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北京市并未禁止网贷平台设立风险准备金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7-02-22 阅读:2250
上述知情人士称,“不保本保息,不误导投资人”是“是否违规”的核心,而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凡是“风险准备金”都是违规的。
他指出,公司预期未来将会出现一些支出或损失时,加以估算,预先提列,即为准备金,平台企业用自有资金提取的准备金,从会计角度看是企业自己的事,是为自己做准备的,与平台上的借贷双方均没有关系,平台企业利用“风险准备金”做宣传、误导金融消费者、营造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假象是不合规的。此外,如果企业用自己的钱来提供担保也是不合规的。
所谓风险准备金模式,即P2P平台建立一个资金账户,从每笔借款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放入该资金账户,当借款出现逾期或违约时,平台会(有条件地)用该账户资金偿付投资人。这种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坏账损失,但风险准备金的性质以及其是否构成平台担保,一直受到争议。
零壹财经还获悉,截至2月22日,北京监管部门已对62家网贷平台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具体由各区金融办发放到机构手上。在发放之前,银监局、金融局等监管部门会与每家机构进行沟通交流。
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北京地区正常运营网贷平台为27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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