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贷协会发布信息共享系统 可打破平台间数据孤岛
网贷 周假 零壹财经 2017-01-12
1月12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发布“X-credit信息共享系统”。该系统上线后,可有效解决机构间的数据“孤岛”,以及网贷行业中的多头借贷和反欺诈问题。目前,已有30余家机构加入共享系统,系统内有多家机构共享的索引超过1000万条。
据系统建设方介绍,该系统通过去中心化技术建立数据可控的流通机制,推动机构间的信息自由、安全、公平共享交流。该系统不以监管为目的,不以收集数据为目标。该信息共享系统仅执行数据提供方与数据查询方的信息共享撮合功能,从机制和技术上将使共享数据无法获取、存储、合并、修改。以保障数据提供方和查询方权益为目标。
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介绍,共享系统在机制设计上,抛弃了协会定义数据、要求企业上报的模式,而采用机构间协商定义数据,自愿共享的方式;而在数据安全和权益保护上,更是做出了大胆的弱中心化模式,要求从技术上保证协会不接触实质数据,无法复制、留存、修改数据,而不是仅仅通过商业协议承诺来实现数据的安全和保障,平台这一自我放权和约束的做法,使得原有平台中心从数据流动的控制者和最大获益者变成最普通的服务者,机构的数据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使得机构从不敢共享数据向资源共享数据成为可能。
“X-credit信息共享系统”发布上线后,加入系统的机构已经包括协会18家网贷平台,大数据公司、征信机构和反欺诈机构四大类型。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也同时发出倡议,首批32家成员签订倡议书,倡议包括:自愿共享数据,保证数据真实、合规,并及时更新数据;拒绝提供虚假、伪造数据,并愿承担相关后果;共同建设系统,共同监督系统,共同营造诚信的数据共享环境。
据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披露的最新数据,目前协会共有会员单位41家,其中网贷平台18家;另有观察员单位50家。

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解读信息共享系统
延伸阅读:
为什么共享信息这么难?
互联网金融的风控难做是众所周知的,一是用户群是银行未覆盖或者不愿意覆盖的人群,风险本身就高。二是众多用户都没有征信记录,无法使用传统的风控模型来判断。三是互金信息无法纳入人行征信系统,形成行业的信息孤岛,也给很多投机者提供了钻营空间。
大数据征信之痛
在传统征信无能为力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机构转向第三方的大数据征信机构(大数据公司)来获得数据。大数据听起来很好,无所不包,无所不能,但真正用起来,谁的痛谁知道:
受到第三方外部采集的局限性,征信机构(大数据公司)采集的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欠缺,只能看趋势和概况,精准性和完备性远未达到授信要求。
信息维度很多,但更多的是间接信息甚至是无效信息,如何使用这些信息,如何找到这些信息与信贷的关联成为难点。
用一个从业人员的话讲:我最想知道用户以前有没有借过钱,借了多少钱,有没有及时还钱,有没有欠钱不还,你却告诉我他用什么牌子手机,每个月打多少电话费,上个月去旅游过,爱逛淘宝,偶尔还上色情网站......,我该怎么用?
很多互联网金融机构希望通过接入多家征信机构数据来完善信息,然并卵,第三方数据的重复度太大。
数据共享之痛
“打破行业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的呼声一直伴随着网贷行业的发展,众多部门和机构为此目标在努力,进行了各种尝试,但是…
为何数据共享如此艰难,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数据的特性:
1、无唯一性,没有明确的所有权约束。数据不具备唯一性,可以同时交易给多个对象,也就没有了传统所有权的概念。
2、看过即拥有。拥有数据非常简单,成本更低,看过即拥有了数据,就能获得效用。
3、数据复制的完全无差异性。传统商品也存在复制或者仿制,但复制品和仿制品在效用上是与原商品有着巨大差别的,而数据产品的复制具有完全无差异性,在效用上也没有差异。
信息的多方共享必定需要一个中介或者中心节点,然而数据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传统的商品中介流动模式是不适合数据流通的,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尤其是数据权益的保障至关重要,而当前众多的数据共享模式中,无论是数据托管模式还是分布式的接口聚合模式,都存在着流通数据被中心节点复制、留存、修改的可能,这也造成了中心节点对数据提供者的潜在威胁,原意是要促成各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的中心节点,反而成为了信息共享的威胁和障碍,使得机构不敢将数据通过中心共享,而仅仅凭借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对数据进行复制、留存以及他用,还不足以打消机构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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