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金协会李倩:共收到17万条举报,金融科技还面临四大挑战
观点 方圆 零壹财经 2018-10-19 阅读:5290
李倩表示,金融科技尚处于不断发展成熟过程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存在一些挑战。
一是供给主体多样性。在金融科技领域,供给主体包括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还包括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外包和配套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这些机构在账户、渠道、数据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关联性和交互性不断增强,使得金融科技供给主体的金融属性和科技属性的边界日益变得模糊,给侧重于机构监管的传统金融监管方式带来挑战。
二是客户群体长尾性。金融科技使金融服务下沉至传统金融机构之前覆盖不到的长尾客户,但长尾客户拥有的金融知识相对较少,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也相对较弱,加大了合格投资者的管理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难度。
三是多重风险交叉性。在移动互联网条件下,金融科技活动容易产生业务、技术、网络、数据等多重风险以及风险扩散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增加了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的难度。另外,数字技术的应用,金融科技还可能带来第三方依赖、算法黑箱、责任主体模糊等新型风险隐患,提升了金融科技风险构成的复杂度。
四是跨界融合复杂性。当前,中国乃至全球信息化已经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的新阶段。随着数字技术创新迭代周期缩短、金融业务流程不断调整优化、金融产品上线交付速度加快,不同类型金融资产的转换便捷高效、金融活动的实时性和不间断性越发明显,使得传统分业分段式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下降。
针对金融科技面临的挑战,李倩还给出了几条应对策略。在监管方面,她认为应落实“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的基本要求。同时,要利用数字技术改进金融科技的监管流程和能力。
在机构内控方面,李倩认为,从业机构应筑牢金融科技治理的第一道风险防火墙,持续提升风险防范的意识,加快培育合规文化,切实改进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抓紧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安排。
在社会监督方面,应以低收入人群、农民等金融服务中的弱势群体为重点,分类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社会整体金融素养和监督能力。
在法律约束方面,应充分利用和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金融科技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李倩表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不是监管机构,而是自律组织,主要为监管、行业、社会服务。目前,协会的成员累计约600家,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管理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占比30%;第三方支付、企业征信、网络小贷、p2p等新金融,约占三分之一;以及BAT、华为、联想、金山等为金融机构做技术支撑的公司等。
此外,协会还建立了一个信息共享系统。李倩透露,目前系统收录的自然人有8000万,共对接了不到300家网贷平台,日均查询量最高峰为350万,平均为170万,累计收录超过8亿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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