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2019版《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支付 AZn 零壹财经 2019-01-14 阅读:9990
(一)申请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
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2.有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4.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5.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6.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9.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二)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申请人满足《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相关规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符合支付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
3.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或
存在明显错误、可信性较差;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3.不符合支付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或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所有评论
主编精选
more专题推荐
more
第四届中国零售金融发展峰会(共15篇)
资讯排行
- 48h
- 7天
-
首页
-
评论
-
回顶部
游客
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