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监管限制大额标,各大平台出“奇招”?
P2P情报局 · 零壹财经 2017-05-16 20:13:47 阅读:6506
这是P2P情报局的第42篇
题记:一步成活,一步疯魔。
自去年P2P监管办法出台,要求平台在12个月内完成整改。但业务转型本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于是许多平台为了应对高压政策,开始寻找出路。
1、廊坊银行直销银行模式
局座之前写过一篇名为《独家|廊坊银行直销银行模式会是P2P们的新出路吗?》(点击蓝字可阅读详情)的文章,梳理了中融金借道廊坊银行规避监管的过程。
目前还未出台关于直销银行相关管理办法,据局座所知,团贷网和某平台也已经参股农/城商行,可能也想在为时不多的监管套利期搭上末班车。
2、剥离P2P业务模式
从去年12月底,陆续有多家平台已经开始P2P业务剥离调整。
(1)2016年12月,陆金所发布公告称,上海陆金所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陆金服)将作为网络借贷中介机构,向出借人及借款人提供服务;
(2)2017年1月,网信理财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战略调整,网信理财平台上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服务将由网信普惠运营;
(3)2017年3月,凤凰金融发布公告称,退出“网贷”业务,“网贷”将由北京凤凰智信技术有限公司运营;
(4)2017年3月,玖富发公告称,玖富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玖富普惠将承接运营玖富网络借贷信息服务平台;
(5)2017年4月,人人贷发公告称,将上线新平台“人人贷WE理财|网贷理财”,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其中剥离P2P业务的大部分平台又地处北京,局座推测,这种P2P业务剥离调整的方式可能已经得到北京监管部门的默许。在监管机构未正面否决的情况下,可能是“综合”理财平台的一个选择。
3、基金销售牌照+金交所模式
“基金销售牌照+金交所模式”是牛板金在整改道路上,基于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之上的一次尝试:
(1)《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可以专业从事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销售,其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
图片截自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2)《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改说明第七条:取消对独立销售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称、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限制要求,以适应其拓展业务范围参与其他金融产品销售的需求。
图片截自修改说明
也就是说,基金销售管理方面,是给销售金交所等产品留有解释空间的。但目前地方金交所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是否可以持基金销售牌照来销售金交所产品,取决于监管机构是否认可金交所为“其他金融机构”。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公募基金销售牌照发放数量并不多,据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除了商业银行、券商、信托等机构外,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仅有107家。
局座有话说
你知道的还有那些“出路”?来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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