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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担任副总理、总理期间 重大经济治理举措回顾与启示

专栏推荐 杨再平 · 2026-08-13 阅读:1808

关键词:启示回顾治理经济

朱镕基担任副总理、总理期间,正当我国改革开放攻坚破冰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其经济治理重大举措有十
作者介绍:
杨再平,经济学博士,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创始秘书长、中国银行业协会原专职副会长、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会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曾任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文件综合处负责人、国务院整顿金融“三乱”工作小组联络员、亚太中央银行行长会议中方金融市场专家、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调研员、全国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法规部副主任、巡视员、中国金融学会副秘书长、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 发表过数百篇学术论文,出版过《中国经济运行中的政府行为分析》《市场论》《中国:以全球战略眼光看欧元》《效能观点:透视中国金融前沿问题》《中国唱不衰》《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最佳实践导论》等八部专著。
 
朱镕基担任副总理、总理期间,即1993年-2003年,正当我国改革开放攻坚破冰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其经济治理重大举措有十,大致回顾如下。
 
一、 清理三角债
 
1990年,中国经济整顿核心问题是清理三角债。1991―1992年间,“三角债”的规模曾发展到占银行信贷总额三分之一的地步,如同传染病一样困扰着中国经济。清理三角债,成为朱镕基上任国务院副总理后的第一板斧。债务问题盘根错节、涉及地方政府、银行以及企业众多,牵一发而动全身。
 
1991年,63岁的朱镕基从上海赶赴北京,出任国务院副总理,主持中国的经济工作。迎接朱镕基到来的是中国经济的“疲软”状态。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市场疲软,产成品积压,工交生产中流动资金不足的矛盾很尖锐,企业、单位之间互相拖欠货款和前清后欠的情况十分严重,像传染病一样困扰着中国经济。于是就有了1991年治理三角债。当时企业间连环拖欠货款形成巨额债务链,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
 
1991年6月1日,李鹏同志主持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研究清理三角债问题。当时,全国三角债累计达3000亿左右。1991年6月底,在工商银行开户的1万企业,“三项资金”占用达3523亿元,其中产成品占用达1306亿元,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许多企业转动不了,频频告急,要求尽快组织清欠。因此,国务院决定把清理三角债工作作为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突破口。
 
形成三角债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建设项目超概算严重、当年投资计划安排不足和自筹资金不落实,造成严重的固定资产投资缺口,形成对生产部门贷款和施工企业工程款大量拖欠;二是企业亏损严重,挤占了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加剧相互拖欠;三是企业产品不适销对路或根本无销路,产成品占用资金上升,形成投入—产出—积压—拖欠—再投入—再产出—再积压的恶性循环。此外,商品交易秩序紊乱,结算纪律松弛,信用观念淡薄,也加剧了三角债。
 
他首先在东北三省四市进行了清欠试点,明确了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治本清源,从解决三角债源头入手,重点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拖欠这个源头进行清理,并狠抓了限产压库促销、调整产品结构和扭亏增盈。1991、92两年,全国共注入清欠资金55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520亿元,地方和企业自筹35亿元。
 
1991年,朱镕基从上海赶赴北京,出任国务院副总理,到京赴任之后,凳子还没有坐热,朱镕基就赶赴"三角债"纠结最深的东三省,亲自坐阵,现场清欠。他提出注入资金、压货挂钩、结构调整、扼住源头、连环清欠等一整套铁拳式的解决措施,只用了26天,清理拖欠款125亿元,东北问题基本解决。
 
带着一片赞誉声,朱镕基回到北京。第二天他就召开全国清理"三角债"电话会议,他用长途电话、传真、电报向全国各地政府下达了一道口气强硬的"军令":"各地务必在1999年9月20日21时以前,将你省(区、市)固定资产投资拖欠注入资金情况(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和清理项目数),报至国务院清欠办公室,如果做不到,请省长、自治区政府主席、市长直接向朱镕基副总理汇报,说明原因。" 朱镕基还明令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要求媒体给予监督,详细披露各地清欠的进展情况。在此后的半年多里,朱镕基限时清欠,令出必行,让各地官员无从躲避。到1992年5月,全国总计共清理固定资产项目4283个。困扰了中央和各地政府、企业数年的"三角债铁链"终于被解开。
 
这是朱镕基从上海启程到北京后的第一板斧。由于他雷厉风行的风格,这项最难缠的活居然速战见效,得到邓小平以及举国上下的一片叫好。
 
两年共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拖欠款2190亿元,1991年清理1360亿元,1992年清理830亿元,实现了注入1元资金清理4元拖欠的效果。通过清理三角债,明显地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加速了资金周转,提高了经济效益,并使一大批原来亏损、微利企业转为盈利,增强了经营活力,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治理通货膨胀
 
1988年开始进行的价格改革,到1992年加快了步伐。1992年陆续放开了农产品价格,引起了农副产品及相关产品价格全面上涨。大米从0.8元/斤上涨到1.6元/斤,由于大米、面粉在商品价格中权重很大,结果化肥、农药、猪肉随大米、面粉全面大涨。
 
1993年11月,国内市场粮食价格突然暴涨。当时粮食库存充足,粮食供求关系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粮价暴涨主要是受到群众对通货膨胀心理预期的影响,粮食市场有人乘机炒作,哄抬粮价。
 
1993年1─6月份,我国零售物价指数比上年同期上升10.5%,35个大中城市零售物价指数由1─4月份的12─14%,跃升到5、6月份的16.5%和19%。
 
1992年的通货膨胀率为6.4%;1993年为14.7%;1994年达到24.1%。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在党中央支持下,采取严厉“双紧”,即紧货币与财政政策,进行整治。
 
1994-1997年,实行“双紧”配合,财政政策方面集合分税制改革,强化了增值税消费税的调控作用,合理压缩财政支出,并通过发行国债引导社会资金流向。货币政策方面,严格控制信贷规模,大幅提高存贷款利率,要求银行定期收回乱拆解资金,使宏观经济在快车道上刹车,最终顺利实现软着陆。
 
1993年6月9日,朱镕基同志受李鹏同志委托,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七次总理办公会议,针对当时经济过热、通货膨胀加剧的严峻形势,研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措施。会后,国家计委补充了三条意见,形成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即“十六条”)初稿,经报请中共中央批准后,于6月24日以中央6号文件下发。这个文件对当时扭转经济过热、抑制通货膨胀、实现“软着陆”,具有决定性意义。
 
1993年6月中央下发六号文件, “十六条”里有十三条是经济手段,只有三条是行政手段,因此,此次宏观调控与过去行政收权式的治理整顿是有本质区别的。
 
中央在1994年11月28日起连开了5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并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反对通胀》。希望各省配合,通胀无论如何要控制,经济又不能萎缩,GDP增速还能达到9%以上。
 
1994年12月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发表总结讲话中再次针对“通货膨胀”发表看法。这一年,全国商品零售物价指数涨幅高达27.1%,消费者物价指数涨幅达24.1%。其实,中央在1994年的限制物价措施更为严厉,对部分产品实行了直接的价格管制,但通货膨胀的“滞后效应”依然存在。
 
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双紧缩”及全面的经济、行政、计划、市场各种手段的多管齐下局面中,改革开放以来的,也是建国以来最高最凶险之通胀,终于缓缓低了头,通胀率终于降了下来。随后几年的通胀率分别是1995年为17.1%;1996年为8.3%;1997年为2.8%。经济实现了高增长、低通胀的软着路。
三、勠力推行财税体制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经济体制转轨需要,以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为导向,以放权让利为主线,形成了“大包干”体制,该体制对激发地方和企业的活力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生产迅速发展,但税却收不上来,国家的财政运行状况极其困难,不仅如此,而且还形成了地方乱施税收优惠,动用各种办法截留中央税收的情况。而原有税制也暴露出税目繁多、征管混乱、企业难以公平竞争等弊端。
 
中央财政财源枯竭,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即当时人们常讲的“两个比重”逐年下降,财政陷入困境,中央财政连续多年出现被动性的财政赤字。
 
1992年,邓小平南巡深圳,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全面阐述,使得执政者的思想豁然开朗。党的十四大做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决定,并明确了财税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即逐步实行“税利分流”和分税制。
 
1993年4 月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正式批准了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并决定朱镕基负责几项重大改革方案的领导工作。1993年7月中旬形成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工商税制和分税制改革三个初步方案。7月22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决定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将原定的分步实施方案改为一步到位,要求9月份之前拿出具体方案,并于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中央成立了财税改革领导小组,刘仲藜任组长,金鑫和财政部副部长项怀诚任副组长。1993年9月2日、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并同意财税改革方案。
 
当时的财税改革方案涉及的内容较多,核心是分税制改革。分税制主要内容是,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支出范围;按税种划分收入,明确中央与地方各自的收入范围;分设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建立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提高财政收入的“两个比重”。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9月3日通过财税改革方案后,信息传播很快,一些地方反映强烈,主要是针对分税制方案,认为这个方案比较“紧”,并有一定的抵触情绪。朱镕基果断决定,立即带领中央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地方,与地方党政要员对话,听取意见,改进完善。
 
从1993年9月9日到11月21日的74天时间,朱镕基亲自带队,带领60多人的大队人马,其中主要是财税系统的同志,先后分10站走了17个省、市、自治区(包括计划单列市),由远及近,第一站是海南,接着是广东,最后一站是河北。
 
为什么先到海南、广东?因为海南是中国最大的特区,而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而且当时在全国经济发展是最快的,如果不能得到这两个省的支持,税制改革在全国就推不开。 
 
海南一站,比较轻松,气氛和谐。改革对海南的特殊政策没有影响,海南的利益也基本上没有受到影响。如果按照增值税年均增长30%计算,受影响的只有3—5亿元。时任海南省委书记、省长阮崇武同意实行分税制。 
 
最关键的一站是广东。广东的财政包干体制运行力度一直较大,对地方经济作用也大,头两天他们明确要求继续实行包干制。他们心情沉重地问朱镕基:广东的特殊政策还要不要实行?如果包干制取消,还要不要在20年内赶上亚洲“四小龙”?他们认为,如果按财政会议上所提出的办法,广东就什么大事也不能干了。 
 
朱镕基带头分层次协商说服,朱镕基同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谢非谈,刘仲藜同省长朱森林和主管财政工作的副省长卢瑞华谈,财政部司长和省财政厅厅长一起做测算账,国家税务局的同志和地方税务局的同志谈。
 
反复解释“实行分税制之后,中央是多拿了一些,但蛋糕做大了,地方的财力也会有更大的增长,不会因此影响广东追赶“四小龙”。”这期间有博弈,也有碰撞。但广东省委、省政府最终是顾全大局的,同意实行分税制。同时他们提出了几个要求,最主要的是两条:一是基数问题,方案是以1992年为基数,广东省提出要用1993年为基数;二是希望原有对企业的减免税政策保留几年。 
 
后一个要求,朱镕基和刘仲藜很快达成了一致,表示同意,但是有两个限制条件:一是过渡期三年,不能无限期;二是减免税政策以省级文件为准,市、县的文件不认账。广东方面表示满意。后来,除了个别地方开了口子,全国各地都照此办理。
 
争议最大的是基数的基年问题,时任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不同意以1993年为基数,主要原因是财政从未以也不能以未发生的数字为基数,担心地方在数字上弄虚作假,会产生极大的不规范行为。但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地方对改革的支持,朱镕基同意了广东省的要求。回到北京以后,据此又向中央专门作了报告,中央予以批准。 
 
事后,朱镕基在评价广东时说:总体上讲,广东的同志最后顾全大局,牺牲自己部分利益,也是为了要发展中国经济,完成党中央交给的任务。
 
在整个过程中,出乎大家意料的是中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一度反应消极,主要是这些省份对方案没有完全搞明白。他们提出,既然转移支付,钱早晚都要返回来,增值税能不能不按75∶25分成,能否100%留地方?消费税中央能不能不拿走?朱镕基在新疆说,分税制改革对贫困地区是有利的,你们应该举双手赞成。但是你们也不能太焦急,不可能一下子就得益很多。税制改革,全国必须统一,没有哪个地区可以搞特殊,你们提出的要求一概不能接受。
 
朱镕基曾经半开玩笑地说过,那段日子是东奔西走,南征北战,苦口婆心。有时忍气吞声,有时软硬兼施,商量,妥协,总算谈下来了,自己则掉了五斤肉。
 
1994年以前的财政收入,中央占3成,地方拿7成,财政支出则是倒过来,中央拿7成,地方拿3成;1994年以后,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可以得到60%以上,甚至可占7成。这一次财税体制改革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是成功的,带来每年1000多亿到2000多亿元,乃至每年几千亿元税收的增收。
 
加强中央政府财力也许是朱镕基最重要的经济思路,这一思路贯穿了他的副总理和总理任期,使得中央政府办了大量长期以来应办想办但没钱办的事情,成效立竿见影。
 
四、大刀阔斧改革国有企业
 
在改革初期,我们面对超过200万家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人数达到1.1亿人,其中国有企业8000万,集体企业则超过3000万人。要把这么庞大的经济体系从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这就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难度非常大。
 
到1991年末,国有企业出现了明亏、暗亏、盈利各占三分之一的“三三制”。面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恶化,政府在1995年、1996年两年对重点企业实行融资缓和政策。

如1996年上半年国家银行新设 贷款额比前年同期增加1000亿元。而且1996年5月1日与8月23日两次为减轻企业的利息负担,下调贷款利率两次共下调利率1.95%。
 
尽管政府采取了诸多帮扶政策,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依然很严峻。1995年包括非国有企业在内的全部工业企业的经营均在恶化,而国有企业的下滑更明显,其下滑幅度比其他企业更大。到1997年头两个季度,45%的国企明亏,30%的国企暗亏,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实现利润不过806.5亿元,并在一年后进一步滑落至525亿元。至1998年,仍是1/3的国企明亏,1/3的国企暗亏,1/3的国企微利。
 
进一步改革国有企业势在必行。在1997年全国国有企业职工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强调,要靠减员增效、下岗分流、规范破产、鼓励兼并来推动国企改制,解决当前困难。1998年初春,在就任总理后的首场总理记者会上,朱镕基将新一届政府的任务形象地概括为“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 其中“三个到位”之一即三年左右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于是便有1998年到2000年的国企三年改革脱困新阶段。这次改革脱困主要由三项工作构成。
 
第一项工作是国有经济主动从中小企业层面退出。相关文件提出,国有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抓大放小,实际是国有经济从中小企业层面退出。为什么国有经济要从中小企业层面退出?因为国有企业在这个层面上不具备比较优势。
 
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是主动退出的过程。这项改革的力度非常大,具体方式是产权制度改革加身份置换。产权制度改革包括两种方式,一是企业改制,二是企业整体出售。身份置换是向职工提供经济补偿,以减少改革阻力。这项改革涉及面非常大,涉及十几万家国有企业和上百万家集体企业的4000-5000万职工,持续时间也较长。这项改革根本性地改变了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原先我们的国有经济布局是面状,各行业的大小企业都是国有性质。中小企业从国有层面改制退出去后,剩下的都是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这是三年改革脱困对国有经济动的第一刀手术。
 
第二项工作是关闭和重组国有困难企业。这是一轮空前规模的结构调整,解决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转轨造成的结构矛盾。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原先大家认为,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是宏观改革层面的改革,从计划配置资源转到市场配置资源。但是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发现其既是宏观改革又是微观改革。其微观的含义是指,原先计划经济下建立的大量企业,在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很多企业由于种种先天不足,无法顺利完成转向或无法生存下去,这就形成了经济转轨造成的结构矛盾。
 
第三项工作是建设安置职工下岗的社会安全网。前面所述的“两刀”根本性地改变了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然而这两刀下去带来了下岗问题,因此我们需要一个安全网,这就有了再就业中心——起到社会保障作用的托底措施。
 
这一组改革是中国国有企业的关键性改革,根本性地改变了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化解了转轨时期矛盾,没有这个时期的改革,也就没有后来国有经济相对较好的局面。这也是中国社会风险最大的改革,破产造成大量职工下岗,即使改制,职工也不愿意从国有体制转到非国有体制。因而对社会稳定冲击很大,是改革最惊心动魄的阶段。
 
2001年,国家经贸委主任盛华仁在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宣布,基本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其中,全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实现利润2300亿元,比1997年增长1.85倍。尽管2000多家企业在此期间被兼并、破产,但劫后余生,430家国家重点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占国家重点企业总数的83.7%。
 
但改革并未停止,2003年前后,国有企业的改革形势逐渐清晰,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和困难企业的关闭破产都进入扫尾阶段。剩下的都是经营状况较好的大型企业。所以从2003年开始,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到以国有大型企业改革为重点的阶段。
 
可以说,2003年前国有大型企业的体制状态是多头管理、无人负责。这种状态如果不改变,国有企业绝对没有希望。党的十六大决定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目的就是要改变国有资产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状态。十六大报告指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建立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成立了国资委,初步实现了出资人职能一体化和集中化,使得政府层面的责任相对清晰。国资委的成立旨在集中权力,而实际上集中权力的过程也是一次政企分开的改革过程。
 
伴随着行业管理部门的撤销,大量原由部门行使的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权力得以撤销,唯一剩下的是计委等部门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审批。在出资人权力下放方面,经营者的选择权原在中组部和人事部手中,改革之后变成中组部和国资委,中组部管理53户重要企业,其余由国资委管理;国资委建立一套业绩考核制度,从而开始行使对企业的考核权;原先由劳动部管理的薪酬决定权,也改为由国资委管理;监督权原在纪委和审计署,改革之后国资委成立了自己的纪委和外部监事会;本级资产处置和管理权也由财政部改为国资委。
 
国资委成立之后,从两个方向着手推动制度建设和改革。

第一个方向是着手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有企业的经营责任制度。这套制度建好之后,国有企业干好干坏完全不一样了,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评价就高,获得的薪酬也相应提高,反之亦然。
 
第二个方向是推进改革、调整结构。一是将国企改制上市,前几年,中央企业67%的净资产已经进入上市公司,竞争性国有大企业的改革方式就是成为公众公司。这些年,我们面对的压力是要求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可是实际上诸如宝钢等大型国企如何退出?我们认为只能采取公众公司改革的办法实现混合所有制。二是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建设,主要是针对一把手负责制,解决内部团队的决策问题,试点范围超过50家。三是优化资源配置,从企业功能完整性的角度加强大集团建设。四是主辅分离,争取辅业改制后退出。五是分离国有企业的办社会职能,将学校和公检法等单位分离出去。六是推进各个层面的领导人员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
 
2002-2012年,中央企业的营业收入从3.36万亿增加到22.5万亿,平均每年增长22.9%。净利润从1622亿增加到9247亿,平均每年增长19%。上交税金从2927亿增加到1.9万亿,平均每年增长20.6%。2002年,中央企业交的税占我国税收总收入的16.7%,而到2012年,已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18.9%,提高2.2个百分点,说明十年来中央企业对政府、对社会、对公众贡献是比较大的。所以,这十年可以说是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状态较好的时期,我认为关键在于体制。之前的三年改革脱困时期,是一套“动手术”的机制,以退为主。而国资委成立的前期实际上是优化了企业的外部环境,同时改变了部分体制和结构状态,最终实现了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
 
五、 通过深化金融改革化解金融风险
 
我国金融改革的一个维度可简单概括为“从1到1+4+N”。1,即人民银行独此1家。那是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历史和逻辑的起点。那1家银行其实也不完整不独立,而是与财政部合署办公,充当财政出纳。1978年1月,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分设,由此拉开了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序幕。接着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相继恢复、分设、独立、诞生,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代表处和设立分行,多机构多功能银行业体系逐步形成。
 
但几乎是在多种类、多机构分工并存、功能互补金融体系形成的同时,风险向金融业转移积聚。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美国《商业周刊》以及英国《经济学家》等国外媒体,连篇累牍发表评论报道,称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技术上”已破产。
 
实际情况是:至1997年6月底,4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已达10020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5.6%。其中,逾期贷款5590亿元,占14.3%;呆滞贷款3760亿元,占9.6%;呆账贷款670亿元,占1.7%。账面呆账贷款比例虽然不到2%,但由于呆滞贷款中有许多贷款实际已收不回,因此,实际呆账贷款比例要比账面统计高得多。
 
面对数额相当大的贷款呆账,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呆账准备金严重不足,1997年可以使用的呆账准备金只有约250-280亿元,不断形成的呆账贷款不能及时核销,使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恶化。
 
有数据显示:至1997年9月底,全国城市信用社3914家,有310家信用社已出现资不抵债,约占信用社总数的7.9%(1997年)6月底,全国49532个农村信用社,呆滞、呆账贷款超过30%的信用社有18634家,占总数的37.6%;其中资不抵债和支付有不同程度困难的信用社有9731个,占总数的19.6%。
 
相应地,风险乃至区域性金融危机事件不断。比如,1995年10月7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接管中银信托投资公司;1997年1月14日,关闭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1998年10月6日,决定关闭清算广国投,三个月后,决定其破产还债;此外,还先后关闭了海南发展银行、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广西北海城市信用社、青海德令哈市鸿业城市信用社等。还发生过广东恩平、广西陆川、湖北大江信用社等区域性金融风波。
 
对这些情况,时任副总理的朱镕基早有察觉,并在多个场合强调要通过深化金融改革化解金融风险。1993年7月5日至7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朱镕基在会上强调,金融改革的重点是:强化中央银行的职能,加快形成统一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通过改革,建立一个在国务院领导下的独立执行统一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体系;建立一个中央银行监管下的国家政策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一个统一、开放、高效、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当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金融体制改革的三项目标,即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1997年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显著提高金融业的经营和管理水平,基本实现全国金融秩序明显好转。新一轮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启动。
上文提到的1998年,在就任总理后的首场总理记者会上,朱镕基将新一届政府的任务形象地概括为“一个确保、三个到位、五项改革”,其中“三个到位”之二即中央银行强化监管,商业银行自主经营。
 
1998年,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种国债为国有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1999年,国家相继成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国有商业银行近1.4万亿元的不良贷款。
2004年1月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动用450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等为其补充资本金,实施中行、建行股份制改造试点的决定。2005年4月21日,又批准注资150亿美元个国家外汇储备实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制改革方案。2008年10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并注资190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实施其方案。
 
除先后动用上千亿美元外汇储备充实资本金支持几大国有银行进行股改上市之外,国家还另外给予了大量资金支持。
 
正因为我国银行业在2008年之前实施并完成了上述一系列重大改革发展,因而与美欧银行业严重危机遭受重创并至今仍深陷危机难以自拔形成鲜明对照,我国金融业不仅幸免于危机,而且“风景这边独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2012年底达到131万亿,不良贷款率降至0.98%,同期俄罗斯、欧盟、美国、巴西、日本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9.5%、6.8%、5.5%、3.8%、1.7%,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在全球处于最低水平;整体资本充足率超13%;拨备覆盖率为295%;净利润为1.51万亿,多项经营指标位居世界银行业前列。
 
六、成功推行外汇体制改革
 
1987年前,外贸企业创汇按官方汇率结汇给人民银行后,保留40%的使用权(即额度),其余额度,20%上交到中央政府,10%上交到地方政府,还有30%以调剂价格按隶属关系上交,中央安排出口补贴,按行政隶属关系分配下达,从外贸企业到各级政府部门,各自平衡外汇使用。与这种体制相配套,人民银行一些分行在区域平衡范围之内建有外汇调剂中心,交易的是外汇额度,参与者是各创汇用汇外贸企业和当地政府,后来发展到外资企业和个人也可以参与交易。各地外汇额度调剂产生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持有外汇额度者可按官方汇价从中国银行购买外汇。这种数量计划体系是低效率的,扯皮不断。
 
为解决上述问题,1987年引入了外汇包干。从外贸企业到各级政府,逐级签订包干合同。这种制度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上并没有多少改进,不过是将数量计划改为定额或比例包干,仍旧是效率低下。复杂的分配方式还产生了所谓“额度超分配”,即未使用额度总额超过国家外汇储备。能够进入外贸领域的,只有分别隶属中央和地方的一二百家外贸企业,连国有生产企业都不能进入,更谈不上民营企业了。
 
进一步改革势在必行。但怎么改革,众说纷纭,争论较大。目标为单一汇率调节之下的人民币经常项下可兑换,这一点大家无异议。但在路径选择上大相径庭,一种意见是尽快地将双轨汇率并轨为单一的市场汇率,为保证过程可控,采取强制结汇制度,由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汇率在人民银行参与之下,由外汇指定银行交易产生,不设有形外汇交易市场。这种意见由国家体改委坚定主张。另一种意见是较长时间内保持双轨制,重点是解决所谓外汇额度超分配问题。办法是创汇后不再结汇,留成和上交都为现汇,调剂中心由额度交易改为现汇交易,逐步扩大外贸企业现汇留成,逐步缩小外汇行政调配的比例,最终使现汇调剂价成为市场均衡价。但各个交易中心产生的调剂汇率不同,提出在上海组建国家外汇调剂中心,由各个调剂中心派出场员,像股票交易所那样产生统一的调剂汇率。由于各调剂中心由人民银行各分行掌控,这个方案显然得到了当时人民银行的支持,却是漏洞百出,过渡漫长,风险很大的。 
 
朱镕基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包括听取境外专家的意见。1993年8月11日,朱镕基正式提出:“下一步外贸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汇率制度的改革,实行汇率并轨,即在经常项目下,实行人民币有管理的可兑换。这一招棋下好了,全局皆活。”改革方案的正式准备由此时开始,外贸与外汇制度改革相结合,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改革的目标是实现人民币经常项下可兑换,实施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相关措施是:取消复汇率,随之取消外汇留成、创汇计划以及相关的补贴,取消与复汇率相伴的调剂中心,实行单一浮动汇率,由外汇指定银行总行间无形市场在人民银行参与下,形成官方汇率。实行强制结售汇制,即企业创汇必须按官方汇率结给外汇指定银行,企业用汇需持合格进口单据,经审核由外汇指定银行按官方汇率售得外汇。资本项下不得购汇,个人经常项下用汇,如旅游、留学等,在规定限额下可购汇。取消外汇券,并禁止境内外汇交易、注册,只能使用人民币,结束港币和其他外币“满天飞”的局面。外贸体制同步改革,外贸公司商业化转制,并可进入生产领域。陆续放开其他企业的外贸经营权,外贸领域实现自由准入。
 
在改革推行过程中,遇到了巨大的既得利益阻碍。例如,不愿取消由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管理的外汇调剂中心,甚至在外汇改革方案基本确定后,还继续建立上海国家外汇调剂中心。再如,外贸企业也不愿因改革打破由其独享的垄断局面,外资企业信心不足,等等。
 
在核心问题上,朱镕基坚持原则,稳健操作,坚信价格即均衡汇率的作用,并在1994年1月1日将并轨汇率确定为当时的调剂汇率8.7元/美元,比均衡水平略低。在观察到有升值迹象之后,于4月4日开始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人民币逐步浮动升值。对非核心问题,给出过渡性措施,稳定各方预期。例如,外资企业不愿进新体制,考虑到外资企业创汇只占全国的27.5%,他们实行现汇制,无创汇上交任务,体制相对独立,暂不纳入改革问题不大。外资企业继续实行现汇制,可以就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进入外汇调剂中心交易现汇。随着改革的成功进行,官方汇率与调剂价格相差无几,而且调剂中心之外任何境内交易必须用人民币,现汇占用了人民币资金,交易外汇也不如银行结售汇方便。最后外资企业心服口服,同意纳入新体制。各外汇调剂中心在1998年全部取消。针对外贸企业创设了台账制度,按照出口创汇额的一半在外汇指定银行建立台账,国家保证台账之内贸易用汇可以按官方汇率供应。实际上企业经常项下用汇都得到了保证,维护台账额外增加了银行和企业的成本,最终外贸企业自愿放弃。当时还规定,企业所留有的外汇额度,可按并轨前官方汇率购汇,这些缓释措施减少改革阻力,保住大局。
 
最终,人民币汇率成功并轨并稳步浮动升值,外汇储备也有所上升,形成了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达成了人民币贸易项下可兑换。1995年,对个人经常项下用汇进一步放宽,1996年12月,达到了IMF第8条款的要求,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下可兑换,为2001年我国加入WTO创造了基础条件。需要指出,单一汇率,外贸领域自由准入,无出口补贴,本币经常项下可兑换,是WTO重要的基础条件,如果没有这次全面配套改革,“入世”的时间会相应推迟。
 
七、勇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地雷阵
 
在粮食流通过程中实行收购最低保护价和销售最高限价,是从1993年开始的做法,“为了防止谷贱伤农或粮价暴涨”。这年2月,国家提出要在宏观调控下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长达40年之久的粮食统购统销由之成为历史,随之一起湮没的还有曾经让许多人魂牵梦萦的“饭碗凭证”——粮票。
 
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记者招待会上,新当选总理的他宣布本届政府要矢志推动“五项改革”,其中首当其冲的便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本次粮改的重点,概括起来就是“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即“敞开收购,顺价销售,封闭运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并对粮食恢复实行统购,禁止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直接到农村收购。
 
相对于刚刚向市场迈出勇敢一步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而言,这个政策似乎有点不合时宜,甚至在当时就有人发出不同的声音。正因为如此,伴随这个决定宣布的,是后来那番脍炙人口、家喻户晓的感言:这次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我委以重任,我感到任务艰巨,怕辜负人民对我的期望。但是,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闯地雷阵”的豪言,其实正暗寓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空前难度。改革,永远需要在摸索中前进。一切只能在“一往无前,义无反顾”的前进中逐渐修正。
 
1998年4月27日至29日,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强调,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新老财务账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5月1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11月又印发了《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1998年11月13日至15日,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朱镕基总理在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指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今年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入了关键时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把这项重大改革推向深入。近几个月来,各地积极贯彻中央的粮改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与此同时,他也指出了粮改中的新问题:一些地区在贯彻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的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还没有完全到位,粮食收购市场还没有管好,私商粮贩违法收粮屡禁不止,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人员多、费用高、亏损大。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有些干部尤其是部分县、乡(镇)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没有统一到中央的政策上来,步调不一致,工作不得力。个别基层干部为了谋求局部利益,甚至与不法私商串通一气,放纵私商的违法经营行为。因此,要把粮改推向深入并取得预期成效,必须进一步要求各级干部统一认识,全面、准确地吃透中央方针政策的精神,不折不扣地努力贯彻落实。
 
针对这些新问题,朱镕基总理指出,当前要继续抓好“三项政策、一项改革”这个粮改重点。

“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是新形势下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经验的总结,是“四分开一完善”改革原则的发展和深化,是解决当前粮食产销矛盾、确保粮食流通进入良性循环的正确途径。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是“三项政策”的关键环节。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为了保障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对农民出售的余粮,只能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不能侈谈什么“放开”。在这方面,过去的教训是深刻的。1992年秋收后,一些地方盲目放开粮食收购和价格,结果大量私商进农村抢购粮食,粮食市场混乱,粮价猛涨。国家不得不采取抛售专储粮等措施,才把粮价稳住,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他指出,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对粮食经营和流通是完全放开的。我国有12亿多人口,9亿多农民,保持粮食生产和流通的稳定至关重要。如果实行粮食收购、价格、市场“三放开”,在粮食多的时候,各类企业和私商粮贩不会积极入市收购,或者压价收购农民的粮食,将会造成市场粮价下跌,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进而影响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发展;在粮食少的时候,各类企业和私商粮贩都直接到农村抢购粮食,甚至“囤积居奇”,将会导致粮价暴涨,城镇居民难以承受,并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两种情况我们都经历过了,而且付出了沉重代价,今天,各级干部千万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痛,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
 
在199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他又进一步明确“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搞活农产品流通”,再次强调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应当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今年要继续围绕贯彻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在健全企业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和抓好组织落实上下功夫。切实管好粮食收购市场,放开、搞活粮食销售市场,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粮食收储企业要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真正转换经营机制,改善服务态度,方便农民售粮。同时,要努力降低成本,积极销售粮食。进一步改革棉花购销体制,建立在政府指导下由市场形成棉花价格的机制,拓宽棉花经营渠道。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种关卡,创造条件,确保农产品货畅其流。
 
2000年6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曾专门到安徽蚌埠、宿州等地,探寻粮食政策的“瓶颈”与“出路”,一再要求“必须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和种粮积极性”。
 
2001年8月,国务院宣布全面放开粮食市场,允许多种所有制主体参与粮食经营,粮食价格随行就市。两年后,安徽进行了更大尺度的调整,从6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行粮食补贴方式“两放开、一调整”的改革:即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将国家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间接给农民的补贴调整为直接补贴,亩均补贴10元,人均14元。
 
后来的事实将证明,这是继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又一重大改革,更是一次重大的粮改思路调整。至此,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逐步走上正轨。
 
八、稳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摒弃了旧中国实行的那套住房制度,推行了一套新的以“公房”为主的住房制度,即:住房主要由政府或单位出资兴建,用行政的办法分配给职工居住,收取适度的租金,其实就是住房供给制。
 
这在当时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对解决广大职工的住房难,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其弊端也是明显且与日俱增的:一是供给制分房,只租不售,“适度租金”根本不敷维修之用,形不成以住养供的资金活循环,政府和单位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建公房,每年还要补贴大量维修管理费用,却一分钱也收不回来,如此则不仅新房难以增长,而且旧房的维修都成为问题。
 
二是用房居住者不用自己出钱买房乃至维修,只是象征性地交付“适度租金”,这就势必造成需求方的软预算约束,如此没有硬预算约束的需求,是永远满足不了的。
 
三是由于需求无限而供给有限,住房紧缺成为常态,如此则争抢住房往往成为各单位最突出的矛盾,也是各单位的领导们最烦心的事。
 
四是国家给单位划拨资金建房以及单位内部分房,人为权力因素起重要作用,不同单位干部职工居住面积与条件迥异,单位内部领导干部凭借其权力或明或暗多分多占住房的情况常见,如此分配不公的现象为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五是供给制分房只涵盖有工作单位的职工,而把没有工作单位的居民排除在外,如此则造成相当数量的城镇居民只能啃老而拥挤不堪。
 
六是由于上述种种因素与矛盾制约,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解放初的8平方米下降到1978年的6平方米,如此恶劣的居住条件已让广大城镇居民难以忍受。
 
针对以上种种弊端,198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正式允许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自此揭开了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序幕。
 
从1982年开始,各地陆续推出出售公房、鼓励购买的政策,但因缺乏购买力和社会心理基础,收效不大;此后,烟台、蚌埠等地先后启动了“提租补贴”试点,通过补贴提高房租实现以租金养房,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项改革没有全面推开。
 
到了1988年初,住房商品化的目标再次被确定。1988年1月15日,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2月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整体方案分两步走:第一步提租发补贴,资金主要来自原有建房、维修资金;第二步再把补贴理入工资,进入企业成本或列入财政预算,租金逐步达到商品租金水平。
 
与此同时,不少地方又开展了出售旧公房和小城镇房改突破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建设部住宅研究所还专门研究制定了一个有关增量改革的方案。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颁布执行《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强调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要综合配套,分阶段推进;要求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对出售公房作了更严格、具体的规定,明确以标准价购房只能获得部分产权;要求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租金改革要与各地物价控制指标以及工资改革相结合;提出了与原有售房政策相衔接的原则。
 
但是,1994年的这个方案并没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房改效果。特别是在方案出台前,就出现了贱卖旧公房的现象。“变卖国有资产”的帽子扣上来,使得改革的合理性受到质疑。后来及时采取措施,卖旧公房的问题暂时不推进。至此,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方案都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在1998年以前,我国曾经进行了多项房改的探索,多地的房改试点,有以提高房租提租补贴为主要思路的改革方案,也有以出售旧公房为主要思路的改革方案,但是由于缺乏改革的经验,加上传统的思想观念和体制很顽固,总之,由于种种矛盾,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转折点在1998年。1998年3月,新上任的朱镕基总理在全国人代会上阐述施政纲领,正式将“住房商品化”列为新政府的五大近期改革目标之一,并明确规定了时间表。
 
1998年6月,国务院召开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与住宅建设工作会议,7月初,《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发布,提出了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为核心,配套改革住房建设、供应、金融办法,发展住房交易市场,加快住房建设的改革目标。自此,实行近40年的福利分房制度从政策上退出历史舞台,“市场化”成为住房建设的主题。 
 
九、锐意推进医疗制度改革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解决了广大职工看病就医的一些基本问题。但是,这种大包大揽的公费医疗制度,也日益显示出其弊端,医疗资源和药品的浪费现象日益严重,无病就诊、小病大看,甚至一人看病全家吃药的现象时有发生。“大锅饭”影响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也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在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这些弊端就更为突出,企事业单位负担沉重、医疗经费缺乏稳定来源、拖欠职工医疗费等问题日趋严重,已逐步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同时,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越来越突出,有些方面已经严重制约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给国家、企业和职工群众都造成较大负担,不利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卫生资源配置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结构不合理,资源浪费与短缺并存,运行成本高,总体利用效率低;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不合理,“以药养医”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缺乏公平竞争,有的利用垄断地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医疗服务质量不能让广大患者满意;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混乱,药品虚高定价和回扣促销等不正之风严重,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假劣药品危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从1994年镇江、九江医疗保险试点开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开始探讨如何实现从公费、劳保医疗等福利型医疗保障制度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性转变。
 
1998年3月19日,新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刚刚当选即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提出,医疗制度改革被确定为新一届政府重点推动的五项改革之一。1998年11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作为本届政府五项重大改革之一的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隆重出台。历经数年试点和起草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千呼万唤始出来”。
 
按照国发(1998)44号文件的规定:“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
 
新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从1999年起在各地逐步全面铺开。这次的医疗保险改革一改过去那种盲目的、被动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缺乏总体规划和政策导向的修修补补,而是一次彻底的大改革。
 
这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从1998年起,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通过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城镇广大职工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
 
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和五中全会以及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和要求。江泽民总书记就社会保障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并专门听取汇报。他指出,保持安定团结,才能搞好建设。要切实搞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把这项工作搞好了,不仅可以从制度上、机制上落实我们党关心群众生活的重大方针,而且对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具有重大意义。朱镕基总理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的决定,多次进行社会保障工作调研,召开座谈会。他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加快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他强调,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同步进行以下三项改革:进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以用人单位为主并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合理分担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建立合理使用医疗资源的制约机制,使广大职工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的保障,解除职工无力抵御的由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进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引入竞争,降低成本,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给患者提供及时、方便、放心、优质的医疗服务;进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通过公平竞争,理顺供求关系,严格规范购销行为,加大药品管理监督力度,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概括来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费用分担机制,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引入公平、公开、有序的竞争机制。这三项改革互为条件、互相制约又互相促进,必须同步进行。
 
实践证明,孤立地进行任何一项改革,都难以奏效,这是由我们的国情所决定的。只有同步推进三项改革,才能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更多的职工,使现有的卫生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但这种调整最终将为国家、用人单位、患者、医院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等各方面带来利益而不是相反。通过这三项改革的全面推进,不仅使人民群众能够以较低廉的费用享受到较优质的医药服务,满足基本医疗的需要,也必将为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到他五年任期届满,其最后一次《政府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政府工作的回顾就重点总结了医疗制度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开始试点。社会保障体系的加快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和促进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通过艰难谈判加入世贸组织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国内经济虽然已经稳步有序的进行,但是从长远来看,中央高层还是更想要看到中国企业走向全世界。这对中国来说,将是走向大国的必经之路。虽然国内有很多不同声音,但是当时江泽民却与朱镕基达成一致意见。
 
江泽民总书记就表示,一定要将中国推入到国际社会,只有如此,才能够更好、更快的带动中国经济发展。时任副总理与总理的朱镕基坚决贯彻执行这一既定方针,并通过多次艰难谈判而最终实现了这一既定方针。
 
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谈判是多边贸易体制史上最艰难的一次较量,在世界谈判史上也极为罕见。谈判长达15年,中国代表团换了4任团长,美国换了5位首席谈判代表,欧盟也换了4位。
 
中国是WTO前身——关贸总协定(GATT)的创始国之一。1986年7月,中国向GATT递交复关申请。1993年,中国复关工作组会议在继续审议中国经贸体制的同时,开始讨论中国恢复议定书的框架,然而到1994年底,因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成员漫天要价,中国复关未果。1995年1月,WTO取代GATT诞生,中国与WTO的37个成员开始了拉锯式的双边谈判。
 
中国复关和入世谈判大致可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1986年7月,主要是酝酿、准备复关事宜;第二阶段从1987年2月到1992年10月,主要是审议中国经贸体制,中方要回答的中心题目是到底要搞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第三阶段从1992年10月到2001年9月,进入实质性谈判,即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和围绕起草中国入世法律文件的多边谈判。
 
1995年7月11日,中国正式提出加入世贸组织的申请,自此从复关转为入世。根据实际情况,中国政府多次重申入世的基本立场:第一,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承担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义务;第二,公正合理地确定入世条件;第三,作为一个低收入发展中国家,坚持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入世,享受发展中国家的待遇。
 
1996年3月,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一次正式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中国代表团出席。为加快经济建设及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速度,1996、1997年我国政府两次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逐步取消各种名目繁多的非关税壁垒,1998年4月向世贸组织秘书处提交了一份近6000个税号的关税减让表。但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工作组会议与双边磋商进展缓慢。
 
这其中,中美谈判最为艰难。从1997年8月与新西兰最先达成协议,到2001年9月13日与最后一个谈判对手墨西哥达成协议,直至2001年9月17日WTO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通过中国入世法律文件,这期间起伏跌宕,山重水复。最难打的硬仗,莫过于中美谈判,进行了25轮,其次是中欧谈判,进行了15轮。
 
1999年后,中国入世进程明显加快。1999年4月,朱镕基总理访美,与美国在市场准入谈判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签署中美双边协议中最重要的《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并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发表联合声明。然而同年5月,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中国入世谈判被迫终止。
 
1999年9月11日,江泽民主席和克林顿总统在新西兰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举行会晤,同意两国恢复谈判,11月10日至15日,石广生部长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与美代表团在京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举行谈判。备受瞩目的中美谈判范围广、内容多、难度大,美国凭借其经济实力,要价非常高,立场非常强硬,谈判又不时受到各种政治因素干扰。
 
对此,朱镕基总理在最后一轮中美谈判中亲临现场,坐镇指挥。然而就在朱镕基访问美国前夕,北约轰炸机袭击了南联盟,这对中美关系来说,无疑雪上加霜。在当时的国内,反美情绪十分高涨,都要求美国给中国一个说法。不得不说,朱镕基选择在这个时间点访问美国,并且与其谈论入世协议,无疑十分困难。
 
我方代表坚持原则,经过6天6夜的艰苦谈判,取得这场最关键战役的双赢。中美最终在11月15日签署双边协议,标志正式结束双边谈判,也为中国与其他主要贸易伙伴的谈判奠定了基础。
 
随后,中欧谈判几经周折后也正式达成双边协议,标志中国入世双边谈判即将结束,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进入最后的加入程序阶段。至此,中国一只脚已经迈进了WTO的门槛。欧美首脑普遍盛赞中国领导人在承诺遵守国际规则和逐步开放市场方面显示出非凡的胆识与魄力。
 
为了统一对WTO谈判进行研究和作出决策,中央专门成立了以国务委员吴仪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WTO工作小组。2001年9月13日中国与墨西哥签署双边协议,至此中国与37个世贸组织成员方全部结束谈判。
 
2001年9月17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通过中国入世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中国工作组报告书、入世议定书及货物贸易减让表、服务贸易减让表等附件,同时也结束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的全部工作。
 
2001年11月10日,在多哈举行的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作出决定,接纳中国加入WTO。我国随即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通知书。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一个月后,即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入世是涉及我国大的发展战略的问题,是我国如何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问题。入世将为我国深化改革提供强大动力,促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改善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直接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维护我国权益,有利于我国更加广泛、深入地参与国际分工和合作,促进利用外资和出口。
 
几点重要启示
 
通过上述回顾,得到以下几点重要启示:其一,在计划经济旧体制尚存而严重制约经济运行发展的时期,改革开放是经济治理的纲,其余是目,纲举才能目张。这在朱镕基担任副总理与总理的那个时期尤为突出。所以,邓小平当年一再强调:“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经过几十年改革开放,计划经济旧体制已在很大程度上被改开了,但不能说已被完全改开,其对经济运行发展的制约仍不可小觑。所以,仍要强调改革开放是经济治理之纲。仍要坚持邓小平旗帜鲜明指出的:“改革开放政策不变,几十年不变,一直要讲到底。”
 
其二,那个时期以来经济改革开放的基本精神可概括为三个关键词,即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其实不要多,坚持这三个关键词或三化,许多纷繁复杂乃至“剪不断理还乱”的经济问题都可迎刃而解。彼时如此,今后长期亦然。
 
其三,当时推出的改革开放若干重大举措,来之不易,行之不易,但凡实践证明行之有效者,必须坚持,保持连续性,切记翻烧饼折腾。譬如财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等,其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基本精神正确,内核部分行之有效,就应“咬定青山不放松”。
 
其四,当然也要看到当时推出的经济治理若干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毕竟是三十多年前破冰攻坚时期的尝试,就在当时也存在这样那样的局限性,更何况三十多年后的今后。今非昔比,所以必须站在新的时空点,根据新的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当年改革开放主要是“破”,即破除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今后改革开放主要是“立”,即创立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其五,当下及今后可预见时期,我国经济运行发展面临若干新的问题困境,但与改革开放初期面临的纷繁复杂且“剪不断理还乱”的贫穷落后问题困境相比,其实简单得多,更多为进一步发展追赶发达国家而再上新台阶的问题困境。所以,应围绕经济进一步发展追赶发达国家而再上新台阶这一新目标新主题,谋划经济治理。
 
其六,今后三十年或半个世纪我国追赶发达国家有三大目标:一是经济总量赶上美国;二是人均GDP赶上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三是人均GDP赶上美国。这并非易事,而是越来越艰难。为此,须要稳增长、升产业、强科技三位一体发力,与此同时,须进一步激活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类经济活动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这就要在既往几代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开放,破除一切体制机制性障碍,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其七,当年国民经济运行发展的主要羁绊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旧有计划经济体制,当下经济进一步发展追赶发达国家而再上新台阶的主要羁绊是沉渣泛起的极左思潮。从社交舆情看,打着所谓正统意识形态的旗号,公然否定以上改革开放乃至声称要全面清算改革开放的极左言论颇有市场,不可等闲视之。其在一定程度已成为当下及今后经济正常运行发展的公害。所谓民营经济、外资以及市场信心不足,很大程度正是这一公害使然。对此,也必须亮明态度,毫不含糊地反对。“中国要警惕右,主要是防止‘左’”,这是邓小平在对苏联东欧剧变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进行深入总结的基础上提出的历史嘱托。十四大党章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强调“左”是主要危险,对于纠正党内错误倾向,是完全正确的战略估计,对于全党,是个极其重要的政治提醒。这个论断,对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改革开放具有重大意义。这个论断经受了时间的检验,并且被以后的党章所继承。当下似有必要重申强调,发出反左的明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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