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转让-的相关资讯
零壹财经 ·
2018年7月20日
[用户,不可再申请宜享。3、从7月16日起,当日有待回转宜享或延期未回转的出借人,则不能承接官方债权。4、从7月17日起,转让区承接的官方债权不能再宜享。5、从7月20日起,为保证有资格可申请的宜享资金的]
零壹财经 ·
2018年7月18日
[7月18日,荷包金融官网发布公告称,已经拿到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合规性审查报告》。]
零壹财经 ·
2018年7月16日
[7月16日,团贷网发布公告,称调整智享转让服务规则,没有待结清的智享转让服务的用户,不能发起智享转让服务;当日有智享转让服务待结清的用户,不能承接债权转让项目,结清后方可正常承接。7月18日,团贷网]
零壹财经 ·
2021年1月12日
[1月12日讯,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有业内人士表示,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最快将于2021年]
零壹财经 ·
2月7日 8:24
[2月6日消息,阿里云盘将从2024年3月1日起对容量超出使用限制的账户执行新政策,此类用户在线播放功能、上传、转存、下载、分享、快传等功能可能会受影响,需要通过开通阿里云盘SVIP会员或者购买大容量]
零壹财经 ·
2021年2月25日
[2月25日讯,苏宁易购公告,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近东先生以及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拟筹划本公司股份转让事宜,预计转让比例20%-25%,股权受让方属于基础设施等行业。根据拟转让]
[未知]
·
2021年2月1日
· [亿翰智库]
零壹财经 ·
2020年11月26日
· [零壹智库]
[孙静,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有6年上市公司法务工作经验,在劳动合规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并长期为客户提供劳动咨询服务,代理多起劳动争议案件。]
零壹财经 ·
2018年7月18日
[继16日调整后7月18日团贷网发布公告再次对智享转让服务进行调,总额度计算规则在原有待收本金的80%及会员等级上限的2个规则的基础上,新增上限规则:智享转让服务总额度不得超过2018年7月18日0:]
零壹财经 ·
4月2日 7:53
[4月2日讯,人工智能公司OpenAI宣布,将允许用户直接使用ChatGPT,而无需注册该项服务,这将让人们更加容易体验人工智能的潜力。]
<<<点击查看更多搜索结果>>>
限制转让-的相关博客
2018年3月15日
[指引要求与本省的商业银行开展至今存管业务合作;2、限制债转次数,这里的债转指的是出借人之间的债权,根据借款期限不同,限制次数不同:(1)三个月以内(包含三个月),每笔债权可转让一次(2)三个月以上,一年]
2017年8月18日
[增长。无论你跑在哪里,跑得多快,后面都有一条狗,在穷追不舍。这哪里是在创业,这分明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逃亡。”所以,直觉上,若一刀切限制所有平台的规模增长,似乎不合情理。结合《通知》内容,来看看]
2017年5月16日
[ 图片截自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改说明第七条:取消对独立销售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称、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限制要求,以适应其拓展业务范围参与其他金融产品销售的需求。]
2016年12月15日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此次意见的出台取消了上述要求,旨在鼓励港、澳资金进入小贷行业。亮点2:全面取消股东持股比例限制意见指出,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
2016年2月29日
[【图片】 近日,深圳某网贷平台的一则“别样”的“限制提现”公告,将其推向了舆论的漩涡。与此同时,被网贷平台屡屡借以控制资金流命门的]
2015年11月9日
[来源:众筹家 作者:刘洪斌 近日,作为新《证券法》修订案起草组组长吴晓灵在一场公开演讲中透露:新《证券法》很可能会对投资人的投资总额有限制,不允许同时在几个平台投资。近日,]
2015年11月3日
[百分之百的保证,仅是鼓励捐赠者只对认识和信任的熟人进行捐赠。除此之外,GoFundMe还要求发起人保证个人信息与Facebook信息一致。在GoFundMe上发起众筹项目十分简便,项目可以不设定时间限制和]
2015年5月26日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基本方案已经形成,将在今年下半年按程序上报。为保障基金安全,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上将采取非常审慎的政策,对进入股市的资金比例将有所限制。运营确定多元化投资方向]
2018年5月25日
[债权转让模式被明令限制,因为投资人和借款人需直接签订合同,同时资金需要银行存管。线下获取投资端用户是禁止的,而O2O模式由于有些也对借款人线下能否获取存在争议,实际上我们认为借款人线下获取是正常的,线下征信]
2018年4月3日
[;、“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应当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具体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此外,29号文再次重申“互联网平台不得]
<<<点击查看更多搜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