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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的相关资讯

[孙国峰:经营有四大风险,分业经营是防范风险的根本]

[孙国峰] · 2018年5月24日

[的角度来回顾一下关于分业经营经营的讨论。美国1929年、2008年两次经济危机的启示从上世纪初期到现在,分业经营经营的理念经历过一个周期性的改变,1929年美国大危机,导火索是美国股市泡沫]

[观点:未来银行和券商若经营,将重塑行业格局]

零壹财经 · 2020年6月29日

[6月29日讯,华泰证券研报称,当前资本市场战略地位已提升至新高度,将为作为核心参与者的金融机构带来发展关键历史机遇,行业将迎来增量市场中的高阶竞争新格局。未来银行和券商若经营,将重塑行业格局。]

[黄益平:经营是数金现状,应设一个数字金融监管委员会]

[零壹财经] · 2017年7月8日

[数字金融机构都是经营,比如蚂蚁金服几乎什么领域的牌照都有,这样的情况下,现在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框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发展,他建议应建立一个横跨一行三会的数字金融监管委员会。黄益平指出,最近三年以来,]

[难堪的经营:监管催生P2P平台集团化]

[周假] · 2016年10月26日

[集团化的步骤,很大原因可追溯到网贷监管细则的禁止经营原则,在网贷暂行管理办法的第十条中表述为:禁止“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禁止“开展]

[网传某地金融办互金整治方案:不得经营、开展关联交易]

[周假] · 2016年5月26日 · [零壹财经]

[互联网金融机构作出了工作布置: 一是各机构必须明确单一主业定位,在P2P、众筹等业务中明确一项业务,逐一对照实施方案进行整改,不得开展和跨业经营。 二是逐一梳理业务门类,停止违规业务的发行工作。对设立资金池、]

[经营被叫停,说好的一站式财富管理怎么办?]

[孟原 Chris] · 2015年12月29日 · [零壹财经]

[看到细则中的第十条规定,基本封死了网贷机构向经营发展的方向。 第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 (二)直接或]

[资管行业要变天:监管来了,《央行资管征求意见稿》开启新征程解读]

[李虹含] · 2017年11月20日

[意识到资产管理业务经营的实质,其存在的多层嵌套、监管套利、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已引起监管的重视。与2017年2月市场流出的《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相比,在细节]

[银保监会:银行类保险兼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零壹财经 · 2020年9月28日

[9月28日讯,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时表示,根据《办法》,银行类保险兼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银行类保险兼代理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大数金融:一个专攻小微经营贷,凭小微信贷技术拓荒信贷的典型案例]

零壹财经 · 2018年2月7日

[可循、技术易推广的实证案例。 大数金融——专注服务小微客户,深耕大金额经营性信用贷款市场 1、发展概况 大数金融,全称为深圳前海大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定位为金融科技公司,主要为银行]

[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的爱恨纠缠史]

[方艺文,王若曦] · 2021年5月21日 · [ 零壹租赁智库]

[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2019 年 4 月,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七条规定商业保理公司原则上应当设立为独立的公司,不得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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