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迎生:“东方创投案”揭示P2P运营门槛并不低
近日,今年首例P2P借贷平台案件“东方创投案”正式宣判,这是我国司法机关对P2P平台的一次具有典型意义的裁量,引起各业内人士纷纷关注。江川金融董事长及微信贷负责人刘迎生分析认为,在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乱象丛生的大背景下,“东方创投案”揭示了P2P行业的运营门槛并不低,也显示了行业对监管的迫切需求。
判决结果揭示监管需求
作为一名具有多年金融法律经验的业内人士,刘迎生认为,本案涉案的P2P平台的运营模式采用的是自融模式,操纵者通过平台向公众发送虚假信息,骗取公众向平台进行投资,其实是以P2P之名行吸收存款或诈骗之实。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司法机关将本案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出发点是考虑到平台负责人邓某其主观并非想将得到的资金占为己有,其仍然是想归还投资人投资的本金和利息,只是平台运作过程中发生了资金链断裂,导致最后兑付困难,直至案发。如果犯罪人利用投资人的资金,供自己消费,那么很有可能被定性为集资诈骗罪。
另外,就本案中大家比较关注的量刑过轻问题,刘迎生认为在案发后,平台负责人存在自首行为,且归案后不仅主动退还非法所得,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涉案款项,有效减少了投资人的损失。综合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认为罗湖区法院对于本案的定罪量刑公正合法。
刘迎生分析,从另一方面看,本案的判决也揭示了行业监管的迫切需求,给那些想要从P2P平台赚取非法利益的人敲了警钟,但更积极的作用在于敦促了行业内相关监管制度的制定,将推进政策法规的早日出台,使互联网金融的市场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P2P进入门槛低不代表运营门槛低
刘迎生表示,东方创投案的发生的重要背景,是目前P2P借贷行业没有运营牌照、注册资本等硬性的准入门槛,“低门槛”给纷纷踏入行业的从业人士带来了容易经营的错觉,但实际上这是一个对技术能力和操作经验要求极高的行业。可以这样说,P2P行业进入的门槛低,并不意味着行业运营的门槛低,P2P网贷平台的运营风险主要体现为借贷的风险,其中平台的风险控制是核心。
P2P投资要提高风险意识
刘迎生建议,东方创投案导致数百人的数千万的投资资金受损,因此投资人在投资理财前,一定要提高投资的风险意识,尽量选那些安全保障比较好,风险控制能力比较强的平台。此外,平台是否与担保公司合作,平台信息是否透明,也是衡量平台安全系数的重要因素。
当投资人投资被骗时,可以采用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首先,可以采用民事诉讼,对平台和项目方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在平台实际经营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其次,还可以进行刑事报案,到投资人本人住所地派出所或平台所在地经济侦查部门或网络安全部门报案。此外,可采用行政诉讼,即在报案受阻或行政机关办案不力的情况下,对行政机关提起诉讼以催促其公平合法办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