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首发!常州市出台融资租赁、典当行业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融资租赁 崔灿 · 零壹财经 2019-10-30 阅读:17465

《实施细则》明确,对融资租赁、典当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是公司的设立及机构变更,以及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监管权限为:
一是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试点注册、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后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及以上,对外转让股份单次合计50%及以上事项,由各辖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初审,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审定,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批。
二是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由各辖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初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典当企业变更机构名称、注册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除外)、法定代表人、住所(含跨市变更住所)、转让股份(对外转让股份单次合计50%及以上的除外)等事项,由各辖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商后,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批。
三是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机构变更由各辖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商,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
《实施细则》同时对融资租赁、典当行业的日常监管措施及违规行为处置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对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将发挥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上一篇>平安租赁发行11.12亿汽融ABN 首次披露公司汽车金融业绩
下一篇>租赁从业人员必看 !(建议收藏)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所有评论
主编精选
more专题推荐
more
第四届中国零售金融发展峰会(共15篇)
资讯排行
- 48h
- 7天
-
首页
-
评论
-
回顶部
游客
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