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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案正式进入执行程序 丁宁等26人五罪并罚

互联网+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8-02-07 阅读:7401

关键词:e租宝非法集资诈骗资金清退资产变现

下一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执行工作,信息核实、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
前情提要:e租宝案二审最终裁定:驳回丁宁等23人上诉、维持原判

2月7日,e租宝案正式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法院宣布已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下一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执行工作,信息核实、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

此前,据新华社报道,“e租宝”平台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为了毁灭证据,e租宝犯罪嫌疑人将1200余册证据材料装入80余个编织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处6米深的地下,专案组动用两台挖掘机,历时20余个小时才将其挖出。

还有报道指出,e租宝曾通过其海外子公司在缅甸佤邦成立了东南亚联合银行,此前钰诚集团官网还提到,在佤邦地区投资建设东南亚自贸区,钰诚东南亚自贸区一期、二期项目已规划完毕,该自贸区中心城区位于佤邦首府邦康北60公里处,占地面积427公顷。不知出于何种目的,e租宝母公司钰诚集团还组建了自己的人民武装部。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4月17日,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人民武装部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圆满落幕。安徽蚌埠市军分区、蚌埠市政府、蚌埠市龙子湖区区委区政府及人武部相关领导、钰诚集团董事会负责人等出席了本次活动。

2017年9月12日,e租宝案一审在北京宣判,26人因集资诈骗等获刑,判处相关公司罚金共计19亿元。其中,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徒刑,处罚金1亿。 

在最近一次对e租宝的宣判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租宝案件审理时间线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2月16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6年12月15日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法院已立案受理“e租宝”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第二天,公安部发布公告称,“e租宝”案侦查阶段主登记阶段已经结束,已有24万余名投资人通过身份审核。   

2017年1月,网上曾流出两张有关e租宝案件的照片,照片显示为《“e租宝”案件处置工作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在接受访谈时表示,e租宝案借助互联网非法吸收115万余人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380亿余元。   

2017年4月26日—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2017年9月12日,e租宝案一审在北京宣判,26人因集资诈骗等获刑,判处相关公司罚金共计19亿元。其中,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徒刑,处罚金1亿。  

2017年11月7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e租宝广州分支机构的被告人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李某等九名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4年至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1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宣判后,上述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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