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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终审: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等金融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0-11-12 阅读:1597

关键词:民间借贷金融机构金融借款合同终审金融纠纷


11月12日讯,日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就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洪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利率对金融借款合同的利率进行调整。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本案系金融借款纠纷,根据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该司法解释。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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