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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嘉明:警惕数字经济中可能出现的垄断现象

数字科技 林泽玲 零壹财经 2020-11-20 阅读:21037

关键词:垄断朱嘉明数字经济数字科技第三届十字门金融周

朱嘉明表示,今天已经不存在可以排斥金融元素的平台经济。
 

“历史上人们曾经探讨过的卡特尔、辛迪加等模式都有可能在数字经济时代重新出现,这不仅会伤害产业链的C端,同时也会伤害产业链的B端,对此我们要加以警惕。”


2020年11月18日,第三届十字门金融周“金融+数字经济与数字科技”分论坛在珠海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召开。本届十字门金融周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国际智库指导,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主办。论坛汇集数字经济专家、数字科技及数字金融公司高管和政府部门领导,共同探索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

在本次分论坛上,数字资产研究院院长、著名经济学家朱嘉明发表了题为“数字科技飞跃与数字经济前途”的主题演讲。


图:数字资产研究院院长、著名经济学家朱嘉明

朱嘉明指出,数字科技具备一定的垄断基因,数字科技的应用门槛高、需要更大规模的投资、专业人才短缺是三大重要影响因素。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受到梅特卡夫定律影响,即一家企业在某个数字经济领域取得小规模优势后会逐渐取得更大规模的优势,同时,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由小到大,从0到1的过程也需要巨大的资本投入。

朱嘉明谈道,数字经济时代的企业发展符合一个特别的数学模型,这个模型的图形表示,横轴是企业规模,纵轴是需要投入的边际成本,即企业规模越大边际成本越低,规模无限大边际成本趋于零。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取得规模优势的企业的管理模式也应相应地发生变化。


朱嘉明认为,数字经济是在“科技、金融、平台”这三个因素的互动下向前发展的。科技的创新与金融结合后继续强化平台发展,反复如此,并且金融慢慢地占据了主导地位,今天已经不存在可以排斥金融元素的平台经济。但目前来看,还没有形成一个与数字经济和数字科技发展相适应的法律体系。

“数字经济背景下可能形成的垄断将是一种多维垄断,包括特许权垄断、技术自然垄断,企业发展的策略性垄断以及资源垄断。”朱嘉明说,历史上人们曾经探讨过的卡特尔、辛迪加等模式都有可能在数字经济时代重新出现,这不仅会伤害产业链的C端,同时也会伤害产业链的B端,对此我们要加以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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