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第4号-的相关资讯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
[法规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立汽车金融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3年10月3日起施行,并由]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6号)]
[金融机构应当用货币出资。 第七条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的,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元;投资入股中资城市信用社或农村信用社的,最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5号)]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已经2003年8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实施。 主席 刘明康 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3号)]
[机构、合资财务公司和独资财务公司提供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服务,其服务价格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此前有关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或收费的规定,与本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2号)]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5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刘明康 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1号)]
[《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已经2003年5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刘明康 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4号)]
[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刘明康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4号)]
[指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公布。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5号令颁布实施 根据2010年6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4号)]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 刘明康 二○○七年七月三日 附件信息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