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制度,大数据“杀熟”将重罚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1-06-03 阅读:1319
这是全国首个有关数据的地方性法规,并首次明确数据权益归属问题,今后厘清数据链上各方利益有了前提。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数据已是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型生产要素,也是战略性资产。而数据权属、处理等问题,却一直缺乏监管和规范,立法工作迫在眉睫。记者获悉,北京、上海已将数据立法工作提上日程。
《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制度是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一是明确数据交易范围。规定可以交易的范围为“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并从反面禁止交易“包含个人数据而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或者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二是提供数据交易配套支持,引导市场主体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平台进行数据交易,支持数据价值评估、数据交易模式创新,促进数据资源高效流通。
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问题,《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给予重罚——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5万元起罚。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上证报、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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