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进中的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改变了金融业的格局和业态,作为普惠金融的一种形式,符合国家金融改革和创新的方向。”2014年10月24日,在中国(武汉)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上,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表示,互联金融改变了金融业的发展格局和行业生态,而互联网在推动金融业发展方面也酝酿着变革。曹广晶表示,湖北省政府将不遗余力地支持规范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与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整合资源优势,结成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此外,在论坛交流会上,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兼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杨涛、基石资本投资集团副总裁沈竣勋、和讯网CEO章知方及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周春生在内的多位业内专家发表了主题演讲,共同把脉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改变金融生态
以2013年阿里巴巴的余额宝出现为标志,2014年被认定为“互联网金融转折年”已成共识。众所周知,在实践中,金融企业的互联网化以及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化进程一直在进行之中。目前比较具有普遍性的观点是,互联网金融主要以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和众筹融资为代表,是金融模式、金融理念、金融运营方法的创新。就连和讯网CEO章知方也在论坛上如是总结道:当前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聚集了三方面的力量。第一股力量是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券商、保险等;第二股力量则来自电商,如阿里、淘宝和京东等,第三股力量则是已经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崭露头角的网络媒体。对于当前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火爆局面,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所长助理、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兼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杨涛表示,这主要来自四方面的原因。对传统金融体系的不满支撑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热情;民间资本的积累与投资热点缺乏,共同为互联网金融推波助澜;民间融资与互联网结合产生了新形态;实体部门的金融热情不断提升,传统金融部门的边界日渐模糊。杨涛强调,“互联网金融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和“刻意炒作互联网金融与现有金融体系的对抗”,都无助于厘清思路,为新技术条件下的金融演进创造健康环境。对于“互联网金融”、“网络金融”、“电子金融”等当前话题,杨涛认为,它们的实质都是对网络技术与金融体系的进一步结合的描述。这些词汇背后的各种元素,在国外大多一直客观存在,近年来也有了P2P和众筹等新的突破。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理解,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也表示,互联网金融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网络资源优势、数据信息优势和云计算处理能力优势。金融和互联网两个优势结合是一种形态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还具有第二种形态,即在现在互联网自身商务平台里面可能还包含现在传统机构所没有的新的金融业态、新的金融品种和新的金融组织方式。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的融合
谈及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金融业带来的冲击,徐诺金表示,互联网金融将对传统银行物理概念,传统银行服务方式概念产生冲击。同时,互联网金融将冲击传统时空概念。他解释道,互联网金融可以在7×24小时中完成金融服务,在任何地方,在任何时间,我们都可以用任何方式来完成客户所应该享受的金融服务,因此互联网金融也是3A网络金融,甚至对传统金融主权概念产生冲击。杨涛表示,在我国,除了互联网技术层面的因素,互联网金融背后还反映了金融市场化改革的诸多体制因素。与欧美相比,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确实能够走出一些自己的特色,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但是要避免各种夸大和扭曲。杨涛在以“互联网金融的中国元素辨析”的演讲中表示,当前我们亟需厘清互联网金融的不同形态与内涵,深入了解其风险特征、运作基础等,同时,也要尽快进行相应制度和监管的完善,明确应对思路,有效防范风险,尽快挤出互联网金融中的“泡沫”。与此同时,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周春生就“交易成本与互联网金融创新”发表了精彩演讲。周春生认为,互联网金融作为平台,搜集各种信息时比传统互联网金融机构搜集信息的成本要低,准入门槛也相对较低,对于投资人,特别是草根投资人,降低了交易成本,能真正实现普惠金融,让投资理财走入寻常百姓家。但在大量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崛起的时候,筛选、辨别可靠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理财产品等则成为了难题,这就需要互联网金融平台加强自律和监管的同事,投资者也要学习互联网理财知识,提高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甄别能力。
金融监管有待加强
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如火如荼,业内有个共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大势所趋,不应过度监管遏制其发展。但出于风险防范的考虑,应及时填补监管缺失,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表示,金融的本质是信用,不管互联网多么发达,它依然是以信用为基础对风险进行严密管理,所以,对互联网金融一定要管。关于监管理念,徐诺金表示,一是开展互联网金融一定要准入管理,可以采取注册制;二是要侧重于制定互联网金融交易秩序的有关规章制度,提高透明度;三是自担风险,网上金融风险要在网上自我吸收;四是要鼓励充分竞争,反对垄断,因为互联网金融本来就是开放的、自由的,所以一定要竞争。对此,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提出四个方面原则:第一,准入管理;第二,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来进行规范;第三,自担风险;第四,鼓励充分竞争,反对垄断思维。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所长助理、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兼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杨涛也表示,当前我们亟需厘清互联网金融的不同形态与内涵,深入了解其风险特征、运作基础等,同时,也要尽快进行相应制度和监管的完善,明确应对思路,有效防范风险,尽快挤出互联网金融中的“泡沫”。基石资本投资集团副总裁沈竣勋称,互联网金融开启了普惠时代。他表示,越来越多的机构在努力建设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构建一个信息对等的大规模协作平台,对传统贷款理财模式进行创新,批量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以及为贫困、低收入人群提供切实和实际金融服务。
随着国家政策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明朗,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国家政府法律法规引导下将会走向规范合法的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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