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融合之难题

来源:《国际融资》 作者:李留宇 日期:2014年11月04日    【字体: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融合之难题
 
  在2014年中关村论坛年会“互联网金融:融合与发展”分论坛上,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杨建华表示,由于互联网金融巨头的介入,传统的银行机构多年来的重要盈利的业务方向,包括支付、结算和利息收入类等服务已经面临着诸多挑战。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共生、融合、发展,必须依托有绝对公信力的信用信息体系的建设。
 
  支付和结算业务是竞争最激烈的领域
 
  在目前所有互联网金融的业态中,支付业务和结算业务将会是互联网金融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竞争最激烈的领域。我们经常谈的互联网金融业态有很多种,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互联网借贷,这里包括融资,包括众筹。此外,目前还在发展一种新型业态,就是第三方互联网金融服务,比如融360平台、91金融助手等,都是第三方金融服务所提供的非常好的平台。
 
  近些年来,尤其是从2010年以后,像谷歌、苹果这样的国际互联网巨头公司以及中国的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都快速切入互联网金融行业。谷歌从2010年就开始推出了谷歌钱包,2013年还入股了被认为最有可能改变支付行业未来布局的RippleLabs公司。此外,亚马逊已开始提供基于Kindle的支付和转让服务,苹果正在探索基于iOS操作系统的手机钱包和支付服务。在中国被广泛使用的支付宝、微信支付,以及正在崛起的百度支付、京东支付,都将深刻改变支付业态相关产业的布局。这些直接给传统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尤其对传统银行机构的冲击更加猛烈。由于互联网金融巨头的介入,传统的银行机构多年来的重要盈利的业务方向,包括支付、结算和利息收入类等服务已经面临着诸多挑战。
 
  2012年,全世界的商业银行有34%的收入来自于支付的业务,总规模达到1.3万亿美元,并且整个支付类业务正在迅猛增长。而我们现在看到的状况是大家都生活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在支付方式上,越来越多的钱已经从银行转向第三方支付,尤其在移动支付领域,互联网金融的支付范围已经大大地超越了传统金融机构的支付领域。我相信由于这些互联网金融巨头的大力度介入,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一定会改变整个支付业态、改变支付结构以及支付盈利在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的比例。
 
  目前中关村企业已经有接近60张第三方支付的牌照,在这个方向上,在全中国范围内甚至在全球范围内都已经有比较好的基础,所以,我们非常期待中关村企业能够根据这么一种形势和趋势,在支付领域尤其是移动支付领域进行更广泛的布局。
 
  互联网借贷是对现有借贷体系的补充
 
  在一定时期内,互联网借贷和众筹融资依然是对现有借贷体系的补充。并且在这过程中,企业能够实现自身的高速发展,同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提供更便利的金融服务。
 
  但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无论是美国、英国还是中国,互联网金融所占的同类业务的比重都相当低。比如,在美国有两家最大P2P公司,一个是LendingClub,一个是Prosper,这两家公司实现了50亿美元的信贷,而当前美国总的非担保类的信贷业务1.8万亿美元,它所占的份额不足千分之三。尽管LendingClub在过去八年的规模增长了30倍,但从总体份额上来讲,仅仅只占有整个信贷业务中非常小的份额,只是传统银行业信贷的一个补充。另外,在英国,影响力最大的前七家互联网借贷机构成立了一个互联网融资平台,叫做可替代的商业基金平台,到2013年底该平台一共融资了5.8亿英镑,占整个英国的非担保类的信贷业务的规模也是相当小的,但它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大量的服务,直接造就了八万个新增的工作岗位。在中国,我们的P2P业务量处在比美国和英国更低的层次,很多东西在起步,尽管发展速度很快,但是我觉得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会成为对传统业务的有力补充,但是这种补充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将是一股重要的力量,并且这份力量一定会越来越强大。
 
  发展第三方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共生、融合、发展,必须依托有绝对公信力的信用信息体系的建设,以此作为其发展的基础。无论是在中国还是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面临的最大的挑战就是征信体系,目前我们的信用信息体系仍不能共享,不能有效地把各家的征信信息放到一个或者若干个有影响力的征信平台上,这直接导致了互联网金融机构必须独立开发自己的征信体系以及征信管理规则,各公司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做这件事情。不久前,有研究发现,在中国做得比较好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征信业务的支出占到总支出的第一或第二位,比例非常高。所以,我们要看到,在今后一段时期,无论是互联网金融机构自身还是政府部门,都应该更多地把信用信息体系的共建、共享作为重要任务。如果我们不能在这一方面进一步发力,在互联网金融机构自身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会增加大量的成本,风险控制的难度也会大大增加。
 
  相比来说,美国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的时候基本上都不独立开展征信业务,而是购买比较成熟的商业征信机构的相关数据。在今后一段时期,我们非常期待在中关村这片土地上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逐渐打造一个甚至多个互联网征信系统的相关的机构或平台,并且在整个征信体系的建设中,按照国际的规则和市场经济运作的规则把它运作好。所以,我也希望在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传统的金融机构能够敞开心扉,真正实现融合和发展,并开放和共享相关数据,让更多的第三方平台提供相关的征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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