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人大代表、中盈盛达董事长吴列进:要明确小贷公司等7类机构的金融属性和定位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0-05-22 阅读:2192
全国人大代表、中盈盛达董事长吴列进建议,明确7类地方金融机构属性和法律定位,出台监管指引,同时把审批权、监督权、处置权、执法权等权限下放给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一直以来,在地方,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7类地方金融机构,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做到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也是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7类机构的属性和法律地位未能明确,长期以一般工商企业视之,在监管方面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监管。
吴列进认为,在扶持政策、税收优惠、征信查询、抵质押登记、数据统计等方面无法享受金融机构同等或参照金融机构执行的待遇,存在诸多有形和无形的限制,尤其是税收负担远大于金融机构。这既不利于行业自身发展,也不利于系统降低企业贷款利率水平,极大地限制了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
吴列进建议,国家相关部委要尽快出台相关监管条例,从法律上把这7类机构明确定性为地方金融机构(或地方普惠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使其享受与金融机构同等的优惠支持政策,从而减轻经营压力,提高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除上述建议外,吴列进还对信用服务市场提出了相关建议。他说,横向对比国际上其他发达国家,我国征信市场规模差距明显,未来提升空间巨大。吴列进建议,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公共信用和市场信用的互补作用。特别要发挥政府带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火车头”作用;完善信用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制定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一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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