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突发!地方银保监局对个人消费贷款下发政策
第一消费金融 · 零壹财经 2019-09-16 18:27:24 阅读:5929

浙江银保监局这份文件的下发对象为:各监管处、各银保监分局、各省辖监管组,各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分行(交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杭州分中心),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市分行,杭州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浙江网商银行,省农信联社、杭州辖内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各外资银行杭州分行,省银行业协会。
浙江银保监局称,近年来,辖内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产品严重偏离消费属性、用途管控弱化、多头授信普遍等问题,尤其是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房市等行为屡禁不止,推高了居民杠杆率,对实体经济产生了“挤出效应”,影响了宏观调控效果。部分机构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和经营效益,放送风险管控,产生了一定业务纠纷,有的甚至酿成群访事件,给社会稳定带来风险隐患。为进一步规范辖内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不含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发展,遂出台前述文件。
第一消费金融认为,不少用户的借呗出现在网商银行客户端。个人消费贷款浙江省明星玩家,显然是蚂蚁金服,该公司旗下有消费金融头部产品花呗和借呗。
第一消费金融概括文件核心要点如下:
一、要求银行机构满足居民教育培训、健康养老、信息通信、旅游娱乐等领域用途真实、需求合理、有消费场景的个人消费资金需求。
第一消费金融认为,消费金融的发展要坚持消费本源非常困难,因为市场已经在现金贷尝到甜头。以花呗和借呗为例,有场景的花呗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仅34.06亿元,而现金贷之王借呗近三年净利润累计达114.84,后者是前者的3.37倍。
二、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从贷款全流程各环节加强用途真实性审查,确保用途与合同约定一致,严禁消费贷款资金用于购房首付或者偿还购房首付,严禁资金流入股市、债市、金市、期市,严禁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严禁资金用于民间借贷、P2P等。
昨天,第一消费金融发布注销信用卡的文章,后台收到信用卡不用于套现买房太可惜的留言数条。可见信用卡套现购房在市场上已经深入人心。
三、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和实质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类贷款。近些年来,第一消费金融发现不具备线上获客能力的银行,均通过所谓的联合贷或者助贷的方式发放贷款,对资金用途实际上不管不问。
四、审慎发放大额、长期个人消费贷款。

如上图所示,据第一消费金融统计,实际上近期住户部门短期消费贷款同比、环比降幅明显,不知道是否是因为资金流入楼市遭遇强监管影响所致。
五、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六、不得对无偿还能力的客户发放消费贷款。
浙江银保监局没有具体约定什么样的客户属于无偿还能力的客户。
七、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这一点在此前浙江银保监局的文件中一再提到。某对外输出风控的上市公司副总裁曾经告诉第一消费金融,银行采购一家第三方的风控服务属于外包,采购两家或者以上就不属于外包。第一消费金融不知道浙江银保监局是否也是这样理解。
八、不得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放贷或为其提供资金放贷。这一点也是此前浙江银保监局数次提到的。
这一点由来已久,实际上导致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上导往目前备案毫无进展的P2P领域受到极大影响。目前,市场上很多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旧为无牌流量平台提供放贷资金用于发放消费贷款。
九、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增信及变相增信。
十、严禁授意、默许、协助客户虚构贷款用途、伪造用途证明等方式获得贷款。
自第一消费金融创办以来,数百位从业者告诉第一消费金融,骗贷的基本上都是里应外合,才能骗取成功,甚至主要是公司内部中下层主动策划套取公司资金。
十一、严禁授意或默许客户通过“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受托支付或大量采用个人作为虚假受托支付对象。
十二、严禁授意客户通过跨行转账、取现等方式规避资金流向监控。
十三、严禁诱导客户绕道规避敏感入账账户。
十四、从严管控员工个人消费贷款。
十五、不得简单以30万元为线批量划定和简单执行受托支付标准,可事先确定交易对象且具备非现金结算条件的均须采取受托支付,采取自主支付提款须累加结算。
十六、建立贷款资金用途监测拦截机制,转入本行同名第三方存管账户等特定禁止性账户要自动拦截。
十七、对含有地产、置业、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等敏感流向实行自动监测预警。浙江银保监局这一条将明显限制资金流入房市和P2P。
十八、确认违规用款须提前收回贷款。
十九、用户累计用款超5万,要提高跟踪强度。
二十、累计用款超30万,要严格收集消费用途凭证。
重庆方面银行业人士近期告诉第一消费金融,重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近年来对资金用途管控极为严格,比如核查到资金是用于民间放贷,强行要求资金出借方出具资金来源合法的证明。
二十一、累计用途超100万原则上要实地核验消费用途。
二十二、在他行已经有3家及以上消费贷款授信(用信)的须审慎介入。
第一消费金融创办人此前获得借呗、花呗、白条、平安银行信用卡、浦发银行信用卡、微众银行微粒贷、趣店来分期、度小满金融有钱花等等8家平台授信,其中借呗、花呗是浙江蚂蚁金服旗下的平台。
二十三、建立违规用款“灰名单”,对于违规用款借款人纳入名单,限期退出且后续消费贷款业务审慎准入。
二十四、不得办理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的信用卡,三农例外。存量违规业务须加快清理整改。
二十五、严格预借现金业务管理,合理审慎设定预借现金授信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非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
第一消费金融创办人此前获得浦发银行信用卡84000元额度,但该行在浦大喜奔APP又给予了高达25万元的万用金授信。
二十六、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和非法买卖、泄露客户信息。
二十七、不得通过盲呼等方式向不特定客户电话营销。
第一消费金融创办人此前多次接到平安银行的办理贷款营销电话,对方均告知呼叫是随意拨打。
二十八、不得对明确表示不愿被打扰的客户再次电销。
二十九、不得违规搭售。
目前,像平安体系的产品,以及捷信的产品,均有交差销售,将贷款、保险等多个产品向客户推销。虽然这些机构都强调没有强制营销,但第一消费金融发现这些机构的借款人多在办理贷款时购买了保险或者其他产品。
三十、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催收。
目前,消费贷款的催收主要靠轰炸网贷.借款人的亲人、同事和朋友的方式向借款人试压。在运营商数据爬取集大成者魔蝎科技被一锅端后,市场上这方面数据提供商大多数已经暂停此一业务。
三十一、不得采用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不当行为催收。
三十二、要求监管对自查整改不到位及自查后新增问题严格执行“双罚”,对弱化用途管控导致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股市等等的要顶格处罚。
从第一消费金融概括的前述三十二条来看,浙江银保监局对消费贷款资金无用途、违规流入楼市、违规流入股市、流入P2P等等均进行了详尽的整改规定。
目前,消费金融市场正在进入到非持牌机构被边缘化,而持牌机构中的六大行、十二大股份行和少数城商行正在迎来春天。此外,提供放款通道的信托机构也正在大举进军此一市场,承继互联网金融公司辛苦开发的客户。未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在此一市场笑到最后,而非持牌放贷机构很多可能都熬不到“扫黑除恶”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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