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融机构和企业符合条件可在大陆设立小贷公司等新金融组织
网贷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9-11-05
“26条措施”中第6条提到,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台资企业集中地区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第8条提到,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向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申请担保融资等服务,可通过股权托管交易机构进行融资。允许台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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