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否会改变标准化合约的保险产品?
互联网+ 琬淇的猫 · 未央网 2016-05-31 阅读:1919
保险产品是标准化合约
保险产品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可以帮助投保人分摊意外事故损失,对经济和风险起到保障作用。《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因此,保险合同通常需要经过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和保险人同意承保两个阶段。签订保险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订立的过程往往是一个反复协商的过程,直到最终达成协议,即保险人(一般为保险公司)愿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在保险长期的发展中,逐渐地形成了一套标准化的合同,对于投保人信息,承保范围,保险赔付等有了标准化的格式。
标准化合约节省运营成本
在日常生活中,个人购买保险产品,主要通过在市场上已有的保险产品中挑选一个符合我们保险需求的产品,然后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待过保险犹豫期后,保单即生效。保险公司在长时间的发展中,不断地改进与完善保险产品承保范围,形成了标准化的保险产品。因此,在现今社会,个人用户无需在经历与保险公司协商承保范围内容的过程,直接选择购买成型的标准化的保险产品即可,标准化的合约有利于帮助节约保险公司和个人的成本。
标准化合约的缺陷
标准化的保险合约面向大众主流的用户,考虑的风险因子也是较为通常的风险因素,因而标准化的保险合约存在缺乏灵活性的问题。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这个缺陷并不明显,因为标准化合约带来的成本节省远远超过它存在的瑕疵。在标准化合约下,所有用户的保险需求都标准化,即使有单个人的特殊要求,也会被忽略。标准化保险合约无法满足细分人群的区别化的保险需求。同时由于保险公司为了避免高风险赔付发生,一些特殊人群无法购买标准化的保险产品,如65岁以上老人。但互联网的出现将全球相连,没有区域与空间的限制,标准化合约下存在的缺点开始变得凸显。
互联网弥补标准化合约的不足
互联网的出现,可以更好地做到用户区分和连接细分人群,使得区别化购买保险成为可能。通过互联网将同一类人汇集在一起,可以规模化地与保险公司沟通设计定制化保险产品,弥补标准化合约缺乏灵活性的问题。英国Bought By Many正在做出这样的尝试,将有共性的细分人群集合在一起,根据他们区别化的需求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设计更符合细分人群用户的保险产品。这种模式的出现,进一步体现了从传统的产品导向型向用户需求为导向的转变,真正以用户的需求为导向生产符合用户需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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