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是过渡形态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万建华 日期:2014年11月17日    【字体:

互联网金融是过渡形态
 
  互联网金融兴起之初,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就曾设想,如同互联网对传统商业的颠覆一般,互联网金融也终将颠覆传统金融业和传统银行。
 
  互联网金融能够在中国呈现出一种生态状况,在我看来,主要原因有三点:
 
  第一,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信息化历程,为互联网金融奠定了技术网络基础。信息技术由作为提高金融系统营运效率的手段与工具,转变为推动金融业务模式、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创新变革的外在动力。第二,由于国内部分传统金融服务存在空白和体制性的缺位,金融行业存在长期高回报和高准入门槛,由此导致了一些传统金融机构创新活力不足,互联网金融以“补位”的方式,迅速填补了小微金融服务领域。第三,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兴起,催生了电子支付的专业化、社会化趋势,给了新兴电子商务企业机会。
 
  互联网金融生态的形成,又对金融领域的交易技术、交易结构和契约关系产生了重大的变革。互联网企业将信息技术、互联网和大数据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引入了金融领域,提高了效率,优化了体验;借助新型交易技术、丰富金融业务和产品的类型、渠道,互联网金融的交易结构呈现多样化;更重要的是,借助互联网技术和交易结构的多样化,金融消费者获得更广泛的自由选择权和参与权,互联网金融重构了金融业务契约关系。
 
  至于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我的判断是,作为金融进化中的一种过渡形态,互联网金融并不能颠覆金融本身,其颠覆的,只是那些无法自我革新、跟不上时代节奏的传统金融企业。
 
  毫无疑问,在大众化、标准化、小额零售等金融业务领域,互联网金融将会逐步成为主流业务模式。同时,电商和支付一体化的趋势将越来越普遍,移动支付将替代现金成为社会化支付方式,而互联网金融企业以支付作为切入点并延展到小贷、投资顾问等其他的金融服务,构成入口优势、流量规模和账户体系,并催生金融的去中介化和社会化。
 
  此外,金融综合化、全能化将成为必然趋势。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内的所有机构都会尝试通过互联网平台和综合账户提供理财投资、融资、支付、消费、交易等集成的综合金融服务。互联网企业向金融跨界,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向电子商务跨界,二者以殊途同归的方式共同推动金融体系的综合化、全能化。
 
  更重要的是,金融还是金融,传统金融方式在解决大额综合金融方案、财富管理等方面还是占据主导地位。个性化、定制化的高端金融服务毫无疑问仍然需要专家团队,传统金融方式在这些服务领域的主导地位并不因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而发生变化。以证券行业为例,互联网金融确实让仅仅依靠经纪业务生存的公司遭遇了生存危机,但同时也推动了综合券商向真正投资银行转型,注重发展投资银行、融资中介、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非标准化、个性化、定制化业务。
 
  所以,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逆袭”,传统金融机构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夜郎自大。我更愿意把互联网金融视为信息技术与金融融合的过程。就长期而言,它是金融变革的一种过渡形态。十年、二十年后再回头看,金融生态则会在逐步融合互联网金融后进化到一个更高的境界。换句话说,更高级的金融形态正在进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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