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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社局:对生产经营困难且符合条件的企业 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0-02-04 阅读:1812

关键词:经营北京市企业失业保险


2月4日讯,3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出台5号文件。北京市人社局4日解读称,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引导企业稳定职工就业。(国是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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