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创始人“出轨”,如何处理

来源:零壹财经 作者:肖飒 日期:2014年11月12日    【字体:

  随着网贷行业的逐渐稳健,P2P企业内部创始团队之间因理念不同、分配机制等问题出现种种矛盾。其中,有些矛盾激化已然演变成互相揭短,可能对薄公堂,甚至互相举报的局面。针对种种乱象,飒姐有话要讲。
 
  首先,以和为贵。创业核心成员的分崩离析,我们律师确实见多了,不妨给大家谈谈。某车贷公司老板约饭,开头讲规划,中间谈理想,最后聊怎么收拾副手。我问,你们同学一场,何苦告他个侵占罪呢?这可是刑事,会蹲大牢。他回答,没办法,把公司人心带散了,须除之。我又问,真蹲监狱,他三岁的孩子怎么办?没工作的老婆怎么办?沉默。国内创业团队,同学党很多,即便有矛盾,飒姐建议和为贵。另,如今刑事立案的难度大,尤其是经济犯罪,二高一部有明确意见,严防公安机关插手民间纠纷。即便是把书面报案材料等初步证据收集完备,办案机关也会考虑实际情况和社会影响,调解双方矛盾,最终做不起诉处理。
 
  其次,好聚好散。根据罗胖子的方法论,合作伙伴反目,不一定要有一个走人,而是在企业生态链内创业,成为老东家的服务商。大家由原有的紧密“战友”关系,转换成较为松散的业务合作关系。这样双方都能接受。飒姐认同并鼓励这种做法,具体建议双方在合作之初,将股权激励协议的具体条款写清楚,防止日后扯皮;分家协议可考虑形成合同包,把可能出现的问题一一规定清楚,再加一个兜底条款,确保双方清清爽爽说再见;实在想不清楚,预测不到的,先把分家合同主要条款写好,之后不断附加《补充协议》修修补补,也是常见做法。
 
  最后,亡羊补牢。创业团队的合作协议通常是“君子协议”,我见过最悲催的协议是三个老清华写的,三个人各占股权三分之一,随着公司逐渐进入正轨,三个人中的“2+2”组合决定公司的未来走向,不断倒戈和争吵让企业航向不断调整,好好一个公司基本垮了。根据以往经验,飒姐建议初创团队“一支独大”比较适合,不是我强势不民主,确实可提高效率,尤其在创业初期。随后,可以通过不断稀释股份的办法逐渐引入有生力量。互联网金融的创业者们抱有互联网民主、平等、无差别的精神,飒姐钦佩,但“道德只是在钱不够多的时候,才能维持斯文”,请相信这是事实。
 
  好了,今天就聊这么多,诸位看官,自己掂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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