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案件最新进展:广州地区涉案2.2亿元 已有9人被逮捕
互联网+ 东东 · 零壹财经 2016-08-11 阅读:4019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检察院于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在发布会上,广州市检察院对“e租宝”案件的最新进展做出了通报。目前“e租宝”一案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立案侦查,目前已移送给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嫌疑人有9名,涉案金额初步计算达到2.2亿元人民币。
在今年4月由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4部委组织召开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进展情况显示,e租宝总共涉及用户ID901294个,累计充值581.75亿元,累计投资745.11亿元。其中约有15亿元被实际控制人丁宁用于赠予妻子、情人、员工及个人挥霍。其中,实际控制人丁宁涉及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组织他们偷越国(边)境罪等四宗罪,已在今年1月14日被批准逮捕。新华社此前也曾披露e租宝案有21人被逮捕,涉及资金500亿元。
今年5月,零壹财经华中新金融研究院与南湖互联网金融学院曾联合发布《e租宝事件分析报告》,报告指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4个构成要件中:第一,e租宝发布虚假借款项目融资属于假借合法的经营形式来吸收存款;第二,e租宝在各类媒体上为其理财产品做宣传属于以媒介、短信、推荐会等形式公开吸收存款;第三,e租宝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息属于通过私募、股权等其他手段承诺还本付息或者回报;第四,e租宝借助互联网向全国吸收存款属于向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e租宝案件具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四大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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