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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贷款开正门:哪些银行科技服务商将胜出?

银行科技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0-05-15

关键词:银行科技服务商互联网贷款金融科技兵器谱

零壹智库推出银行科技服务商TOP 30评选,目前在案例征集阶段,最终榜单将于6月中旬揭晓。
5月9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最新版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在近期披露的《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里,《办法》位列第一,落地指日可待。

 

从2018年首次在银行内部下发征求意见至今,暂行办法已经几易其稿,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将对于近几年快速发展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对于银行的数字化产生重大影响。《办法》影响的主体范围不仅涵盖4000多家银行,还包括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以及持牌机构的数千家互联网贷款合作方。

 

在《办法》施行后,银行互联网贷款将有法可依,业务开展也将更加明确和积极。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上,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发展的相对领先,而大量的中小型地方银行囿于监管要求、业务能力和资源等限制,这块业务发展滞后。

 

《办法》对于地方银行开展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并未设置统一的定量指标进行限制,要求地方银行应结合自身风控能力审慎开展此类业务,并确保有效识别和监测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因此,后续将有不少中小地方银行涉足互联网贷款业务。大量中小地方银行由于技术和经验不足,更多会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方式开展互联网贷款。

 

对于数千家金融科技公司来说,借由互联网贷款政策的东风,与银行合作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打开。

 

金融科技政策东风 

 

从金融科技的监管来看,经历了从严监管,控风险,定规矩,到做规划,定目标的鼓励阶段。去年9月,央行正式发布《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去年底,央行率先支持在北京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今年3月,上交所答记者问时提到将金融科技纳入科创板的服务范围。金融科技助力金融业的转型,服务中小微企业上的作用,正在提到更重要高度。

 

在去年底,央行支持北京市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开展了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应用试点,至今已进行两批,积累了一定的监管经验。此外,2019年10月,央行等6部委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工作的批复》,原则同意10个省(市)申报的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一年。如今,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扩大范围的条件逐渐成熟,因此央行选取几个在金融科技发展环境比较好的区域扩大试点。

 

此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在政策上对于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等持牌机构的合作开了正门,指明了边界。如果抓住政策给与的窗口期,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银行认可,成了金融科技公司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金融科技图谱 

 

在2019年8月,零壹财经·零壹智库发布的《全面智能:零壹金融科技兵器谱报告(2019)》,对中国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情况,企业生态、竞争力、发展趋势做了全面的阐述。报告指出,金融科技公司所服务的金融行业,未来数字化空间巨大。目前,金融业的规模占GDP比重为8%,这一比重仅低于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高于房地产业。从金融细分领域的资产规模看,银行业达到260万亿遥遥领先。

 

早在2018年11月,零壹财经就上线了金融科技兵器库项目,目前收录3000+金融科技公司。从技术分布看,大数据类公司占比47%,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分别占比23%和16%。在业务上,以数字化营销、数字化风控和数字化运营为主。这些公司,将会在《办法》出台后,成为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主要合作方。

 


 

从金融科技公司生态看,包含了兴业数金金融壹账通等持牌机构旗下的金融科技公司,蚂蚁金服、京东数科等互联网巨头系金融科技公司,信也科技乐信等专业金融科技公司以及商汤、旷视等技术型公司。

 

哪些银行科技服务商将会胜出? 

 

在整个互联网贷款业务流程中,金融科技公司可以服务的包括营销获客、数据和风险服务,信息科技系统,逾期清收等。为引导商业银行审慎开展与合作机构的合作,防止合作机构风险向银行传染,《办法》对于银行合作方的准入以及合作方式,做了明确的要求。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从准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系统性的管理机制,提升其精细化管理能力。

 

一是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各类合作机构的全行统一的准入机制,并实施分层分类管理。商业银行应当从经营情况、管理能力、风控水平等方面对合作机构进行准入前评估,合作机构资质应和其承担的职能相匹配。

 

二是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签订的书面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合作范围、操作流程、各方权责、风险分担、客户权益保护等内容。合作协议应体现收益和风险相匹配的原则。

 

三是商业银行应当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自身与合作机构的信息、合作类产品的信息、自身与合作各方权利义务等,避免客户产生品牌混同。

 

四是商业银行应当持续对合作机构进行管理,定期进行全面评估;发现合作机构无法继续满足准入条件的,应当及时终止合作关系。

 

因此,银行选择合作方依然会慎之又慎。到底哪些银行科技服务商将会脱颖而出,获得更多合作机会?

 

为了筛选出技术优势强,具有代表性的科技服务商,零壹财经·零壹智库和零壹零售金融智库从4月底开始推出了银行科技服务商TOP 30评选,目前在案例征集阶段(扫描下方图片二维码即可报名),最终榜单将于6月中旬揭晓。

 


 

银行科技服务商评选榜单将主要考察科技能力、应用能力、平台能力和经营能力,榜单发布的意义在于使金融机构关注更多的科技厂商,在更多场景与业务领域上加强生态合作,实现双方“共赢”。

 

到底哪些科技服务商最终将上榜?我们拭目以待。



零壹智库推出“金融毛细血管系列策划”,通过系列文章、系列视频、系列报告、系列研讨会和专著,系统呈现“金融毛细血管”的新状态、新功能、新价值、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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