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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零壹财经春季峰会圆桌论坛:互联网仲裁的大时代与新机遇

资讯 王若曦 零壹财经 2021-04-28 阅读:11959

关键词:圆桌论坛2021零壹财经春季峰会互联网仲裁

本次圆桌论坛聚焦于“互联网仲裁服务行业的挑战和机遇”。
2021年4月27日,零壹财经·零壹智库在上海召开“数字金融创新与风控——2021零壹财经·零壹智库春季峰会”,携手数字金融领域专家、商业银行与科技企业嘉宾,共同探讨数字金融的创新实践与风险防范等焦点话题,助推数字金融发展。

峰会举行了主题为“互联网仲裁的大时代与新机遇”的圆桌论坛。圆桌由零壹财经资深分析师温泉主持,仲财通联合创始人庄德健、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梅臻、知仲科技创始人兼CEO张天纬、网仲科技法务总监魏蜀一参与了圆桌讨论。圆桌围绕互联网仲裁的发展机遇、优势、执行难问题如何解决等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的启动对互联网仲裁的发展是不是一个全新的机遇?

梅臻:这个规定对互联网仲裁近期影响不大,远期是一个利好。因为前几年银行这样的持牌金融机构对互联网仲裁的认知度不高,大多数没有互联网仲裁条款,即便现在有这个规定也不可能临时约定仲裁条款,所以对近期帮助不大。

未来几年,互联网仲裁的外部环境会越来越好,银行的认知度也会越来越高。银行以前的贷款主要是大金额贷款为主,案件数量不是很大,传统的法院可以承载这些案件量。以后,随着银行互联网贷款笔数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小,用传统的诉讼方式处理纠纷已不能承载,就不得不用互联网仲裁。在互联网案件大量增长的情况下,法院受案不增长或者增长量不大的情况下,必然会有大量的案件通过其他的方式处理,因此未来不但对互联网仲裁,对调解、公证都是机会。

庄德健:引用零壹财经《互联网仲裁行业发展蓝皮书2021》里面的一句话,这个行业是触底反弹。

我认为现在真正的触底反弹就是一些规范性的文件和法规出台,对依法解决纠纷来讲是一个好事情。从国际上来讲,民商事的纠纷解决中,仲裁一直都是比较主流的方式,而国内由于一些历史原因的影响,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纠纷解决方式仍以诉讼为主。

互联网仲裁是仲裁的一种,就像互联网金融也应该看成是金融的一种。聚焦到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试点工作来看,针对资产定价要有公允评估。目前多方鼓励拓宽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于是大家也在关注新的处置手段,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债务纠纷肯定会在转让市场中更受欢迎,定价也会更加合理,这也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

目前业务中已经有接触到相关的AMC来进行合作,因为我们合作的一些仲裁委处理的案件量比较多,如衢州仲裁委。侧面也说明大家已经把法律手段作为一种主流的处置方式,长期来看互联网仲裁因其高效、便捷、灵活的特点,会更加受到关注。

相比于持牌金融机构之前处理贷后问题的模式,互联网仲裁处理方式有哪些优势?

魏蜀一:从银行来看,银行有传统的处理不良资产的方式方法,他们之前比较通俗的方法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因为银行和客户签订合同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是约定了纠纷的解决地,也约定好了纠纷的解决法院,互联网仲裁要嵌入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需要在银行和客户签合同的时候就把仲裁条款设置进去。网络仲裁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可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个短期的过程。

从消费金融公司来看,我们通过互联网仲裁的方式给消费金融公司做了裁决,拿到法院执行,全国很多法院并没有把消费金融机构列为金融机构,他们对这一类案子比较谨慎。很多中级法院对这种案子的立案数量、主体资质有比较严格的要求,这就是为什么消费金融案子在我们仲裁行业处理中不是特别多的一个原因。

张天纬:截至目前,在消费金融、银行、电商、小贷这些领域,都是将网络仲裁作为诉讼无法解决时的第二选择。

梅臻:从现有的情况来看,现在消费金融公司越来越多用互联网仲裁这种方式处理争议。原因是案件量太大,法院不能满足他们的争议解决需求,而且法院的处理成本太高。诉讼费虽然不高,但是关系复杂、流程长、处理时间不可控等原因导致累计成本较高。反而是互联网仲裁这一块比较透明,比较便捷,包括技术方面也可以很快跟进,可以做到以当事人为中心、服务好当事人。

对银行来说,现在小额贷款,放款金额从几十万到几百万。银行在案件数量没有那么大的情况下,会选择以诉讼解决争议为主。现在有一些银行发展互联网小额贷款,那么未来可能会进行案件分级处理,大金额走诉讼,小金额走仲裁。

互联网仲裁中的执行难问题如何解决?

魏蜀一
:互联网仲裁执行难并不止是这个行业的执行难,中国法院系统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从2016年周强院长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到现在五年了,2018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在是要切实解决执行难。

对互联网仲裁来讲,我们是走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个环节,互联网仲裁的特点是首先在仲裁委出裁,到法院执行裁决,这涉及到两个环节,加上大环境的影响,造成了执行难。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每个法院对仲裁裁决的程序性要求和内容并不一样。可能某一个仲裁委在某一个环节有瑕疵,执行法院要么驳回,要么裁定不予执行,对当事人来讲,这个案子相当于在法院这一块就被否决了,我们更希望他们是以退回的方式,这个是比较有实操性的。

我们现在所做的事情就是对这个案件全流程跟踪,为客户提供整套的解决方案,包括在裁前的调解,包括申请的诉前财产保全等等。在裁前解决一部分的问题,裁后到法院执行,这个执行过程当中我们需要和跟踪案件的律师和法院保持很好的沟通,这样执行案件的质量、回款率可以得到比较好的保证。

我们也为此建立了自己的执行系统,及小程序,做到全流程的智慧建设。

张天纬:互联网仲裁执行难,执行有多难?根据司法部的数据,2020年全国仲裁机构一共采了40万件案子,不予执行率从2019年的4.6‰下降到2.1‰。

法官关心什么。第一,中院会对仲裁委的公信力做判断;第二他们关心申请人的牌照;第三就是裁决书的利率有没有超过24%,有没有套路贷的嫌疑;第四是合同有没有仲裁条款,仲裁程序启动的时候合法不合法;第五是仲裁合同当中有没有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当这些事情都可以做到的时候,被裁定不予执行的可能性不大。

梅臻:分两个层面来看,第一个层面就是司法文书执行难的问题,执行难是一个普遍问题,是所有的判决、裁决等可执行的法律文书都会碰到的问题。

第二个层面,就是针对仲裁裁决这一特定类型的法律文书的执行难的问题,我觉得这一块要分析一下,主要原因从法院角度来说,是因为程序方面的问题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第一种情况,绝大多数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尤其是互联网仲裁规则很多是仲裁机构自己制定的,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差别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几种新模式,比如说前两年先予仲裁模式,我们自己觉得这个模式有问题,这种模式本身就剥夺了当事人一些合法权益,所以被最高院否定了。

第二种情况,就是处于灰色的领域,比如说现在好多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原因就是现在很多仲裁机构是书面审,双方没有开庭的过程。这个时候法院认为没有开庭就剥夺了被申请人的抗辩等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就未来的互联网仲裁发展来看,应在更高的司法层面达成一个共识,即互联网仲裁怎么在公平优先的前提下兼顾效率,形成统一的法院认可的互联网仲裁规则。

庄德健:解决仲裁执行难有三个方面可以改进:一是法官认可的可执行文书标准和现在个别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文书标准有一个很大的冲突,所以需要不断提高裁决文书的质量,这个是根本。

第二,海量的待执行生效文书,和目前法院执行力量之间有比较大的冲突,要体谅法院的工作。目前一些法院已经开展无纸化线上执行工作,申请执行案件时,当事人可以提供电子材料,如PDF、电子合同、电子版裁决文书等等。这样可以减少法官的事务性工作,提高法官的办案效率。

第三,在没有特别大的司法制度创新的情况下,区别对待线上线下案件,繁简分流合理化法官的考核方式有利于解决执行问题。

在互联网仲裁领域,什么样的企业能够走得长久、走到最后?  

庄德健:首先,科技向善是一个基本要求,从事法律行业,我们更要守正,所以底线意识很重要。其次,互联网仲裁科技服务企业要更看重提高质效,不能光看效率更要看质量。

梅臻:在互联网仲裁方面的现实缺点就是服务不稳定性。不稳定性的原因来自于多方面,一方面有自身的原因,就是过于追求效率,对程序正义方面有忽略,导致了这种模式造成了主管部门的否定。

第二种情况是,前几年互联网仲裁的发展导致法院的受案量、执行环节的受案量急增,法院难以承载并以各种原因不予执行。也有仲裁机构内部领导层发生变化,造成由全力发展互联网仲裁并为谨慎发展甚至暂停发展互联网仲裁,还有就是仲裁费用的变化很大。

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仲裁服务质量、内容、价格等不稳定、难以预期,导致这个行业发展有种种问题,这也是金融机构最担心的。

从未来角度来讲,如果互联网仲裁要走的更好、更稳定,一定要达到质量稳定,服务可预期。

张天纬:去年司法部的数据,全中国有50多家机构做互联网仲裁。截至目前,我国仲裁机构的总数是270家,而全世界除了中国只有500多家,世界上三分之一仲裁机构在中国,我们的仲裁机构太多了。

互联网仲裁,未来也是一个梯队。我们坚持长期主义,第一把系统做好,技术跟上;第二就是把法律的东西做好,要合法,合规;第三就是公权力要认可,不管是仲裁机构还是执行的司法机构,有这三个条件,这个行业就可以长远,企业就可以长远。

魏蜀一:第一,我们还是要坚持科技加法律这条道路,打造仲裁委系统和区块链存证,如电子证据、时间戳的保存,这个是科技赋能。

第二,怎样才能在这样一个市场中获得自己的一席之地?以后要给客户提供全套的解决方案,我们所做的互联网仲裁的业务,不止是互联网仲裁,也是资源整合。我们作为互联网仲裁的服务者,把客户、仲裁委、法院以互联网仲裁的形式联系起来。

请预测一下,未来一年互联网仲裁服务行业会发生什么变化?

庄德健
:首先是开展互联网仲裁工作的仲裁机构会增加,特别是一些省会城市仲裁机构也会加入进来,互联网仲裁案件数量也会上升。

其次,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整体的案件质量会得到提升,仲裁的公信力也会得到提高。

梅臻:我觉得在未来一年,甚至两三年之内:第一,仲裁机构用互联网仲裁方式裁案件会越来越多。

第二,大家的做法会越来越严谨和规范,因为前两年或者说前几年,也是试错的阶段,后面包括从监管层,从法院、司法部的角度来讲对互联网仲裁的规则会越来越明晰,监管也会越来越紧。

第三方面,市场会越来越大。前几年的互联网金融验证了一个事情,就是小额贷款或者说网上放贷也可以挣钱,这个事情是通过这几年用各种技术方案验证了。我们传统的持牌金融机构比如像银行,他们把这个市场承接下来,这个市场没有消亡,就是换了经营主体进入这个市场,他们未来也会成为互联网仲裁重要的用户。

张天纬:从仲裁机构来看,今年的仲裁机构这一块有三个重要的事情,一个就是仲裁法在修法;第二就是仲裁协会的成立,协会成立也是刚刚开始,对我们实务的影响不大;第三,仲裁机构在改革。

魏蜀一:对于今年趋势的预测,我从市场端来做一个自己的判断。

互联网仲裁从狭义上讲是现在所做的业务,广义来讲像车贷、房贷,也会进入互联网仲裁领域里面。他们和我们现在所做的这种互联网仲裁的区别就是金额更大。

在这些领域,很多案子都可以进行互联网仲裁。现在将我们的业务模式、业务范围给法院、给更多的司法系统、司法机构普及,让互联网仲裁服务行业被更多人接受,我们业务就可以更好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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