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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消金因不能提供借款人身份信息,4件诉讼被法院驳回​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9-12-30 阅读:5744

关键词:湖北消金


12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4篇由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借款人(X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裁判文书。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湖北消金无法提供借款人准确身份信息,致法院无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被法院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根据裁判文书,截至湖北消金发起诉讼,4位涉案人(芦燕红、孟伊华、郭强、康建喜)分别欠湖北消金71791.18元、65318.52元、127766.21元、64881.09元(包含剩余本金、利息,以及罚息和复利),4人合计欠款32.98万元,其中本金为29.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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