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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消费金融行业告诉了我们什么?

消费金融 士小文 · 零壹财经 2016-05-24 阅读:4640

关键词:日本消费金融

日本的消费金融有50多年的历史,但直接由于2006年陆续出台的管制法规而大伤元气,甚至还没有恢复。

目前,日本的消费金融领域有四大巨头:三井住友财团旗下子公司Promise,三菱财团旗下子公司Acom,Atful,及三井住友财团旗下消费金融公司Mobit。

 

日本的消费金融有50多年的历史,但直接由于2006年陆续出台的管制法规而大伤元气,甚至还没有恢复。

 

目前,我国的消费金融如火如荼,我们有必要看看别人的发展路径。

 

50年发展路径

 

日本的消费金融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当时,百货店先开展按月分期付款的消费信贷服务,这也决定了日本消费金融的一个发展特点,即以流通企业、零售企业为主,自发产生消费信贷服务,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占据行业主导地位。

 

1960年,日本成立第一家信用卡公司。

 

整体来看,商业银行介入行业较晚,信用卡业务最初也是由流通行业率先推出。

 

有研究将日本的消费金融发展分为几个阶段,即20世纪50年代中至60年代上的黎明期、20世纪70年代中至80年代中的扩大期以及90年代之后的逐渐成熟期。

 

在业务扩大期,行业主要特点表现在流通系列信用卡的扩大及信用卡的国际化。

 


 

以日本的世尊公司为例,其前身是分期付款的百货店,从这一业务开始,世尊公司开始发行仅限于集团内部使用的信用卡(house  card),同时,在逐渐发展过程中与visa合作,开始发行国际信用卡。从业务上看,实现了流通和金融的创新融合。


 

世尊公司是日本流通系列中发卡量最大的公司。

 

90年代以后,日本的信用卡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小额贷款比重增加。

 

据野村综研的相关研究,日本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发卡主体为流通企业和制造业旗下的信用卡公司,还有其他类型的公司,包括航空公司、铁路公司、石油公司等。此外,还有数量众多的消费金融公司。

 

有这样的观点,当时日本的经济低迷,但这恰恰使得为次级客户服务的信贷业务等快速增长。

 

不过,在日本消费金融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众多问题,如借款人多重债务、消费者破产、消费者权益受损等。

 

我们以日本最大的消费金融公司武富士破产为例,作为日本最大的消费金融公司,其路径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日本消费金融由兴起、扩张到逐渐走向成熟的情况。

 


 

武富士创立于1966年,以发放小额消费贷款起家,在70年代行业整体扩张阶段,武富士也获得高速发展。并在三十多年后成为消费金融领域的头号巨头。

 

2010年11月,武富士破产。原因有多种,如发展过程中不良上升、2008年的金融危机雪上加霜等等。武富士的业务普遍被认为是高利贷业务,其消费信贷年利率在30%左右。

 

此前,文章《武富士长达四十多年的暴富神话戛然而止》说明了日本消费信贷此前的环境。

 

“日本的消费信贷公司声誉并不高,大举放高利贷。借款人在遭遇物价上涨,陷入债务危机后,采取了包括自杀在内的极端行为。”

 

同时,根据中国政法大学陈景善教授对日本武富士破产案例的分析。由于次级贷款用户无法还款,以武富士为例,其往往进行违法、不当的催收。

 

“包括武富士在内的其他消费金融公司不仅向父母等其他亲属催收,还擅自进入民宅,恐吓老人、孩子,有的孩子甚至得了抑郁症。还利用黑社会催收。这种业务状态从武富士创业的1966年开始长期持续。”

 

可以这么说,日本在消费金融发展过程中,痛苦的经历了不良大面积上升、监管加强、处置不良的各个阶段。

 

在经济低迷、不良增多、监管缺位,不当催收频频出现,甚至导致社会性问题的情况下,日本开始从立法等层面保护消费者,救济债务人,维护业界秩序等。

 

2004年,日本制定和修改了《破产法》,建立了债务人制度,如提高个人破产手续的效率,扩大破产人所持自有财产等,强化了破产者保护;2006年制定《贷款业法》;2008年制定《分期付款销售法》等。

 

关于上述高利贷行为,2006年,日本最高法院规定,所有超过《利息限制法》上限的利息均为无效,且贷款额不得超过借贷者年收入的三分之一。同时规定,贷款额10万日元以下年利率上限为20%,100万日元以下年利率上限为18%,超过100万日元的年利率上限是15%。在此之前,有法规规定,只要借贷人同意,年利率上限为29.2%。所以日本几乎所有的消费信贷公司的年利率都为29.2%。

 

日本最高法院表示,消费贷款公司的年利率不得超过20%,之前多出的利息部分,要全部退还给借贷者。法令从2010年6月18日起全面实施。

 

这一举措,重创了日本的消费金融行业。2010年,有报道称,日本官方数据显示,截至6月18日的生效日,日本近4000个注册的消费信贷公司中,超过六成仍未前往信贷信息机构登记,因此被禁止发放新的贷款。

 

有观点认为,武富士是日本过去4年消费信贷治理期最大的牺牲品。其需要退还的贷款利息,涉及到的借贷人约200万人,仅这部分总额就超过2万亿日元。

 

当时,国际评级机构惠誉称,2011财年将是日本消费金融业最为艰难的一年,且之后的前景也将继续黯淡。


 

尽管如此,日本消费金融的经验值得借鉴。

 

日本的信用体系建设

 

对于消费金融行业而言,最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征信系统。

 

从日本的发展来看,有研究认为,有三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推动了其发展,即日本的征信中心、行业协会和信息审查模式。

 

日本的三大征信中心分别是CIC、JIC、KSC,其中KSC的会员主要是金融机构,CIC、JIC主要开展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征信业务。

 

此外,有资料显示,日本的信用信息机构大体上可以划分为银行体系、消费信贷体系和销售信用体系三类,分别对应银行业协会、信贷业协会和信用产业协会。协会会员则包括银行、信用卡公司、保证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公司以及零售店等。

 

三大行业协会的信用信息服务基本能满足会员对个人信用信息征集考察的需求。

 

野村综研的研究认为,行业协会在建立行业通用制度和模式方面作用巨大,其接受监管层的委托,协调借款用户和公司双方。如共同协商决定信息共享的内容、注册、查询方法、费用等等。

 

日本针对个人的信息审查,效率较高,部分银行甚至将这项业务外包给消费金融公司。借款用户申请贷款时,由担保机构(非银行机构)进行授信,并收取手续费;客户延期换款时,则由担保公司购买债权并进行催收。

 

这便是日本由商业银行发放消费贷款、非银行机构提供担保的合作模式。当银行提供贷款时,消费金融公司、信用卡公司、贷款公司等会作为担保公司介入,进行融资的信用调查,收取担保金。如果发生违约,担保公司向银行代偿违约债务,债务人则向担保公司偿还。同时,对于银行个人信贷担保业务的准入,法律没有限制。

 

我们要学习什么?

 

1、防范经济周期风险。

 

有观点表示,消费金融就是加杠杆,经济不景气,人们收入下降,肯定会影响还款能力,不良会随之出现。

 

2、催收问题

 

日本的过度及不当催收,已经造成社会问题,并以此付出代价。

 

此前,有学者表示,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最重要的应该是借款方无法偿还时,无担保贷款如何催收,如果无法催收,资不抵债,就会面临破产。

 

如上所示,日本采取担保合作模式。

 

我国需要在消费金融公司催收制度方面进行探索,需要提前借鉴国外破产失败或重整的经验,制定事前防范措施等。

 

3、征信机制

 

日本的征信体系较为完备,审批授信效率较高。

 

但我国目前征信体系不完善,问题如信息分散凌乱、孤立不共享、信息整合分析等都需要迫切解决。

 

4、借款用户权益保护

 

如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体系、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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