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陈国庆:e租宝累计非吸762亿 380亿未兑付
网贷 东东 零壹财经 2017-03-02

据人民日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在接受访谈时表示,e租宝案借助互联网非法吸收115万余人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380亿余元。
陈国庆透露,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9500余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200余件、集资诈骗案1200余件。
今年一月,网上曾流出两张有关e租宝案件的照片,照片显示为《“e租宝”案件处置工作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件称,“e租宝”是目前全国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地域广、参与人数多、资金规模大、社会危害严重、舆论关注度高,处置工作由国务院e租宝风险处置专责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北京市牵头,其他涉案省区市协作配合,综合利用市场、行政、法律等手段,分阶段做好案件查处、追赃免损、投资人登记、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维护稳定等工作。
此外,照片还显示,e租宝案的法院执行阶段拟于十九大结束后完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全部生效判决依法组织对投资人涉案款项予以发还。
公安部在去年12月23日曾发布公告称,“e租宝”案侦查阶段主登记阶段已经结束,已有24万余名投资人通过身份审核。
公告表示,为提高审核及反馈效率,在此次审核过程中,公安机关通过手机短信提示、平台账户提示等方式提醒投资人及时更改登记信息。经审核确认系本案投资人(包括投资“e租宝”和“芝麻金融”),反馈为“通过”;否则,反馈为“不通过”。平台在反馈时,将根据投资人申请复核或登记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提示。
12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法院已立案受理“e租宝”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16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6年12月15日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丁宁等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组织、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人民币380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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