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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下的实体经济 | 详解小微企业信贷专项支持政策“三大组合拳”

监管 李薇 零壹财经 2020-03-05 阅读:28568

关键词:小微企业信贷专项支持政策延期还本付息普惠小微贷款

延期还本付息、减免征信费用,央行第二次投放再贷款8500亿元。

3月1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工信部与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对于受困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同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提出对于小微企业贷款的征信服务费用减免规定。此前在2月2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央行将展开第二次再贷款、再贴现,投放额度为8500亿元。一系列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组合拳”相继推出,将加速更多实体企业复工与获取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

面对疫情对于经济造成的影响,零壹智库推出“抗疫下的实体经济”系列报道,此前已发布两篇。( “抗疫下的实体经济” (一):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疫情下的“三农”,借线上流量变革产业生态;“抗疫下的实体经济” (二):亏损经营、资金断裂...中小微企业如何破局? )本次从小微企业信贷专项支持政策角度出发,为行业从业者全面梳理监管政策导向。

一、延期还本付息:最长至2020年6月末,加速企业复工

《通知》指出,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

零壹智库注意到,《通知》提出适用对象要做到“精准支持、不搞一刀切”因此前提条件是由银行来筛选优质的中小微企业名单,这意味着一些初创期、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仍然享受不到延长支付利息的优惠政策。整体来看,监管层已经全力减少疫情对于实体企业造成的冲击。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针对湖北地区企业,制定了两项特殊安排:一方面,扩大了政策覆盖客群扩大化,湖北地区的各类企业(包括大型企业)均可享受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这一优惠政策;另一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湖北地区配备专项信贷规模,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监管层近期将重点关注各地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还款压力,从监管政策、货币政策和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从而保证企业有序复产复工。2月27日,国务院举办了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情况的新闻发布会,目前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率已超30%。

其中,工信部公告的第一批24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工率,已经达到了91.4%,这也充分说明了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能力,这类企业符合银行优质客群的准入标准,更能优先享受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优惠。

图 1:全国各省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地图展示

资料来源:21数据新闻实验室

据21数据新闻实验室统计情况,截至2月24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超过70%以上的省份正在数据增多,其中浙江超90%,江西、山东、江苏、辽宁、广东等地已超80%。

二、减免征信费用:惠及10类金融机构,促进个体经营户融资

同样是在3月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文件提出“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变更登记、异议登记费,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1.64亿元”。

这项政策指出适用的10类金融机构主体,具体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以及独立法人直销银行。政策提出,免收10类金融机构征信查询服务费,包括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服务费。

可以看出,除了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之外,还包括新兴的民营银行与服务零售客群的消费金融公司、直销银行等机构,因此以个人用户形态展现的众多个体经营户,可以从更多渠道获得金融支持。根据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联合蚂蚁金服研究院推出的《中国个体经营户系列报告之一》,基于支付宝二维码收单工具——“码商”的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末,全国个体经营户总量约为9776.4万户,并带动了2.3亿人就业。

图 2:全国个体经营户测算总量与交易规模 

资料来源:中国个体经营户系列报告之一,截至2018年末

报告提出,个体经营户创造了惊人的交易量:2018年的营业额为13.1万亿元,相当于2018年全国同期社会零售总额38.1万亿元的34.4%;2018年产生的交易笔数为839亿笔,平均每天2.3亿笔。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借助数字信贷可减缓对于经济的冲击,报告给出了一组测算数据——数字信贷发展水平每增长1%,疫情对经营的冲击减少2.57%。鉴于此,本次发改委提出对于10类金融机构减免征信收费后,将使更多的金融机构加大对于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从而使近一亿的个人户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三、8500亿再贷款:央行第二次投放,凸显普惠金融优惠利率

2月25日,李克强组织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并新增优惠利率贷款。会议宣布,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5000亿元,政策性银行增加3500亿元专项信贷。综合来看,央行在前期设立3000亿元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的基础上,本次合计增加了8500亿元的贷款额度。

1.疫情后的两次再贷款差异点

央行两次进行专项再贷款资金投放,第一次是针对防控疫情而给出重点企业放贷额度,第二次是基于疫情后期的经济恢复。两次的扶持企业类型各有侧重,目前更多考虑的是濒于倒闭、裁员、资金断裂的中小微企业。

第一次专项再贷款发生在2月初。在春节假期之后,央行第一次设立的3000亿专项再贷款,重点扶持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与生产防疫物资等领域,譬如口罩、防护服、消毒水等产品的生产。放贷对象均属于名单制管理,银行需上报监管部门审批,央行将资金定向给到9家全国性银行(2000亿元)及10家地方法人银行(1000亿元),具体名单如下:

表 1:央行2月初公布的第一次专项再贷款额度与银行名单

资料来源:网络公开资料,零壹智库

第二次专项再贷款公布于3月初。为了促进实体企业加速复工,央行给出第二次的8500亿再贷款额度。其中,增加中小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为5000亿元,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增加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为3500亿元。

表 2:央行3月初公布的第二次专项再贷款额度与扶持中小微企业导向

资料来源:网络公开资料,零壹智库

2.贷款优惠利率:小微企业可降至4.55%

本次国务院会议提出一项有关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标准:“6月底前,对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0个基点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允许等额申请再贷款资金”。

因此,地方法人银行执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得超过LPR+50BP,根据一年期LPR 4.05%来测算,新发放的小微企业1年期贷款利率不能高于4.55%;而1-5年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可以选择5年期LPR,由此测算1年期以上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超过5.25%。从目前我国的复工率来看,央行较大概率会限定在4.55%以内。

3.央行再贷款给银行利率2.5%,银行贷出4.55%,利差是否较高?

本次会议明确,央行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而上述测算的1年期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为4.55%。由此可见,银行利差为2.05%,这样的利润水平是否能激励银行主动扶持小微企业?

显而易见,这种利差水平在集团大型企业与项目之中,银行盈利水平尚可,但由于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差、现金流紧张,因此需要人工在贷后环节监控,防范逾期坏账风险,整体来看银行业利润并不高。

央行对于中小商业银行给出500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主要目的在于扶持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以一年期之内为主,鼓励商业银行加快发展普惠金融。

4.两次专项再贷款均涵盖政策性银行

在第一次专项再贷款之中,政策性银行与6家国有大行的合计再贷款额度为2000亿元;本次提出的第二次专项再贷款,将政策性银行单列了3500亿的再贷款额度。同时,不同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将更多引导“中型企业”发展,对于基建工程、出口外贸、农业发展领域具备一定规模实力的企业,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5.国有大型银行再遇30%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速压力

国务院会议提出,国有大型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要力争不低于30%。此前在2019年,监管层已经提出五家国有大行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不得低于30%的要求。

由2018年五家国有大行的小微贷款余额来看,按照普惠金融口径,已达到1.86万亿。因此2019年实现30%增速,五大行的普惠金融贷款余额最低为2.42万亿。若是2020年再增长30%,表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仍需增长7160亿。在央行第二次再贷款、再贴现放出8500亿元资金的基础上,仍然不足以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情形下,将借助行政手段来督促国有大行发展普惠金融业务。

四、小结

进入3月份之后,全国疫情已经得到整体控制,各省份的复工率逐步回升。针对众多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压力,3月初由监管部门推出了多项举措,本文介绍的延期还本付息、减免征信费用以及央行第二次投放再贷款8500亿元,均促使银行业加大普惠性小微金融扶持力度。

尤其是地方法人银行,可借助政策优惠期,寻求本地区特色优质的、具备核心技术实力的小微企业客群。此外,国务院会议强调“国有大行的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不得低于30%”,将促使大型商业银行更深入地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探究小微企业客群的线上生产与经营数据,挖掘这类企业在数字经济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从而帮助他们提升申贷成功率,构建更为完善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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