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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非法吸存基本查明 投资人今起可在公安部登记

互联网+ 苟云川 · 零壹财经 2016-04-01 阅读:6246

关键词:泛亚非法吸存投资人

4月1日起,公安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将对昆明泛亚有色案件投资人开放。

 

3月31日,公安部在其“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发布公告称,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事实,确认、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从4月1日起,公安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ecidcwc.mps.gov.cn)将对昆明泛亚有色案件投资人开放。

 

公告显示,投资者登记期限为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公安机关将在登记期限结束后对投资人的身份信息和投资信息进行核对,适时公告投资人登录查看核对结果。核对后的投资信息将作为依法处置的参考。

 

同一天,昆明市公安局泛亚有色专案组发布了关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的相关情况。

 

据通报,公安机关现已基本查明泛亚有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对泛亚有色及其关联公司、授权服务机构开展侦查,全面加强追赃挽损工作。

 

昆明泛亚有色案件涉及投资人众多、地域广泛、犯罪手段专业、电子数据量巨大,调查取证工作量极大。公安机关建议投资人尽快登记,避免因不登记、延迟登记、不全面登记、错误登记而影响自己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为公告原文:

 

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正在办理昆明泛亚有色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以下简称昆明泛亚有色案件)。该案涉及投资人众多、 地域广泛、犯罪手段专业、电子数据量巨大。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事实,确认、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现就昆明泛亚有色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事项公告如 下:

 

一、登记平台及网址: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昆明泛亚有色案件窗口),网址:ecidcwc.mps.gov.cn。

 

二、登记期限: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三、登记范围:投资昆明泛亚有色公司相关产品(含委托受托业务及现货交易)的投资人。

 

四、登记内容:投资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投资的具体信息(详见平台该案登记事项)。

 

五、登记及核对时效:登记期限结束前,投资人可对登记信息进行更正和补充。

 

公安机关将在登记期限结束后对投资人的身份信息和投资信息进行核对,适时公告投资人登录查看核对结果。核对后的投资信息将作为依法处置的参考。

 

六、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登记期限内全面、准确、如实登记,避免因不登记、延迟登记、不全面登记、错误登记而影响自己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2、为便于及时统计、准确核对、提高效率,建议此前已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也在网上登记信息。

 

3、公安机关如需就有关事项与投资人电话联系沟通时,将主动提供投资人网上登记的申报编号(此编号信息由公安机关及登记人掌握),以供投资人核对。

 

4、请投资人谨防电信诈骗,公安机关联系投资人时不会在电话、短信、微信中要求投资人提供申报编号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投资人在信息登记过程中如对信息登记平台有修改完善建议,请在公安部网站“警民互动”栏目或向居住地、报案地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将适时汇总情况,并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上“昆明泛亚有色案件”窗口中以公告形式进行反馈。

 

公安机关对投资人给予的协助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公安机关昆明泛亚有色案件专案组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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