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财富公布中汇盈事件解决方案:为投资者兜底

来源:零壹财经 作者:新浪微财富 日期:2014年12月31日    【字体:

  微财富公布“中汇盈”事件解决方案用户可全额拿回本金收益
 
  12月31日,在微财富与深圳市中汇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中汇盈”)合作的最近一期资产到期日(2015年1月1日)之前,微财富对外发布了有关“中汇盈”事件的解决方案。公告称,针对目前中汇事件的相关进展情况,微财富公司启动了特殊风险处置方案,用户可将“中汇盈”项目债权转让至微财富,由微财富合作的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债权追偿。这也意味着在微财富平台上购买“汇盈宝”和“PP猫外贸贷”系列理财产品的用户,在完成相应手续后,可以如期拿回投资本金和约定收益。
 
  12月13日,中汇盈公司在官方网站上自爆提现困难,引发微财富用户对相关产品的担忧。事件发生后,微财富第一时间组织人力核查事件原因,并向上海、深圳两地警方报案,协助用户维权。12月21日,微财富在对外发布的《微财富致用户的一封信》中,承诺将在12月31日第一批涉及中汇公司产品到期前公布最终处理方案。31日当天,微财富如约履行承诺,公布了上述解决方案,表明了微财富对于此事的态度。
 
  业内人士认为,从行业发展角度而言,打破刚性兑付是大势所趋。此次微财富选择启动风控应急机制,通过与用户间债权转让以及引入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代偿及债权追偿的方式,一方面表明平台对投资人利益进行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所做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是当前市场环境下对自身品牌信誉维护做出的选择。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上发生的数起信用风险事件,纵观其化解过程,大多数都是最终让投资者权益得到了保障。然而,对于投资者而言,理性投资和良好的风险意识才是对自身财产最好的保护。
 
  附:《关于中汇盈事件处理办法的公告》
 
  深圳市中汇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盈)系我公司微财富平台的“汇盈宝”和“PP猫外贸贷”系列理财产品售卖方,2014年12月13日中汇盈发布公告,宣布其网站中汇在线提现出现困难;2014年12月15日,中汇盈通知投资人进行债权登记。我公司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力前往深圳了解情况,得知深圳福田警方以“陈艳芳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陈艳芳系中汇盈法定代表人)立案进行侦查。此后,我公司持续与深圳警方配合、协助调查。
 
  中汇盈事件已进入到司法程序中,微财富作为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是平台服务提供者,而非债权所有者,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具备向中汇盈追讨债权的资格。用户作为适格的债权追讨人,通过司法途径完成救济需要相当漫长的时间及非常大的维权成本,我公司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用户权益,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帮助用户追讨和维权,用户可以将债权转让给我公司并由我公司向中汇盈追索,请按照附件《中汇盈债权转让须知》中的细则办理债权转让手续。
 
  如债权未转让,“汇盈宝”和“PP猫外贸贷”产品到期时也未能通过司法途径完成向中汇盈的追索,用户将面临财产损失和延期的风险,尽管这不在我公司现有的用户保障计划中,但鉴于微财富是一个新的、刚刚起步的平台,为了保护用户利益不受损失,我公司决定针对此事件启动特殊风险处置方案,与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实现本金和利息到期兑付。
 
  如果用户不委托我公司帮助追讨,可自行联系警方对未转让的债权进行追讨和维权,警方联系方式是: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侦大队(电话:0755-84462372,邮箱huangdouyu@163.com)
 
  在此,我们呼吁用户在参与互联网金融理财时,需要时刻保持谨慎,提高风险意识,选择安全、可靠的平台和产品。
 
  最后,公司严正声明:
 
  微财富平台将一如既往坚持平台原则、坚持为交易各方提供平等、互利之交易秩序,维护和创造安全、诚信的网络金融环境;对于所有恶意侵害微财富平台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绝不姑息,我们将联合司法机关尽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手段,务必对其应负之法律责任追究到底。

标签: 微财富 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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