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香港网贷P2P监管

来源:零壹财经 作者:肖飒 日期:2014年07月04日    【字体:

  2014年6月28日,两岸三地网贷高峰论坛在上海召开。会议邀请了台湾、香港、大陆的网贷及服务机构精英。作为圆桌嘉宾,我也学习领悟良多。
 
  诚然,香港金融业发达,除银行外,各类金融持牌公司达到上千家。银行有20%贷款给到中小微企业,加上大批金融公司,企业的资金日子相对好过。香港市民被银行福利率搞得没有脾气,也在积极考虑较高受益的理财途径。
 
  目前,香港有且仅有两家P2P公司。其中一家获得李嘉诚旗下投资达亿元港币。香港监管采取:牌照制度。法律渊源是《银行业条例》、《放贷人条例》。辅之,香港个人征信系统的发达现状,网贷企业生存良好。
 
  会议上,香港网贷行业代表提到两点: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二是增大跑路平台的法律成本。就第一点,从业人员培训,与我在另一论坛的主观点一致,不赘述。关于第二点,本人有话说,香港遵从英美法系且法治程度高,通常一个不良行为会从法律的不同层面进行评价,甚至有天文数字一般的罚金。但,内地的情况完全不同,刑法直接从行政处罚的手上承接处罚功能。网贷平台一旦资金链断裂,刑法176、192会主动找上门来。动辄老板高管羁押,判刑。没有给经营不善或者创业不成熟提供基本的翻盘机会。一旦中招,万劫不复。这也是网贷老板们,精神高度紧张的原因之一。
 
  其实,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完全可以设置前置程序,具体参照逃税罪,,抑或者行政法规做修正使得入罪门槛提高等方法解决。
 
  (数据来源中港联动公司公布)
 

标签: P2P 网贷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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