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公告
监管政策 银监会公告[2016]2号 · 银保监会 2016-10-10 阅读:1544
中国银监会关于
废止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清理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等要求,经对银监会成立以来至2015年底发布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银监会决定废止一批政策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中消防有关问题的通知》等5份政策性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废止(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1.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中消防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8号)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 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06〕68号)
3.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07〕86号)
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38号)
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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