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陆岷峰:关于金融企业、金融科技、机制体制的生态逻辑
陆岷峰 · 零壹财经 2019-12-17 16:08:52 阅读:2222

摘要:金融科技是专注金融领域服务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的新技术总称,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一个专业分支。金融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能否驱动金融企业超预期实现经营目标,取决于金融科技能否契合金融企业的发展目标,是否能解决金融企业成长中的痛点。而金融科技做到这一点又取决于是否有决定金融科技发展目标与方向的机制与体制相保障。体制与机制、金融科技、金融企业之间形成了严密的逻辑与因果关系。从根本上来讲构建最优化的机制与体制是充分发挥金融科技驱动金融企业健康成长的关健,优化的体制与机制要根据金融科技的活性以及金融企业的发展目标和痛点来进行构建和设计。
一、引言
现代科学技术在金融行业的提升从金融企业有关部门的称谓变迁就可见一斑,最初称为信息科技部,现在大都称为网络金融部或电子银行部,金融科技由初始的金融工具已经上升为金融企业的管理助手甚至管理者的角色,金融科技在金融行业的运用极大地释放了金融生产力,成为金融企业之间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弯道超车、以小搏大、转型升级的利器。
金融科技发挥作用须有相应的条件与场景,其本身虽没有社会性,但其运用是掌握在一定的社会群体与自然人手中,于是,金融科技作用最大化必须要有相应的机制与体制来催生和保障其发挥作用。金融企业之间金融科技之间水平的差展主要表现为机制与体制完善程度上的差异,完善的、先进的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必将推动金融科技创新、运用与金融企业各项业务的有机融合,从而提升金融企业的发展质量与水平。
金融科技作为科学技术行业的分支和第一生产力的要素,始终存在着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落后的机制与体制制约着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从而金融科技发展中的问题会不断外溢,当今金融科技企业发展中表现出来的管理薄弱、创新能力差等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机制与体制的完美和改革来进行固源与锚定。研究搭建新时期金融科技的机制与体制显得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战略布局。
二、文献综述
(一)金融科技作用与功能的研究
王文卓(2017)认为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科技,随着这些技术的创新、进步,不断地创造成出新的金融业务发展模式及其在金融业务领域中的运用,在促进金融业务发展的同时,金融科技行业也得了爆发性成长,金融科技发展加快了金融企业的业务创新,优化了原有的业务流程,从而对当今的我国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服务方式等产生了全面性的基础性的深度影响。 [1]
王晓丹(2017)认为金融科技可以大幅度地降低金融企业的运行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可以有效地实现金融企业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信息对称,提升决策的精准度,有利于改进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智能技术可能改进金融企业的运行效率,区块链技术能改良金融企业的发展业态,而移动支付技术影响着金融企业在支付领域的影响力与市场份额。 [2]
陆岷峰(2019)认为金融科技是金融行业的第一生产力,对金融企业的影响是整体的、全面的、深度的,而且随着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其在金融企业的作用会倍加,改变了金融人传统的经营理念与文化,优化着金融企业业务流程,为金融企业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提供了更多样化的渠道与方法,帮助金融企业进行集约化经营、精细化的管理,有力地推动金融企业走向更高层次的发展,从根本上大幅度提升了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数字经济时代,谁掌握了先进的技术谁就占领了竞争的高地。 [3]
(二)金融科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王陶冶等(2019)认为金融科技目前存在的主要不足在于一是底层关键技术并没有真正的攻克,虽然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一定的场景有所应用,但是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应用和开发远远没有实现理想的目标;二是至目前为止并没有搭建数量相当的金融科技高端研发平台,有限的这些平台在技术攻关、资源整合、集聚人才等方面并未能显示其特别的作用;三是金融科技高精尖人才极为稀少,综合型人才不足,而且人才的流失情况也较严重,人才队伍的梯型结构并未形成,后续的教育培养机制与体制并未构建成功。[4]
王去非(2019)认为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重心偏向金融科技企业。由于金融科技属于高技术性质,因此,在金融业务流程中可能存在着技术黑箱风险,金融科技的发展特别是监管科技的发展,有利于提升监管效能,但另一方面,金融科技的发展也可能成为应对监管的一种高能手段;特别是金融业务系统完全技术化后,技术集中的风险在加大,系统性风险在提升,此外,金融科技积累了大量消费者的信息,实质上也是消费者个人的数字资产,这存在的潜在的侵权或泄密等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护。[5]
刘咏珩(2019)认为金融科技不仅能够推动金融业发展,更能助力金融企业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与实体经济共生共存,但目前金融企业支持实体经济中仍有诸多不足,如当前间接融资比重过大,商业银行承担的过多;银行结构中大银行承担了最主要的融资责任;民间融资渠道不畅通,中小微企业融资仍处困境;此外,金融企业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服务较为单一。[6]
(三)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建设的研究。
李东荣(2019)认为当下推进金融企业发展,须处理好金融科技与金融企业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是要摆正市场需求与创新驱动之间关系,金融科技与金融企业的一切出发点和落角点都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实体经济就是市场需求,科技创新也要有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二是要摆正金融科技创新与完善制度体系关系,技术虽然没有社会性但在运用过程中却有两面性,运用不当有害金融的稳定发展;三是要摆正金融企业与金融科技公司之间关系处理好专业化与自主创新之间的矛盾,明确各自的责任边界;四是要摆正强化监管与包容创新之间的关系,掌握好两者之间的度。 [7]
王去非(2019)认为一定要将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定位、职责、分工明确清楚,既合作又要明确边界,金融可以科技化,但科技不能金融化,双方要各自找准自己的角色;政府要加大对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界定公益与商业之间投资界限,要积极探索在数字经济、数字金融背景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路径。[5]
王晓丹(2017)认为金融科技要积极推动金融企业与金融科技企业的融合发展,共同前行,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借助金融科技企业的创新性推动金融企业的创新动能;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构建金融企业的运营体系,提升风险控制与管理能力;提升移动支付与金融企业的融合度,将金融科技的各项技术有效地钳入到金融企业的各个业务单元和流程当中。 [2]
车安华(2018)认为构建金融科技的机制与体制一是要大力整章建制,完善并搭建金融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形成封闭的规范系统;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要积极更要平稳地推进各金融企业的金融科技产品的运用与发展;三是要汇集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强金融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为金融科技的发展打下坚实的高效运行的高速公路。 [8]
基本结论:
现有的研究成果就金融科技对金融企业的发展的重要影响力已经作了充分的高度评估,就金融科技与金融企业的耦合应用作了较多的探索与研究,也开始涉足到金融科技的机制与体制的构建,但是在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缺少系统性研究,就机制与体制、金融科技、金融企业三者的内在逻辑溯源讨论不多,以致在机制与体制方面尚未充分体现金融企业对金融科技的机制和体制诉求,但是为下一步研究金融科技的机制与体制还是开了一个好头,至少得出以下共识与结论:
1、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始终处于活跃当中,不断突破作成的机制与体制,而机制与体制又反作用于科学技术。机制与体制是约定一项事物的法律、政策、规范、制度等总和,机制侧重于内部约束力与杠杆的作用,体制侧重于外部强制力的作用。科学技术与机制和体制始终处于从协调到不协调再到协调的过程当中。金融科技作为科学技术的分支,当然也有同样的对弈经历。
2、体制与机制、金融科技、金融企业三者之间存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内在逻辑关系,体制与机制是一切行为的规范、规定、制度、约束力的总和,在制度红线范围内的回漩空间或发展空间较大,是决定金融科技作用力度、效果、方向的保障,金融科技是直接作用商业银行发展的生产力,是催生金融生产力发展壮大的推手,金融企业的发展与成长是体制与机制和金融科技的目标与出发点,是激发活力,提出诉求,明确方向的立足点。
3、目前金融科技由于技术的先进性及组合运用的创新性,现有的机制与体制显得与其已经是不合身的服装,急需进行设计新的,改革过于陈旧的体制,以充分发挥金融科技生产力的作用,构建与优化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即根据金融企业的需求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也是充分利用金融科技驱动金融企业更快成长的条件。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机制和体制与金融科技之间的内在关联度,根据金融科技目前发展中存在问题上的机制与体制上原因的追溯、立足金融企业发展对金融科技诉求的机制与体制的保障,从而从保障主体机制与体制建设的一般行为、结合前述两者诉求,提出构建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建设的路径,从而使其更具有理论逻辑与实践操作的可行价值。本文的着力点不仅仅在于金融科技对于金融企业的作用,而在于如何构建一个保持金融科技持续的、有效率的发力于金融企业的保障机制与体制,不断提升金融科技与金融企业相向而行的韧性。[9]
三、构建与优化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
(一)金融企业对金融科技的基本诉求及保障性体制特征的描述
体制服从约束对象目标,金融科技是中层环节,金融企业才是机制与体制建设的终极目标,金融科技目标因金融企业目标而衍生。很大含量体现了金融企业的目标要求。金融企业目前政策透明度高,业务议价空间有限,竞争的对手已经由区域、单个扩大到全球、群体的范围,在此背景下,竞争已经白热化,靠传统的方法已经很难有多大的成效,因此,技术水平的高低成为竞争胜负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金融企业对金融科技的需求传导到金融机制与体制就会转化为顶层设计的规范与依据,从金融企业角度来讲,其理想的金融科技至少应当有下列基本功能。
1、增加实效。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证券保险类公司,其本质属性是企业,作为市场微观主体,财务的连续性是其生存的前提条件,因此,金融企业将财务效益最大化始终作为第一经营要务,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扩大规模,尽可能多地增加客户;其次要不断提升发展能力、动力、活力;[10]第三要不断进行产品创新;第四要进行有效、高效的管理;最终实现效益和效能的同步提升。而实现这些目标自然人是重要的条件,而科技手段的运用可能助力目标的实现。从现行的技术手段有关大数据的运用助力精准营销客户、数字员工可以替代自然人简单、重复的劳动、数字资产经营与管理可以拓展新的营收渠道等等;而这些从机制与体制上需要有法律、制度作保障;有具体的行业标准来有序推进金融科技在金融企业的深耕。
2、控好风险。金融企业是高风险企业,是在风险经营与管理中实现经济效益,控好风险是底线,在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的大背景下,金融企业的风险管控用传统的脑袋管理显然已经不适应目前的高难度、强复杂的风险特质,风险的识别、预警等需要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如目前通过大数据可能实现金融企业与服务的企业的信息对称;可以建立服务企业的全流程风险预警系统;可能实现自动化风控、智能风控;可以实现可视的物联网风控等等;技术风控突破了传统的风控理念与方法以,因此,需要有法律、制度作为保障,有新的技术风控行业标准作指引,要有新的规章来约束。[11]
3、加快提速。在金融市场上金融企业间都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因此,都在生死道上进行赛跑,要想跑的比同业快只有技高人一筹。因此,借助于先进的技术手段也就成了首要之先,如运用数据模型进行智能决策提升决策精准快;通过数字员工的准入、管理提升有关岗位的运行效率;[12]通过借助5G、6G快速跑道保持速度的领先优势等等。金融技术成为金融企业间竞争差异的决定器,但目前金融企业之间的产品、模式互相间复制能力很强,同质化经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金融科技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金融技术之间的引用都是无偿使用;改变这一现状,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科技管理协调机制与体制的建设,
4、实现极致。极致是互联网思维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强调的是赢者通吃,要做就做最好的,这就要求金融企业在应用金融科技时必须将世界最先进的金融科技技术钳入到业务流程当中,甚至对于一些处于探索及研发阶段的新技术也要积极试用,以保持技术的领先地位。从机制与体制角度来讲,要有新技术运用的鼓励与容错机制,要对金融科技知识产权保护鼓切实加强科技管理协调,提升金融科技创新能力和转化能力。[13]
5、支持实体。金融企业与实体企业之间关系是毛与皮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实体企业是金融企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支持实体经济要至少同步最好能超越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来提升金融服务,如当前实体经济已经进入数字经济时代、供应链经济、平台经济成为实体经济的新载体,金融企业的服务必须适应这一变化要求,要积极引用区块链技术,要培育跨界思维;从体制保障角度要有重奖金融企业进行这方面的探索;要通过减税减费的方式让金融企业进行更多的能过技术的创新与运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6、发展普惠。嫌贫爱富是金融企业的属性,但脱贫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解决的难题。普惠金融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农村金融、弱势群体及长尾客户,普惠金融的高风险、低收益与商业银行价值最大化间矛盾除了政策手段解决外,技术手段化解这一矛盾也提供了可能和可行性。[14]通过大数据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智能风控、区块链、物联网技术的综合运用,可能实现普惠金融产品的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批量化,有限地降低风险,提升效益。而这些技术的广泛运用,需要对这些技术进行深度的开发,实现数据资源共享;要有相应的人才管理、行业管理体制给予保障和推动。
金融企业、金融科技、金融科技体制与体制关系实质上存在一种严密的逻辑、勾稽关系,(见表1 :金融企业、金融科技、金融科技体制与体制关系简图)可以清楚地看出,金融企业目标的实现,最终取决于金融科技体制的保障。
表1 :金融企业、金融科技、金融科技体制与体制关系简图

(二)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建设的洼地
现行的金融科技行业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机制与体制的一定是首当其冲的原因,因此,顺着金融科技行业的不足可以找出机制与体制不足的缘由,从而更能类准地有针对性地进行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的完善与优化。
1、金融科技发展布局的秩序较乱。从互联网金融的提出到金融科技的主导,期间的发展应当是在周折中形成共识,金融科技化与科技去金融化形成大势,以服务于金融企业发展的金融科技公司可谓如雨后春笋,茁壮成长。就金融科技整体布局近期除中国人民银行及可数的省市出台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外,大部分地区、条线并无发展规划,由于金融业是当前各行业中相对稳定发展且利润丰厚的行业,围绕金融提供的各类供应服务层出不穷,这难免不出现目标不明确、分层、子规划不细致,发展处于非理性的无序状态,缺少相应的组织管理协调机制与体制来规范。[15]
2、组织管理协调不到位。金融科技涉及的子行业、部门较多,且很多具有跨界、综合性等特征,行业边界不是很清晰,这一方面加大了管理难度,另一方面企业得不到政府等社会公众资源的及时支持,任何跨部门、行业的经济组织必须要有相应的组织管理协调介入,企业的发展再能更加有目标、有序。
3、公司规模多而小。金融科技公司出现两极分化,一方面,金融科技公司创业公司居多,相当一部分是从计算机软件公司转化或延伸而来,从企业规模来看,注册资本一千万以内占八层,实收资本则更少,基本上处于亏损或勉强维持生存,公司技术人员为主,市场营销人员不足,技术人员中高精尖人才不多。[16]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公司巨头较少,但其占据金融科技市场的主要份额,对一些稍有前景或未来的金融科技或则挤压,或则收购麾下。金融科技企业的生态有些不均衡,需要有相应的组织管理、人才管理与培养机制和体制来熨平。
4、企业死亡率较高。科学技术的迭代本来更新就很快,而相对于金融科技而言,由于金融行业受政策、创新等多因素的影响,相配套的技术迭代速度更是快中又快,有些金融科技企业刚刚才研发出新的金融科技技术,但由于一纸文件可能使之劳动与投入全部付之东流。如有金融科技公司刚刚研发出商业银行关于网贷资金存管系统,结果由于白名单准入规定而无法发挥作用。相比较一般的工商企业或其它服务业中小企业而言,金融科技公司的死亡率要高出50%,因此,这需要研发创新转化、人才管理与培养等机制与体制对金融科技公司的发展给予保护。
5、科技资源较为分散。金融科技企业大都由自然人发起成立,这就造成一是人才资源的分散,各科技公司均拥有自己的一些科研或开发人才,人才分割在各个企业,利用效率低;二是投资资源分散,投资者一般是自筹资金,由于资金规模有限,所投资的项目一般不系统;三是科研开发重点分散,各企业都是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设计产品,且互相之间缺少信息沟通,其技术的先进性都存疑,重复开发等现象也常发生。这显然是由于金融科技组织管理协调机制与体制不当造成。
6、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同其他科技企业一样,金融科技企业由于投资不确定风险较大,技术市场贬值速度快,产品价格评估难,金融科技企业属于轻资产企业,无抵押担保持因素,金融科技企业从正常的金融机构融资不仅办理难且资金价格也高,目前金融科技行业整体上投资不足,这与当前科技产业投资渠道单一、创新力度不够的投资管理机制与体制分不开的。[17]
7、金融科技与金融企业合作与竞争并存。金融科技是金融企业自己解决还是交由社会金融科技公司办结一直争议不下,实际上各有利弊,由于金融企业经营涉密性强,核心技术不希望受控于外部公司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金融企业在技术上要完全超越一些金融科技公司也是有一定难度,寻找专业化合作、保护好金融企业的根本利益也是有相对应的组织管理协调来保证。
当前金融科技企业或行业发展的问题还远远不止这些,存在的问题实质上是机制与体制在企业领域的表现,(见表2 :金融科技体制与机制弊病诊断及药解方案简表),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才是金融科技企业当中存在问题的始源地,促进金融科技行业的健康成长必须完善与改革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
表2 :金融科技体制与机制弊病诊断及药解方案简表

(三)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的顶层设计
1、组织管理协调机制和体制。跨区域、跨行业、跨界正是数字经济条件下金融科技的特征与优势之一,也是管理协调的难点之一,没有集中统一的管理与协调,一定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与效率的降低。因此,一是要构建金融科技统一集中的管理机制与体制,就是要明确各级政府科技部门为金融科技轧口管理部门;二是建立金融科技各类专业行业协会,通过自律组织各各分散的金融科技企业进行归并、分类;三是搭建金融科技企业交流平台;加强国内外金融科技的横向交流;[18]四是推进金融科技企业间抱团取暖,联合重组,不断提升企业的集中度,实现资源的集中配置与效率的提升;四是充分市场无形与政府有形手共同作用,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创造发展、做大做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2、法律制度管理机制和体制。金融科技很多是将科技在金融领域的融合并对未来未知的探查,没有现在的法律规范作保障,也没有具体的行业标准作指引,因此,金融科技本质是科技但作用载体是金融,金融则是涉众风险必须要有规矩作约束。因此,发展金融科技一是要强化金融科技的法律、规范的建设,构建系统的法律保障体系;二是要明确监管边界,划定金融科技创新的红线;三是制定金融科技行业标准,指引具体的创新行业;四是细化金融科技发展区域、行业规划、制度,让法律规范层层落地。[19]
3、投资管理机制和体制。金融科技的发展水平与速度以及规模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投资的力度,改变当前金融科技投资单一的格局,须多管齐下。一是发挥科技金融主融资渠道的作用,要通过金融科技手段提高金融企业对金融科技企业的风险识别与风险控制能力,提升科技金融在金融企业资产中的比重;二是加强财政的直接投资,对于金融科技的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要承担起投资的主要责任;三是要发挥社会多元化投资渠道的作用,如发行金融科技产业基金、建立种子基金、推广科技众筹、引导民间投资投资金融科技企业;四是积极引导金融科技企业走资本市场道路。
4、研发创新转化机制和体制。解决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企业相互脱节,金融科技的产品更加根植于金融企业。一是金融科技公司与金融企业探索强股权融合的管理机制与体制,共同建立金融科技公司;二是要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三是可以不同的金融企业建立金融科技实用技术实验室;四是在金融企业积极搭建新产品的应用场景,加快新产品的转化与应用。 5、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体制。金融企业之间的模仿性创新体现在很多领域,知识产权的侵权现象也是习以为常。一方面是金融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还不是十分严密、封闭。因此,进一步激发金融科技的创新动力必须加强金融科技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的建设。一是要树产品牌和产权意识,金融科技产品要及时按流程申请专利并申请法律保护;其次要建立金融科技产品产权交易市场,实行有偿使用;第三当前要加强金融企业的数字资产保护;第四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6、人才管理与培养机制和体制。金融科技人才数量极少,大多数是后期继续学习作成,目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关于金融科技专业人才培养也没有形成体系。因此,当前一是要摸清全国金融科技人才底数,构建金融科技人才库;二是重点选拔培养高精尖金融科技人才,搭建金融科技人才高地;三是加强金融科技人才的培养与教育,从基础教育抓起,构建梯形人才管理机制与体制。四是要立足于全球视角,金融的竞争是世界性竞争,因此,要引进国际一流的、世界定位前沿金融科技专家为我所有。
7、金融科技园区与金融科技中心建设机制和体制。金融科技的区域布局也是有一定的技术性,通常情况下,金融科技的研发创新能力取决于人才的积聚区、研发的上下游关联区、场景运用的集中试验区。因此,金融科技实体一般集中在金融科技中心或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区。推进金融科技产业的发展,一是要积极打造金融科技中心,以区域金融中心为依托,构建区域金融科技中心发展模式,当前,国内主要积极推进上海、杭州、北京、深圳、南京等金融科技中心的建设;二是积极打造各个区域性的金融科技积聚区,以科技创业园为基点,在此基础上打造专业化的金融科技龙头企业;三是以“综合创新+单元创新”模式,打造金融科技单一产品的创新中心,形成某些产品的先进性。[20]
涉及到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的建设的内容十分丰富,在此仅将主要部分进行整理与归纳(见表3 :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设计一览简表)。由于机制与体制是随着金融科技行业的需求变化(一是实现金融企业的发展目标,二是解决存在的问题)而处于不断的修定与完善当中,因此,构建新型的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是一项长期、持续性的工作与任务。[21]
表3 :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设计一览简表

四、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1、必须重视,逆向思维,体制建设利于金融科技目标实现,金融科技发展助于金融企业的成长,从而通过体制与机制的建设,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最大的潜能与作用,必须重视这项工作。
2、必须健全体制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会随着金融目标、金融科技的成长变化而必须及时呼应。
3、体制与机制同样反作用于生产力,超前的先进的体的制可以促进和释放金融生产力,反之则抑制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必须重视其反作用。
4、必须抓住改革重点与顶层设计,有了计划,更主要变为计划、措施不力、有序地推进与落地生根。
(二)研究建议
放在大视野,发展金融科技不仅仅是金融业发展的机会,更是新一代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机会。
五、 结束语
任何机制和体制都是在一定的场景与条件下作用的且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要不断的优化与改善,特别是金融企业和金融科技这两个自变量活性又特别强,因此,金融科技机制和体制的建设不仅仅是一个长期的任务,相比较其他机制与体制其改革与优化的频度与力度要更加突出,当然机制与体制也不是完全被作用,其对金融企业和金融科技也有巨大的反作用,只有完善、封闭、超前的机制与体制才能更好地激发金融科技对金融企业的驱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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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原文,请至《中国知网》搜索《关于构建与优化金融科技机制与体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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