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银行征信违规被罚52万元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1-01-08 阅读:2281
根据《征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之规定,共计对单位处以罚款52万元,对1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3万元,对1名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2万元。(征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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