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务必记住回家前打好酱油!
好了,不扯淡,正经回答。
首先呢,你要知道P2P目前还是木有监管的,虽然没有专门适用于它的法律,但是也有可以套用到他身上的。
最需要知道的就是非法集资风险了
2010年12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之后央妈也划过红线,虽然自己又否认了,但也给业内一点提示。
比如说:资金池、自融、阴阳合同、虚假借款、投资人资格等。
再者,既然是在网上投资,需要注意的就是平台本身的能力问题了,也就是“信贷技术风险”,你总不能指望一个文弱书生去玩举重,这里也是这个道理。
还有就是“无序竞争风险”,由于现在平台数量极多,会出现目标客户重叠的现象,平台之间的竞争极有可能引发无序竞争风险,具体表现为恶意竞价或者重复借贷等。
现在比较多的还有“管理风险”,其实个人更喜欢说是“伪装风险”,某些平台会自己伪装出一些高大上的背景或者其他什么的去误导投资人,很是无耻。
其他的还有,破百赞就回来填坑。
P2P市场主要有以下几大风险
1、小额信贷技术
信贷技术风险是源头风险。P2P借贷业务主要是针对小微客户的小额贷款服务,较大比例贷款业务是无抵押无担保和纯信用性的。小贷业务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但是在不同贷款产品中,其相对风险也较高,必需依靠合适的信贷技术弥补财务数据和担保抵押的缺失。
国内的P2P借贷平台普遍承担了对于借款客户的线下尽职调查工作。大量的线下尽职调查服务和信用分析服务可以减小坏账风险。但是成本很高,目前许多P2P借贷平台尚无法做到严格的线下尽职调查。
2、异化产品
部分P2P借贷平台的产品设计隐含了风险。为了吸引投资者、提高交易量,信贷产品出现了异化,典型的是秒标和净值标。前者能虚增交易量和虚降坏账风险,造成平台虚假繁荣,误导投资人;有的平台还允许投资者信用卡透支进行秒标套利,更增大了风险。后者允许投资人以债权为抵押标的,在平台发布借款需求,重复进行出借、抵押、借款,形成循环借贷,既增加了杠杆率,也形成了较长的信用链条,某一环节断裂就可能引起整个信用链条的崩溃。
3、中间账户监管缺位风险
P2P借贷平台金融诈骗和卷款跑路是投资人的重要担忧。而其之所以会出现,在技术上主要是因为交易使用的中间资金账户归属P2P借贷平台所有,资金可被平台支配。在不受监管的状态下,平台很可能非法挪用资金进行投资。目前中间资金账户普遍处于监管真空状态,若是对时间差和合同条款没有严格限制,“卷款跑路、挪作他用”等中间账户资金沉淀引起的道德风险是存在的。
4、担保与关联风险
对于小贷担保模式来讲,其P2P借贷平台三方服务的业务与担保业务关联。有些采用两项业务合并在同一个P2P借贷公司的形式,有些采用关联公司为P2P借贷平台的投资者担保
的形式。在这两种模式中,风险仍然在机构内部,没有实现分散和转移。尤其是担保实质与杠杆率不匹配可能引发杠杆风险。以10倍杠杆率为例,其平台借贷只要出现10%的坏账风险,平台就已经面临破产,其本金保障的可行度存疑,承担的风险过大。
5、财务披露风险
目前,P2P网贷公司大多不披露自身财务状况。对于P2P借贷模式来讲,平台本身并不是债权债务方,坏账率不会反映在其财务报告的任何指标中。
对于小贷担保模式来讲,虽然其坏账率可以通过赔付金额来初步确定,但平台往往设置了赔付标准和赔付时间上的严格限制,财务报表上的赔付金额很有可能出现统计不完整或存在时间差的情况。平台也未必按照担保公司的会计规则填报,赔付金额的具体数据也有可能淹没在财务费用和其它科目之中。
以上摘自《互联网金融:框架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