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第一案优易网案即将开庭

来源:和讯理财 作者:肖飒 日期:2014年06月18日    【字体:

网贷平台第一案优易网案即将开庭

  今天与一位资深“雷友”沟通,她中了不少雷,其中最让她不能释怀的是“优易网”案件。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的过程中,我发现回款情势非常不乐观,罪名更改也一波三折。据法院消息,下周要开庭。
 
  优易网,是江苏南通的网贷平台。2012年8月上线,2012年12月21日歇业。受害人60余位,涉案金额2000万。目前,主犯王某某正在等待法院开庭。
 
  此案富有戏剧性,主犯的罪名“三段三变”,受害人报案后警方按照“诈骗罪”立案,后变更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临近要到法院的时候,又被更改为“集资诈骗罪”。
 
  这也反映了平台跑路案子的特点,法律定性难。最初投资人来报案,依据手里的借款合同、平台宣传资料、平台网站截屏等,由于案情展现不全,通常警方会以比较“口袋”的罪名装进去,那就是:诈骗罪。
 
  随着证据的增加、犯罪嫌疑人追捕、犯罪事实的逐渐显现,警方会将罪名做调整,平台跑路的案子,多数会往非法吸存和集资诈骗上走。
 
  随着辩护律师、受害人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程序的开启,各方力量角力。最终,罪名会变为比较轻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还是死刑罪名集资诈骗罪,要看各方功力。
 
  跑路原因分析:
 
  自融基因。平台老板设立目的不纯。平台老板王某之前就炒期货,为了能给自己融资,开设平台。平台融资2000万左右,除借给其亲友200万做周转外,大部分被其以多个他人账户名义操作期货买卖,全部失败,血本无归。
 
  平台有资金池,可随时支取客户资金。该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平台所属公司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设公司账户,但账户中的钱款,老板王某可划拨支取。
 
  资金用途无从监管。平台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设的账户,仅做资金结算工作,并非对款项进行监管,真实资金用途无从监督。
 
  本案启示:
 
  首先,背靠实体开平台的企业不少,这类企业的融资项目多多少少都与自己的实体有关联,这就是自融基因。这类平台应当杜绝关联交易,设立法律防火墙。
 
  其次,采取平台结算分离模式。将资金池真正脱钩,平台不发任何支付指令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
 
  再次,重视“贷后”。平台多数重视贷前审查,对项目考察堪比IPO,律师、会计师团队扑上去尽职调查,一旦确定项目过关,之后的事情就开始潦草处置,钱到底被借款人用去做什么,不管不问。如果借款用于还赌债呢,用于不法行为呢,用于国家命令限制的行业呢。投资人的钱,就岌岌可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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