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互联网金融中的担保那点事儿

来源:浙金网 作者:寿寿 日期:2015年01月14日    【字体:

聊聊互联网金融中的担保那点事儿
 
  一不小心被互联网金融了。一不小心平台上线了。但我一直对互联网金融平台100%本息担保(或保障)的说法感到困惑。也不敢说我们平台是100%本息保障的。我一直的梦想是做一个基础资产撮合交易平台,把投行的功能与市场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我们甚至在公告中明确,平台是不担保的,投资是有风险的。需要投资者根据标的自行判断风险后再决定是不是要投资。这个说法,遭到合作伙伴的质疑。其实,我只想郁闷的说,不是我不想担保,而是实在找不出理由说我们的平台具备这样的担保能力,忽悠投资者的事情是坚决不能做的。另外,我们虽然应用了p2p的技术与理念,但我们不是一家p2p网贷公司。
 
  先聊聊“担保”吧。从事金融服务行业近十五年了。发生在担保上的流血事件,从我有企业人格开始,98年有一次,03年有一次,08年有一次,13年至今连续发行。最近,媒体报导说,洛阳的担保行业全军覆没了。姑且不论河南人是否适合做与信用有关的行业(哈哈纯属任性的说法)。所谓担保无非是一个人或一个企业信用不够了,需要增加信用借钱,那么就需要找担保了。
 
  历来,企业去银行融资必需要“有保有押”,“保“就是找一家实力对等的企业担保,押就是抵押。可是通常企业没有那么多抵押物,所以在担保公司没有产生前,企业间互相担保是“有保”的唯一方法,这个方式也一直延续到现在。终于酿成残剧。2014年间,所有发生的企业倒闭事件与银行不良事件几于都与“担保”这两个字有关。
 
  而恰恰是银行发明了“联保”这个工具。互保的问题在历次宏观调控时,都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诛联九族的政策,甚至连完全不认识的一个企业都会被枉杀。互保和联保都会形成一个险到极点的“圈”,凡是进了这个圈,离出事儿也就不远了。假如银行等机构能鼓励企业量入为出,过紧日子,按照经营需要真实地从事融资,相信倒下的人就不会这么多了,但银行也是一个公司,是要赚钱的,那些信用不够的企业开始透支信用,甚至去透支别人的信用,后果可想而知。过去十年间,倒在担保上的企业数不胜数。“死因”无非以下两点:环境造就、戏演过头。
 
  说银行“逼良为娼”一点也不过头。过去有宏观调控的说法,14年以来这个词用得少了,改为“新常态”。宏观调控主要调节的内容之一是钱的供应。印多少钱是由央行定的,至于定的准不准,一直没有一个很好的说法。还有一个替罪羊就是房地产。最近舆论很少针对房地产了,因为地产打了半天,非但没有让资金回到实体经济,反而实体经济更趋见底。这是要把喝了多年的毒汁在最近一段时间,统统逼出体外吗?
 
  大约记得在03年左右,杭州终于有了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担保公司,企业想融资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首先在银行授信,然后在交了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为企业提供担保,担保公司向企业收取3%左右的保费。大家会以为这是一个明显不太成立的商业模式,收这么少的费用,赔了是全赔,事实也是如此。但这家叫中财的担保公司到一直活得不错,“中财金融广角“做到了全国许多城市。之后可圈点的公司是中新力合。可以说是她推动了杭州担保公司业务创新的发展,在08年左右已经开始运用夹层融资这个工具。比较经典的案子是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其本质是定向优选企业,以担保为基础,以信托为工具,以政府为引导,以银行为平台,以创投公司为劣后(这明显是投行的操作模式),做一个长期的布局。最近UPG也不能免俗的“触网”,名为“鑫合汇”。它创新、敏感、充满了浙江人的智慧与通达,不管她能走多远,我很尊敬这家公司。广东有一家比较悲情的担保企业是“中科智“,创新走在险路上,提前倒在沙滩上。
 
  之后的浙江担保圈也涌现过不少好公司,比如香溢、华昌、金桥等。现在看来,稍懂金融的好象都开始转型走混业,走投行模式,或触网。担保作为一种单一的公司业态显然被认定为是不成立。06年以后,一批高利贷公司披着担保的外衣上市了。担保成为非法集资的一种借口。还真有许多老百姓上当,把钱交给担保公司。08年左右,杭州已经上演过今天洛阳这一幕,惊人相同。现在浙江市场上担保公司混不下去了,于“假P2p+担保”来了,善良的百姓再次上当。”传奇“之类的公司便是典型的例子。12年,担保公司开始业务必需要到浙江省中小企业局领一个行业许可证。这也许算是本地区对担保业象征性监管的开始吧。
 
  伤心事不再说了。终于线下金融业务开始被搬到线上来了。互联网这个东西摸拟出了线下很难呈现业态。一下子,势不可挡。于是互联网金融当中又出现了“担保”这个标签。几乎所有的平台都会打出“100%本息保障”的标签。
 
  当互联网金融开始站在风口上(虽然我至今没有充分理解什么是风口?),我发现担保这个词又开始热门起来。几乎每家p2p平台都会宣称100%本息保障。这个本息是如何保障的呢?信用支撑点在哪里?监管部门关于平台不能担保的原则是如何理解的?这些情况,一般的平台上很难有一星半点的信息充分批露。
 
  我们知道传统意义是的担保公司要具备担保的功能必需要依托于银行,需要获得银行的授信。这个授信是有杠杆的。比如1:10或是1:8,更多的担保公司在刚开始业务时只能获得1:5的授信。担保公司负责担保,银行负责给钱,出了事担保公司负责赔付。我本人在运营担保公司时就赔付过几笔。
 
  那么,p2p平台的担保能力是如何来的?是拍胸拍出来的吗?后来为了忽悠百姓,有的平台就在体外成立一家担保公司,然后用这家公司来担保。看似第三方了,其实是左右手的关系。象样点的公司会出具保证金帐户的余额,可是认真看一下:银行出具的是时点数余额,很难判断现在有没有钱。这类公司存在自融的可能性比较大,也比较方便自融(只是臆测)。这种模式“陆金所”能做,并不代表其它平台也能这么干。
 
  那么另一种通道与纯平台类的公司是不是就能免责?(关键是有没有纯粹的通道与平台,纯粹的通道与平台能活多久?)在类似平台中,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表述:合作伙伴”某某。。。担保公司或小贷公司“提供100%本息保障。“某某保险公司对资金帐户安全进行保证”。但是关于合作伙伴的信息批露是含糊的。而保险公司实际上保的是资金帐户的技术风险。钱回不回来不关它的事情。但老百姓的理解往往是资金由保险公司保证安全。这里面还有一个结构是非常不清楚的,就是如果出险合作的担保公司与小贷公司如何来担保与赔付?有没有担保能力?还有担保与小贷与平台合作的交易结构是什么?为什么它们必需要赔付?针对这个例子一般有两产产品交易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小贷公司如果要把它执有的债权通过平台转让,其本质是小贷公司把应收帐款直接对投资人转让。做的规范点,小贷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就会减掉应收帐款,而现金增加。同时,必需要通知债权人,同时债权要进行登记。另外债权是否能拆分?拆分后的投资者持有的债权是否可能直接向小贷主张权利?真的打起官司来可能还是未知的。另一种方案是转让小贷公司债权的收益权,其本质是小贷资产的类证券化。那么为了保证所转让收益权对应的基础资产的独立性就必需要设立一个特殊目的公司(spv),而且这个spv的设立也非常有讲究。我想不是金融出身的互联网平台连听啊没听说过。如果投资者不能根据平台提供的相应凭证组张自我的权利,那么平台就真的有兜底的义务了。
 
  现在看下来,那些自已没有资产生产能力,去靠谱点的合作伙伴那边拿资产的平台相对而言还比较安全。因为你的C端强,有一定的选择与议价的能力。归根结底还要回到资产是否真实优质,承担担保义务的这家公司是否有担保能力!系统违约产生的时候,光凭平台的风险准备金是不够的。项目违约在未来可能是一件很常规的事情,那么当违约产生的时候,平台与投资人是否能站在一致的立场上就显得比较重要了。当然,中国的投资人喜欢听见有人担保,喜欢听你说100%保障。凡事把风险讲的很清楚的产品估计是没有人买的。这是一件很纠结的事情。
 
  顺便八卦一下“监管”这个词。我想说,不是资金从银行那头过一遍就叫“监管“。还有就是”托管”。在银行里,“托管帐户“开设的权限基本都在省一级分行。托管根据产品成立的阶段又分成“募集帐户”与“产品托管帐户”。至今,托管完全没有向p2p平台开放。我从不怀疑债权转让这种形式是不是可行,但我一直质疑的是没有真正托管的债权转让模式能走多远?
 
  我至今还没有十分明白各家平台对外宣传的资金监管的表述内容。到目前为止,银行对于p2p平台连真正的监管也没有开始。哪怕签订了监管协议,银行只做形式上的审核,至于资金去哪里,为何去那里,银行是不管的,也不敢管。有的平台与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哈哈我们公司也弄了一个),但大家都明白这是只监不管。我们公司发契约型基金时,在银行开设“产品托管帐户”,审批流程加准入,将近弄了两周时间才搞定。
 
  不能在资金流上完全实现p与p之间的直接支付,资金经过平台到达另外一个p那边,出了问题,这个p先找谁呢?只能找平台,可不可以找平台兑付呢?是可以的。不被监管或托管就会产生许多符加的效益,而纯托管(第三方支付已经有了),却只能赚服务的钱。在没有监管的时代,可能不托管的平台还活得更长久一些。这是一件让许多人纠结无比的事情。在不太讲信用的时代,忽悠着说100%保证的平台,可能比那些充分揭示风险平台显得更加安全。节不节操好象不太重要。关键看最后有没有出事,出了事好象什么都是空谈。
 
  有人告诉我,在混乱的年代里,你不乱,你就得先死。趁大家都乱的时候搞一把,等到监管来临的时候,再梳理干净也不迟。但我们不想这么做,一则我想混乱的时间窗口不会太长了。二则,一旦乱了就很难洗得清了。三呢我们这帮人是搞金融出身的,有过切肤之痛,知道雷区在哪里。还好,我们刚开始,还来得及认真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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