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慈善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规定:只有取得了民政部门许可的慈善组织,才有资格面向社会发起募捐。非慈善组织的其他组织、个人发起的募捐,拟被列为违法行为。“公益众筹”等新兴慈善方式入法,草案应对非慈善组织的其他组织、个人从事慈善活动作出规范。
“公益众筹”,如果规范得好,既可以为愿意做公益慈善的人提供便利,使其更有积极性投入慈善事业,也可以让有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及时的帮助。但若规范得不好,也有可能使慈善事业成为某些人敛财和沽名钓誉的工具。
感觉中国什么都是需要法规管起来的...不自觉的人太多了...想骗钱的和不动脑的...简直太多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