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及对P2P的启发

来源:零壹财经 作者:肖飒 日期:2014年08月12日    【字体:

  越来越多的金融巨子们想弄潮P2P,各种金融衍生品的组合和搭配是他们想嫁接进来的新玩法,那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金融衍生品,银监会对其如何监管。
 
  首先,金融衍生品的内涵。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和期权。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其次,监管其风险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经营目标、资本实力、管理能力和衍生产品的风险特征,确定是否适合从事衍生产品交易及时和从事的衍生产品交易品种和规模。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开展新的业务品种、开拓新市场等创新前,应当书面咨询监管部门意见。不得自主持有或向客户销售可能出现无限损失的裸卖空衍生产品,以及以衍生产品为基础资产或挂钩指标的再衍生产品。
 
  再次,客户适合度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适合读评估结果,与有真实需求北京的客户进行与其风险承受能力向适应的衍生产品交易,并获取由客户提供的声明、确认函等能够证明其真实需求背景的书面材料。
 
  最后,金融衍生品销售。应当客观公允地陈述所售衍生产品的收益与风险,不得误导客户对市场的看法,不得夸大产品的优点或缩小产品的风险,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收益。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客户的信用评级制度,并结合客户的信用评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净资产水平、先进流量等因素,确定相关的信用风险缓释措施,限制于一定信用评级以下的客户的衍生品交易。
 
  综上,金融衍生品是天使也是恶魔,毁誉参半,网贷行业应当支持实业或者说实体经济,在小范围内尝试新玩法,可以。但一味追求各种泳姿,却忘了水池会干涸,确实是件可悲的事。谨以此文,提醒某些金融巨子,一念成佛,一念成魔。请三思而后行。
 
  (法律渊源自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1月,同行粉可自行查找。)

标签: P2P 金融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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