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局:外省市小贷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在京跨区域经营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0-06-19 阅读:2126
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厦门象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所在省和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在京开展业务资质,涉嫌违规在京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应立即清退存量业务,退出北京市场。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为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该局郑重提醒,外省市小额贷款公司未经所在省市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在京跨区域经营。对于此类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通报公司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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