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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家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均达到“净资本新规”标准(附名单)

监管 李薇 零壹财经 2019-10-08 阅读:15735

关键词:银行理财净资本新规

最值得关注的一项要求是,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净资本管理办法》)。文件中指出,《净资本管理办法》是《理财子公司办法》的配套监管制度,充分借鉴了同类资管机构的净资本监管要求,并根据资管新规、理财新规提出的新要求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以下简称理财子公司)特点进行了适当调整。目前,银保监会公开征集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实施。


《净资本管理办法》共四章20条,分别为总则、净资本监管标准、监督管理和附则。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一项要求是,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同时,监管还要求理财子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随着越来越多的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开业,未来监管层将出台更多的配套管理办法,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据零壹智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9月下旬,已经公告将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商业银行总数高达33家(名单见正文),除了4家未披露出资金额,其余29家银行的出资金额少则10亿元,多则上百亿,均满足净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

一、净资本规定:不低于“5亿+净资产的40%”,统一资管行业要求

整体来看,本次针对银行理财子公司出台的净资本管理新规,有利于与同类资管机构的监管规定保持一致,塑造行业公平竞争的良性环境,并防止理财子公司的业务规模盲目扩张。

1.确保我国资管行业执行统一的净资本管理规定

《净资本管理办法》在“第二章  净资本监管标准”之中,明确指出三方面规定,包括净资本、风险资本以及净资本监管标准。其中,最核心的两项“准入红线”是——第一,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第二,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

在本次针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我国就已经出台了针对资管机构的净资本管理规定要求。从2010年开始,原银监会就已经公布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同时证监会也先后发布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等多项净资本监管制度。

由于我国的理财子公司尚处于发展初期,很多监管制度尚不完善,因此前期并未出台理财子公司的《净资本管理办法》。这项监管规定将理财子公司与同类资管机构进行公平对待,有助于提升我国整个资管体系的风险事件处置能力。

2.监管机构鼓励理财子公司开展标准化资产投资

本次《净资本管理办法》在“附件2  银行理财子公司风险资本计算表”中,指出了具体风险资本的风险系数,从中我们发现了下述四个特征:

第一,标准化资产的风险权重均为零。具体包括银行存款、拆放同业、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资金投资现金以及其他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股票、标准化衍生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由此可见标准化业务不受净资本的约束,和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要求一致,监管层鼓励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这类业务;

第二,非标资产的风险权重设置为1.5%-3%。具体包括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他,这一风险系数和集合类信托投资非标资产(1.5%-3%)、基金子公司一对多资管业务投资非标资产(0.4%-3%)基本保持一致;

第三,附加风险资本的风险权重设置为0.5%-1%。文件中指出,附加风险资本是指“符合某类标准的理财业务,除须按照已有项目计算理财资金投资对应的资本外,还须在本项目下按照一定的风险系数额外计算附加风险资本。同时属于两个以上附加项目的,须按照相应风险系数同时计算风险资本”。其中,跨境投资资产的风险权重为0.5%,分级理财产品投资资产的风险权重为1%,与基金子公司的计量标准保持一致;

第四,自有资金投资风险资本仅限于四类。文件指出,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拆放同业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和本公司理财产品,其中,外部信用评级AAA级以下的投资项目风险权重设置为15%-80%。

二、盘点我国银行理财子公司:6家已开业,加速比拼标准化产品

据零壹智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9月下旬,已经公告将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商业银行总数高达33家,预计还将有一批中小商业银行拟设立理财子公司。其中,目前已开业的理财子公司包括5家国有大行与1家股份制银行。

从本次《净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来看,基本全部银行都达到了“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这一规定。政策出台后,将对理财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起到约束作用,引导这些机构合理控制扩张速度,预防盲目比拼规模而引发的风险集聚问题。

1.我国33家银行系理财子公司筹批进度

在33家商业银行之中,除了4家未披露出资金额,其余29家银行的出资金额少则10亿元,多则上百亿,均满足净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银保监会此前也提出,出台《净资本管理办法》之前已经进行了充分测算,目前已申报理财子公司的33家商业银行均能达到这一标准。

展望未来,从理财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来看,未来更多的中小商业银行也将进入这一领域,5亿元的净资本约束可作为行业准入的一把标尺。另外,不同的理财投资项目也设置了差异化的风险系数,未来理财子公司将分化为不同的业务模式。

2.考验各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标准化产品设计能力

从已开业的首批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产品来看,整体上以固收类居多,目前已发行产品中并无直接对标公募偏股型基金的品种。本次征求意见稿将标准化资产的风险系数设置为0,可见监管机构意在引导理财子公司,大力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意在使这类机构深度参与资本市场,从而促进我国直接融资体系快速发展。同时,将非标资产的风险系数设置为1.5%-3%,使理财子公司审慎开展非标投资业务。

理财产品向净值化转型的过程中,对于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设计能力也是一项重大考验。此前,中银协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核算估值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各家机构的理财产品估值规则提升为行业规范,也是对理财产品估值的一种有益探索。随着理财子公司的各项细化管理办法陆续出台,各机构将加大对于投研、理财产品设计等专业岗位的招聘力度,全面提升标准化产品设计能力,以此作为理财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定期压力测试:加强理财业务流动性管理,保障净资本充足水平

《净资本管理办法》中指出:“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按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定期开展压力测试,测算不同压力情景下的净资本充足水平,并确保压力测试结果得到有效应用”。

根据《净资本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计算表和净资本管理指标计算表等监管报表。如遇影响净资本管理指标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

我国资管新规出台后,理财子公司的产品流动性有望增强,更多投资于标准化资产。银行理财子公司需要承担流动性管理的责任,建立全生命周期的流动性管理,包括在产品设计、投资、估值、申赎管理等环节,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此外,理财子公司可通过与银行、保险等机构开展合作,创新产品流动性支持工具,从而促进我国整个资管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四、小结

我国银行理财子公司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后,将促使各机构进一步明确业务定位,根据监管导向来加强标准化产品布局。长远来看,理财子公司将深入参与到资金市场之中,成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从而提升我国直接融资市场的规模占比。

目前,我国仅有5家国有大行与1家股份制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宣布正式开业,伴随着今后更多的理财子公司陆续开业,各机构也将进行定期压力测试,持续提升理财业务的流动性管理水平,使银行理财规模和理财业务收入回稳,从而营造出一个健康稳健的资管行业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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