飒姐重述Prosper被诉案

来源:零壹财经 作者:肖飒 日期:2015年04月17日    【字体:

 
  涉诉
 
  老牌P2P公司Prosper被诉的案子,还是听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的教授初提,回到单位立刻查询案例,发现原告不是一两人,简直多如牛毛。显然,这是一桩集体诉讼。从公布的判决书来看,Prosper是一家连接借款方与出借人(俗称:投资人)的网贷平台,Prosper会根据从征信所得来的商业信用评分将投资人划分成不同的信用等级。投资人往往直接在网站上发布一个$1000至$25000的无抵押借款标,潜在出借人如果对报出的投资收益率感兴趣,便可以投全部或部分的标。作为回报,Prosper向投资人收取贷款额的1%至3%作为办理费用,并向出借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惯例上讲,Prosper并不承担借款者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但是,本案原告对其提供的“unqualifiedsecurities”(不合格的证券)认为不能接受,要求赔偿。最后,Prosper选择了与原告群体进行和解。从我这个律师角度来看,集体诉讼的最好结局,莫过于达成和解,皆大欢喜。既能让投资人获得现实利益,又能让网贷平台获得喘息、发展的机会,何乐而不为?那么,从Prosper与投资人的和解协议中我们能得出哪些启发呢?
 
  启示
 
  首先,对投资人而言,达成和解可以避免公司为逃避债务,恶意掏空公司财产。实践中,当公司负债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往往会想方设法转移财产以达到少垫付,甚至不赔偿的目的,如采取虚假诉讼、抵押质押等形式转移财产,等到案子走到执行的时候,公司已经沦为“空城”,无实际财产可供执行,投资人将血本无归。而在和解协议中,投资人则可对公司财产的重大变动进行约束,涉及重大资产转移的行为必须经过投资人过半数或三分之二同意,包括对网贷公司合并、分立也可作出严格约定,以保证投资人的回款计划不落空。
 
  其次,对网贷平台而言,一旦达成和解,意味着过错豁免,可以既往不咎的从新开始。达成和解协议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定纷止争,不再纠缠“谁对谁错”,也就是翻篇儿。尤其对网贷公司而言,取得这个豁免可避免更多后续诉讼,将节约大量的诉讼成本,同时也可将类似事件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在和解协议里制作一个不可撤销的豁免己方责任的条款,很必要。
 
  再次,投资者受偿比例。在美国,投资者受偿数额是这么算的:分子是单个投资人总投资额减去已返还金额;分母是总盘子减去已付本金和利息。这种方式与中国经济警察计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数额方法基本一致。只不过,美国还加了一条,如果没有人认领相应份额,剩下的金额按照现有人数比例再次分配。在实际案例中,各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具体比例,也可以约定受偿数额或受偿计算方法。在执行程序中,依照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和解协议、调解书具体执行。
 
  最后,“不合格证券”的现实意义。本案虽然在美国起诉,使用美国法律,但与中国P2P现实情况有极为相似的地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贷公司确实是在提供公共金融消费产品,属于广义上的“证券”范畴,而不是单纯民间借贷。我们司法实践中的民间借贷,通常不会超过150人,也不可以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而恰恰网贷平台提供了企业或个人向社会公开募集款项的信息,协助其完成融资,并收取报酬。我国网贷投资人是否可以依据类似法律逻辑和原理到法院起诉,值得探讨,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立案登记制改革意见》,自2015年5月1日起降低公民、企业到人民法院立案的门槛,不再实质审查法律关系,而是书面审核基本材料,这就为网贷投资人拓展了维权(含民事、行政、刑事)的新途径。当然,这也给网贷公司或其他互联网金融公司通过诉讼,表达企业意志的权利。
 
  后续
 
  Prosper因“不合格的证券”被大量投资人起诉到法院,为息事宁人,最后与客户达成了一千万美金的和解金。这桩引人注目的集体诉讼以和解结案后,Prosper立刻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追偿,随即又引发了的一桩标的数额巨大的诉讼案件。Greenwich保险公司为Prosper的商业行为做保,收取一定的保险费用,保险合同受益人是Prosper本公司。案件结果是:Prosper胜,保险公司理赔巨额保单。
 
  视线转回国内,圈内人经常研究讨论网贷行业是否要引入保险,利弊又在哪里。基本上,对引入保险的肯定者居多,他们认为,在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减少平台跑路风险、增加网贷行业抗风险能力等方面,保险必定起到积极作用。一旦出险,保险公司首当其冲。但是,保险公司不会束手就擒,尤其对不成熟的行业和客户,常常会提出各种抗辩意见。这就要求,P2P平台或网贷行业协会与某些保险公司签署合同的时候,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保险条款。保险合同应当将赔付条件具体化,针对不同互联网金融交易结构、不同商业类型的出险情况做“包括但不限于”的列举性说明,同时,附加兜底条款(即“其他...也属于前述情况范围。”)。
 
  二、受益人。关于保险受益人,是写P2P网贷平台还是写其所属线下公司抑或是直接写投资人代表,可以依据平台与投资人集体协商自行约定。具体实践中,也可以由平台事先设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请投资人或其代表作出适当调整和修改。
 
  三、协助理赔人。网贷行业处于迅速上升期,自身问题重重,出险率较高。同时,出险后,法定代表人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往往已经被刑事拘留,无法处理理赔事宜,这就需要事先拟定一个或几个代理人协助平台与保险公司处理相关事务。个人建议,可以事先约定由行业协会代管或授权委托专业律师,在出险后妥善解决后续事项。
 
  综上,老牌网贷公司被诉一案,在网贷行业开始逐渐成熟的情况下,更具现实意义。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重述本案的原因。投资人、网贷平台、服务第三方,在本案中都能获得启示,找到事情解决的思路。随着司法愈加开明,我想类似案件应该会在中国发生,也许就是飒姐代理。咱们法庭内外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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