃,则需要刑事立案后办案机关请求国外警方配合抓捕。到案后,开启对其是否有罪,量刑几年的处理。关于投资人如何维权问题,维权的目的还是为了追回投资款,先得看资金是否被挥霍一空。如果尚有留存,可考虑作为投资参与人获取返还比例(依据今年3月25日两高一部意见,非法集资的投资款应当返还投资人,不足额的按照比例返还)。如果已被挥霍一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可考虑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否愿意帮忙退赔。
 
  最后,互联网对金融的起码尊重。本次清科集团在上海举办互联网金融论坛,网贷之家COO石鹏峰一句话让我有感触。他说:互联网应该对金融有敬畏。在飒姐看来,就是互联网应该对金融有起码的尊重。本案中滕某受某网启发从事互联网创业,让我想起已经有三波互联网的弄潮儿提起,自己当年是怎么从团购大潮中死去,一回头发现了互联网金融这个“下一站”。可是,朋友,互联网的开放性、平等性、屌丝属性、病毒式传播,与保守的金融确实性格相差甚远。互联网金融如今的状态,有点像《这个杀手不太冷》中的桥段,十四岁的小姑娘与一个历经沧桑的大叔混迹江湖。姑娘还小,但情窦初开;大叔已老,却心有涟漪。倘若姑娘嫁给大叔,还是要搞清楚,了解并尊重对方才是婚姻的基础,动情都是云烟。
 
  说了不少,真心为这位九零后的朋友惋惜,本来可以过着平静的生活,现在却不得不面临囹圄。建议在家人、律师陪同下自首,无论是否有罪、无论罪名如何,敢于承担责任的人生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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