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原创 | Libra,夜空中最亮的星?!
肖飒 · 零壹财经 2019-06-21 14:51:17 阅读:13037
1新编程语言Move
观察涉币交易所和若干虚拟币,让古典世界觉得“不放心”的是“信息泄露”等安全性问题。Move编程语言从某种意义上尽力避免类似信息泄露等问题,更便利于开源社区的“矿工”普遍使用。
由于传统社会对于数字资产的认识还局限在“数据权”,如果将“数权”转化成“资产所有权”或“货币使用权”值得探讨。Move技术将数字资产仿照真实世界的资产,一份最小单位的数字资产只有唯一的所有者,资源只能花费一次,这就解决了“双花”问题(所谓双花,就是一女二嫁,有金融背景的读者可理解为货币乘数效应)。
所以,我们可以预见Libra 具有低通货膨胀的特点。同时,Move还有自动核验等功能,对于支付中的特定要求可以顺利满足。
2Libra的本质是稳定币
世界各地的法律对“金融诈骗”都是采取严厉制裁的态度,在某些国家的司法实践中甚至出现金融诈骗“零容忍”。其背后逻辑很清晰,因为金融诈骗直接侵害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财产权,动了金融大厦的基石。因此,对于虚拟币多数国家和地区采取的态度是“观望”和“严厉管制”,这是可以理解的。
Libra的白皮书中表示将由真实资产为虚拟资产做担保,对于极客而言,他们也许会觉得这是Facebook 向传统世界的妥协。然而,锚定某一种法定货币,有真实世界的物质资产做担保、抵押更容易让更多人接受。毕竟,科技的创新和发展过于迅速,但人们的思想和认识还在遥远的过去。
至于在内地稳定币是否可行?这个问题相对棘手,首先我们的民法总则认可中国居民持有虚拟财产,这个合法性基础是存在的。其次,在2013年比特币被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如果有人设计一种虚拟商品,它具有某种固定的价格,可以在某个特定商圈内作为积分用于商品促销等活动,我们认为被认定为合法的概率较高。再次,有真实资产托底+区块链技术发展,即便考虑到最坏的情况,发行者也可以兜底。那么,我们不排除监管机关会考虑个别“试点”,以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
3不宜过度乐观
新事物的失败概率是极高的,这一点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目前,国内市场中,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受到关注和欢迎。
比如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司法实践中,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我们相信未来的开庭、会见、鉴定等都会有区块链技术的身影。
同时,区块链技术在银行、娱乐等领域也发挥了巨大作用,这对提高金融效率,确保明星与粉丝的互动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鱼龙混杂是当下区块链行业的现状,从网贷、民间金融、实业中分离出来的一部分“赌徒”来到区块链行业。他们希望以10万博一个亿的收益,我们咋舌不已。正如飒姐在今年贵阳国际大数据博览会上的观点,几乎每一个区块链技术团队都有发币的野心,正如每个人都被“魔戒”所诱惑,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那双手!
在我国向社会公开发行虚拟币是一种“非法的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刑事犯罪,实践里,草台班子发币圈钱的案例并不鲜见。恳请创业者掂量一下个人能力和资源,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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