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海南一会馆老板以高息为诱饵非法集资两千多万
爱有财资讯 · 零壹财经 2015-11-04 13:52:25 阅读:5385
关键词:非法集资
关键词:非法集资
海南一桌球会馆老板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前期以高息为诱饵,后期以投资桌球馆有高额利润为由,大肆向罗某等人非法集资2657.915万元,扣除案发前已返还的1216.5469万元,实际骗取他人金额共计1441.3681万元。近日,海口中院作出判决一审判决,判处严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2011年7月至2013年9月期间,严某在海口市陆续开设5家“玖号桌球会馆”进行连锁经营,并于2013年8月经营一家爱马仕洗车场。因桌球馆的快速扩张,严某在没有自有资金投入,桌球馆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通过本人招揽或他人帮助招揽等方式,前期以每月支付3%-6%的高息为诱饵,后期以投资“玖号桌球会馆”有高额利润为诱饵诱使他人投资入股,并以股份、租用的多辆豪华轿车进行重复抵押,向罗某等人集资共计2657.915万元。
风险警示
对此,小编提示:一、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二、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三、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四、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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