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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科技监管动态(2019年3月)

监管 译者:高旭 · 未央网 2019-03-30 阅读:14582

关键词:国际金融科技监管动态2019年

2019年3月,全球金融科技监管继续稳步推进,加密货币及风险处置成为本月各国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两大话
2019年3月,全球金融科技监管继续稳步推进,加密货币及风险处置成为本月各国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两大话题。此外,为了应对快速变化的产业结构,包括新加坡、英国在内的多国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都做出或提出了新建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效率的行动或提案。

美国

1.涉嫌违规交易,加密货币平台1pool遭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处罚

2019年3月11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再次开出罚单,对加密货币经纪平台1pool罚款100万美元。CFTC表示,1pool平台遭遇处罚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没有注册为期货交易商,而是未能按规定落实反洗钱流程。这价值约100万美元的罚款包括17.5万美元的民事罚款、24.6万美元的非法收益和价格约合约57万美元的比特币。(Source)

2.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金融科技中心即将举行P2P行业对话会议

2018年10月1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成立创新与金融科技战略中心(FinHub)。面对快速发展的金融技术和资本市场,FinHub希望借助这一平台加强SEC与金融科技领域创新机构、投资者和企业家的沟通与联系,主要覆盖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数字市场金融、自动化投资以及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多个领域。2019年3月6日,FinHub通过其官网宣布,将分别于2019年3月26日和5月3日举办两场P2P行业交流会。交流会将首先在在旧金山和丹佛分别举行,随后延伸到全国各地办事处,想要参加会议的机构和投资者可以通过FinHub官网进行报名,并选择就近的时间和地点参会。来自报名页面的信息显示,本次交流会的主要主题包括"与数字资产相关的咨询服务"、"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机器学习"、"数字市场金融"等多个方面。(Source)

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计划召开分布式账本与数字资产专题讨论会

2019年3月1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将于2019年5月31日在位于华盛顿特区的SEC总部举办一场公开论坛。据了解,本次论坛将由SEC创新和技术创新战略中心(FinHub)组织,而这也是该机构自去年成立以来的第二场此类论坛。本次论坛将邀请来自业界和学术界的多位专家共同参与小组讨论,重点关注ICO、数字资产平台、分布式账本技术创新及其对市场和投资者的影响等多个领域。论坛召开期间将同步在SEC网站进行网络直播,有关该论坛的其他信息也将于未来几周公布。(Source)

4.保护数字资产投资者,美国金融委员会首推区块链产业黑名单

美国金融委员会(FinancialCommission,后文简称FC)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为全球外汇、衍生品和差价合约在线经纪业务参与者提供争议解决方案的独立机构。2019年3月13日,FC在其官网发布了首个区块链产业警告列表,并希望借此帮助加密货币交易商和数字资产投资者保障自身权益。FC根据客户提交的报告和投诉,归纳整理了这些不推荐用户使用的数字交易和加密资产储存服务提供商,其中涉及庞氏骗局、违规挪用资金、非法提供产品服务、虚假公司声明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Source)

5.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金融隐私法案修订发起意见征询

2019年3月5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宣布,将就两项涉及金融隐私的法规修订展开意见征询,希望借此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同时为商业活动提供更多确定性。据了解,本次涉及的两项法案细则分别是《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Gramm-Leach-BlileyAct)的《保障条例》(SafeguardsRule)和《隐私条例》(PrivacyRule)。《保障条例》于2003年生效,要求金融机构制定、实施和维护全面的信息安全计划。《隐私条例》于2000年生效,要求金融机构告知用户其信息共享实践,允许用户选择是否某些第三方共享其信息。FTC提议,修改《保障条例》,增加更为详细的综合安全计划要求。例如,该提案要求金融机构加密所有客户数据,实施访问控制以防止未授权用户访问客户信息并使用多因素身份验证来访问客户数据。此外,FTC还提议公司向其董事会提交定期报告,借此提高管理机构对这些计划的遵守情况。此外,FTC还建议扩大《隐私条例》和《保障条例》中有关"金融机构"的定义,如将所谓的"发现者"-即收取费用以将正在寻求贷款的消费者与贷方联系起来的机构或个人-纳入其中。这项拟议的修改将使FTC的监管规则与其他机构对《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解释保持一致。(Source)

6.美联储成立欺诈定义工作组

3月18日,美联储正式对外公布了欺诈定义工作组成员名单,而这也是美联储改善美国支付系统战略的最新举措。2019年1月,美联储概述了为工作组服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并向有关兴趣专家发出了邀请,并在一番甄选后公布了本次名单。欺诈定义工作组寻求建立一种支付欺诈分类模型,其中包括详细的定义和/或类别,以帮助行业更好地理解关键数据点并解决ACH、电汇和支票付款欺诈问题。工作组将于本月晚些时候开始工作,检查现有的付款欺诈定义以及新定义或可更改定义的领域。此外,工作组还将制定路线图,鼓励各行业采用此分类模型。(Source)

英国

1.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任命首位创新总监

2019年3月1日,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FCA)宣布任命NickCook担任该机构的首位创新总监(DirectorofInnovation)。Cook此前曾任职于FSA(后整合重组为FCA)执法部门,后又担任FCA监管科技部门负责人。2018年,Cook还曾代表FCA与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金融创新常务委员会进行接洽。据了解,目前FCA还设有竞争总监(DirectorofCompetition)一职。(Source)

2.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指控一保加利亚平台违规销售加密货币

2019年3月6日,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FCA)针对一家名为NextCoinMarket的保加利亚公司发出警告。警告称,NextCoinMarket谎称自己获得FCA授权,并通过电子邮件招揽英国投资者。FCA表示,该公司并未获得授权,而且此类公司提供的服务也不受英国法律保护,希望投资者注意。与此同时,FCA还提供了一份已经在该机构进行注册并获得授权的企业名单供投资者参考。(Source)

3.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公布加密资产消费者调查结果

2019年3月7日,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管理局(FCA)发布了两项针对英国消费者与加密资产的相关研究。研究显示,英国消费者对于加密资产的定义并不身份清楚,比如许多人想要购买一整个"代币",而并没有意识到加密资产的规格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其次,最了解加密资产的人群集中在20岁到44岁之间,不过实际购买加密资产的人大约只有3%,平均花费为200英镑。此外,比特币仍然是最受欢迎的加密资产,大约有50%受访的加密资产拥有者购买了比特币,而大约有34%购买了以太币。虽然许多英国消费者不了解加密资产,或者在不太了解加密资产的情况下进行了投资,但是调查结果显示,目前这种新型资产给消费者带来的潜在风险似乎并没有预想的那么高。FCA此前曾经发布警告称,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多种加密资产在英国都未受到监管,不属于保障范围之内,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将无法向金融监察机构申请金融补偿。目前,FCA正与英国政府、英格兰银行共同合作,加大对加密资产的了解和认知。今年晚些时候,FCA将就禁止向散户投资者出售某些加密产品衍生品发起意见征询。(Source)

4.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提高违规金融企业处罚金额

随着金融产业不断发展,针对相关企业的投诉和控告也日渐增多。2019年3月8日,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FCA)宣布,提高消费者针对金融机构提起控诉并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上限,从原有的15万英镑提升到35万英镑,2019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而在此日期前提请的控告,赔付的金额上限为16万英镑。此外FCA还表示,处罚金额还要跟上通货膨胀的速度,并将监管保障的覆盖范围扩展到较大一点的中小企业(如员工不少于50人,或年营业额在650万英镑以下,或者资产负债表总额不到500万英镑的企业)。(Source)

5.英国上议院提议新建数字监管专门机构

2019年3月9日,英国上议院通讯委员会(CommunicationsCommittee)发布了一篇名为《数字世界的监管》(Regulatinginadigitalworld)的报告。报告指出,目前英国政府中有很多部门都有监管数字产业的职责,但是却没有一个是全权负责的。换句话说,英国的数字监管环境非常分散,难以满足当下的监管需求。所以,该通讯委员会建议新设一个专门的数字监管权威机构,采用前瞻性的监管思路,在问题出现之前就准备好监管框架,在确保互联网创新活力的同时,保证大型互联网企业合理利用技术和数据,保障公民的基本数字权力。(Source)

6.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就自由选择投资平台事宜发起意见征询

2019年3月14日,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FCA)发布了一篇名为《投资平台市场研究》(InvestmentPlatformsMarketstudy)的研究报告,其中提到了一些FCA下一阶段的拟议行动和立法提案。其中,FCA提议允许投资者在不必出售其投资产品的情况下实现基金资产在不同平台之间的转换,无需受到限制,也无需缴纳额外费用。FCA将在今年晚些时候了解这一转变的进展,并在2020年进行再次跟进。如果上述资产转换方式效率没有得到提高,FCA将考虑采取进一步的监管行动。据了解,本次意见咨询将持续到2019年6月14日。(Source)

7.专家小组呼吁英国政府加强市场反垄断监管

2019年3月13日,英国政府发布了一份名为《解锁数字竞争》(Unlockingdigitalcompetition,ReportoftheDigitalCompetitionExpertPanel)的独立专家小组调查报告,针对科技市场的竞争现状进行了分析。该小组由前美国总统奥巴马首席经济顾问JasonFurman领衔,DianeCoyle、AmeliaFletcher、DerekMcAuley和PhilipMarsden等教授共同参与。报告为英国政府提出了20项具体建议,总篇幅150页,其核心思想是英国应该紧跟数字时代发展进程,尽快更新市场竞争管理条例。比如建立一个新的数字市场部门,并配备具有技术、经济、行为科学等专业背景人士及相关法律权力。此外,还应该修改并购法规,保证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能够更好地阻止可能有损市场竞争的并购行为。再次,该报告还建议在不影响隐私的前提下,要求大公司对外开放关键数据库访问权等等。对此,英国财政大臣PhilipHammond表示,英国政府会在今年晚些时候就上述提议给予回复。(Source)

荷兰

1.荷兰数据保护局发布GDPR罚款细则

本周,荷兰数据保护局(DDPA)发布了该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罚款细则,而这也是欧盟地区的首例。GDPR规定,对违规企业的最高罚款额为其全球收入的4%或2000万欧元,以较高者为准。而DDPA本次对罚款金额进行了分类,并罗列了一些企业规模和具体罚款金额的示例。如果企业违规面临的最高罚款额为1000万欧元,但企业违规程度不足以达到最高限,则会面临以下四类罚款:第一类罚款为0到20万欧元,第二类为12万欧元到50万欧元,第三类为30万欧元到75万欧元,第四类为45万欧元到100万欧元。但是,DDPA没有解释将如何对违规行为进行分类,但明确了如何确定违规行为严重程度的"相关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受影响的人数、侵权时长、公司的应急反应速度以及所涉及的数据类型。(Source)

新加坡

1.新加坡金管局增设技术部门,致力提高金融风险处置能力

面对快速发展的金融与技术产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2019年3月6日宣布创建技术集团(TechnologyGroup),提高该机构处理金融技术风险的能力。据了解,这个技术集团将由数据分析组、信息技术部和网络风险监督部共同组成。MAS希望借助这个新部门实现数字化转型,提供更加综合全面的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加强对技术风险的监督。换句话说,这个技术集团的出现更像是MAS在数字时代的一次部门重组。除此之外,MAS还根据这个新部门的需求进行了一系列的人力调整。(Source)

韩国

1.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发布2019年金融政策路线图

2019年3月7日,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正式发布2019年金融政策路线图。今年的路线图主要目标分别是促进金融创新、保证金融行业可信度并确保金融行业稳定发展。具体来说,韩国政府将推出以下相关措施,如提供财政支持,提振经济活力;维护金融稳定性;保持金融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推动金融创新。(Source)

日本

1.日本加密货币自律协会JCBA发布ICO监管指南

2019年3月8日,日本虚拟货币商业协会(JCBA)为了促进国内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相关业务,发布了一篇名为《关于新ICO监管的建议》的文件。JCBA是获得了日本金融厅(FSA)认可的虚拟货币行业自治协会,旨在联合行业中的参与者们共同维护虚拟货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JCBA发布的有关ICO监管的建议主要集中在三个主题:日本国内的交易所中加密货币的扩张,以及对实用性令牌及证券类令牌的定义及监管规定。这项拟议的法规建议将证券类令牌及实用性令牌进行区分,使前者可以受到《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约束。(Source)

印度

1.促进金融产业创新,印度也要建立监管沙盒了

近些年来,不少国家都创立了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积极推动金融科技的研发和推广。近日,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也表示考虑在印度创建监管沙盒,推动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印度证券市场的创新和使用。此外,电子钱包、金融中介和市场基础设施机构的安全系统、新技术的外包和研发也可以更好地通过沙盒机制完成。不仅是证监机构,近日,印度储备银行(RBI)行长ShaktikantaDas在一次行业会议上表示,RBI预计将在未来两个月内推出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机制。本周,ShaktikantaDas将与多家金融科技公司会面,了解行业人士目前面临的种种难题。(Source)

2.印度计划出台数据保护专门法案

2018年下半年,印度最高法院宣布禁止金融科技公司使用UIDAI数据库进行客户认证,让刚刚迎来快速发展的金融科技产业大为受挫。近日,印度财政部长SubhashChandraGarg表示,以隐私原因为由向金融科技行业封锁数据不仅会限制该行业的增长潜力,还会阻碍政府创建普惠金融社会的远大目标。他表示,为了扭转这一现状,目前印度政府正在进行讨论,计划于近期出台一项数据保护专门法案。Garg表示,这项法案的目的不仅是保护数据,而是为了推动数据地安全化使用。2018年7月,JusticeSrikrishnaCommittee向印度政府提交了《个人数据保护法案》草案。随后的2018年8月,印度电子和信息技术部提交了有关该草案的反馈意见。据了解,目前草案还处于内部审核阶段,立法机构希望在正式提交议会审议前确保法案条例尽可能满足各方利益。此外,印度政府可能还会在近期发布一份金融科技政策报告,并推出40到50条与金融科技行业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建议。(Source)

国际组织

1.巴塞尔委员会制定银行业加密货币业务指导方针

巴塞尔委员会是1975年2月成立于国际清算银行下的常设监督机构,该委员会是由银行监管机构的高级代表,以及比利时、德国、加拿大、日本、法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的中央银行组成的,其目标是增进对关键监管问题的了解,并提高全球银行业监管的质量。在2019年3月13日发布的一份声明中,这家全球银行业监管机构鼓励银行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从而建立一个明确界定打击欺诈、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风险管理框架。同时,银行在内部资本和流动性的充分评估过程中应该对直接或间接接触加密货币的风险进行报告。巴塞尔委员会在报告中指责继续增长的加密资产对银行和金融稳定构成了威胁。它声称加密货币不是货币的可靠替代品,同时加密货币作为交换媒介或价值储存手段是不安全的。该委员会称,加密货币资产的波动性也很高,同时银行也面临着欺诈和恐怖主义融资联系等风险。该委员会透露,它正在与其他全球标准制定机构和金融稳定委员会合作,为计划涉足加密货币市场的银行机构指定指导方针。(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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